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工期受傷理賠,試工期受傷可以認定工傷嗎

2025-03-23 19:45:11 字數 3146 閱讀 1051

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據此,自簽訂《試用合同書》之日起,你與單位即建立了勞動合同關係,企業應當對職工的工傷承擔全部責任。如果無勞動合同,但能證明雙方勞動關係的存在,單位也應對職工負責。

具體程式為先由單位申請工傷認定,單位不申請的,你自己可以申請。認定為工傷後,再依據《工傷保險條例》賠償.

2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要賠的。

不過你一定要拿出受傷的證明。

如果太輕了。

可能是賠不了的。

因為勞動法中規定的工傷是有分級數的。

太低了可能不保賠。

3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理賠。《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因此,自簽訂《試用合同書》之日起,員工就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合同關係,不論是不是在試用期都不影響勞動合同的效力。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的規定,新來職員在試工期內(第四天)在工作中受傷屬於工傷,根據第17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該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同時他本人也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認定工傷後享有工傷醫療待遇,如果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試工期受傷可以認定工傷嗎

4樓:

工傷的認定與是否試用期無關。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5樓:常有才

可以。只要你能證明你是他的員工,就行了。。工傷的認定標準是,上班時間,上班地點,因為工作原因所受到的傷害。。。

都算是工傷的。。所以就算你才來一天,你只要證明你與他之間的勞動關係存在即可。。所以收集證據很重要。。

6樓:零點**

試工期間 已經是建立了事實的勞動關係,既然已經是事實的勞動關係那就一定要承擔工傷的賠付,這裡主要是要搞明白 乙個知識點:試工期間也會被認定為事實的勞動關係。

試用期工傷錢誰來賠

7樓:法律部落

依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睜談神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發生工傷的,如果用人單位有購買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賠付,如果沒有購買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賠付,如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害,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悉虧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侍襲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試用期工傷賠償問題

8樓:義賢事務所

試用期也是合同期,如果是在工作時間因為工作原因受到傷害,可以去申請工傷認定。但先要確定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9樓:

**受傷不一定有工傷傷殘等級。但是試用期受傷屬於工傷,你可以享受工傷待遇。

試用期工傷索賠怎麼處理

10樓:帝吧有愛

1、首先,儘管你的朋友在試用期內出的事故,也屬於工傷。

2、索賠之前,先要向勞動局申請進行工傷認定,待認定為工傷後進行傷殘鑑定,然後根據傷殘的等級計算應賠的數額。賠償的數額根據傷殘等級、當地居民收入及本人工資計算。各地標準不同,數額差別也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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