超市辭職怎麼說 不同意咋辦

2025-04-04 13:45:09 字數 1740 閱讀 8487

1樓:依露樣

1、辭職要合規合法理由非常重要,最好不是自己的原因,否則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單位也會找你的麻煩,得不到補償金不說,還會要你交違約金,不給你辦離職手續,對你今後的就業會有麻煩。 2、其實只要理由正確,辭職通知短短幾句話就可以了,注意不能是辭職申請,因為只要理由合法是不需要批准的。但必須確保送達,也就是說要單位簽收或**信送達。

3、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這不但合法合規,不用批准可以立馬走人,他找不著你的叉,一般單位在這些問題上都會出錯的。 4、所以你的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兆模喊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比如不籤勞動合同、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按勞動合同法碼羨有關規定現提出辭職。

並請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族野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特此通知。

2樓:窩窩★釋懷

自己說要辭職,不給你就上班不做事情,包準讓你走!

在超市上班想辭職領導不讓走怎麼辦

3樓:尤凡

法律分析:辭職被拒,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的形式給用人單位郵寄乙份辭職書,保留好快遞詳情單以及影印乙份辭職書,辭職到期以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工資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超市上班乙個星期 辭職工作不給怎麼辦

4樓:潘達談娛樂

不做了,老闆不給工資,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行政部門舉報;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我在超市工作,現在要辭職,超市不讓我走,遇到了問題請教網友們根據勞動法我該怎麼辦,具體情況如下

5樓:悅讀職場

勞動合同法規定確實是提前30天要想單位遞交辭職報告,記住是辭職報告不是辭職申請。因為辭職報告是我現在要通知單位辭職,辭職申請必須經過單位同意方可離開。如果從現在起你遞交了辭職報告,同時留好證據我確實遞交過辭職報告。

建議你遞交的同時再郵寄乙份給單位,這樣方便取證。如果這樣做了,30天之後你就可以直接走了,一旦後期有糾紛,你也是合法處理辭職的,單位無權扣工資。

籤合同和不籤合同就是不籤合同的話單位需要支付你兩倍的工資。

在超市上班提前乙個月辭職同意給走現在又不批怎麼辦

6樓:網友

應該給你批的,你做到了提前告知的義務,實在不行你可以走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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