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問題
1樓:中顧法律網權威
協商不成 自己立即申請工傷認定 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仲裁。參考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第六十四條 本條例所稱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2樓:韓峰
1.按照實際工資收入,即1078算。
2.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單位承擔連帶責任,你找誰要都可以。
3樓:網友
主要是找和你籤勞動合同的單位。不理,你可以直接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先認定工傷,再申請傷殘鑑定。根據申請工傷鑑定等級再算賠償。我覺得你先把工傷給認定了。。。
鴨子還沒抓到了,談什麼吃的。
工傷賠償問題
4樓:貴陽傑上海主任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等級後是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第二,主要理賠範圍包括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活護理費等。
第三,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具體規定進行賠償。
第四,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祝福!
5樓:阿趙
你這個事情,還是按法律程式走比較好。先進行工傷認定,再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然後按級別進行賠付。
處處刁難,推脫責任,剋扣勞動報酬,傷殘補助」,這些問題最好能具體一些。 你現在應該在停工留薪期間吧?那工資福利待遇應該不變,繼續發著。
至於傷殘補助,因為可能沒有認定,**也未終結,也就沒有鑑定級別,沒法計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作為職工來說,工傷認定的期限是一年,超過這個時間,就喪失了申請權,以後待遇就很難辦了。目前首要的問題是做工傷認定,這個由家屬去辦就可以。拿到工傷認定書後,等**終結去鑑定一下,然後按級別一次性了結。
具體的,可看一下《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這個條例本來就是保護勞動者權益的。
6樓:愛死我的妻
怕麻煩沒用的,還是要做工傷認定,這種情況私聊最快,但是私聊有很多弊端。所以建議你應該抓緊時間申請工傷認定。
另外在你受傷期間應該向單位索要誤工費,並且到你傷完全回覆前每月應給你辦理停工留薪。如果單位不予以辦理,可以當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辦理工傷認定期間,單位還應該承擔後續**。祝你早日**。
工傷賠償問題,工傷賠償問題
自已看一下 工傷保險條例 和 工傷認定辦法 該怎麼辦全套辦法都有了。按照上面的要求去做就行了。都要經過工傷認定,傷殘鑑定,最後按傷殘等級確定補償。如果你想解除勞動關係,再看一下用人單位所在地的 某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標準肯定在這裡面有相關規定。工傷認定是關...
關於工傷賠償問題,關於工傷賠償的問題
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然後做勞動能力鑑定!以後傷殘等級要求該用人單位給予賠償!5000太少!單位不依據等級給錢,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這種情況屬於工傷,先申請工傷認定和傷殘等級鑑定吧,然後要求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進行賠償。如果單位不依法賠償的話,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賠範圍包括醫療待遇,...
工傷怎麼索賠,工傷應該怎麼賠償???
比較簡單 1 向勞動局仲裁部門申請勞動關係認定,並索賠合同到期後至工傷日期期間雙倍工資 新勞動法實施後不簽合同的應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 2 要求公司退還所有已扣的押金 公司是不能隨便扣勞動者的工資,除非是法律規定的保險金等 3 工傷期間的工資是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包括獎金 補貼等 不是底薪。4 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