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漢工傷死亡賠償金,勞動法關於工傷賠償標準

2025-03-22 16:20:08 字數 5757 閱讀 3506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者因工作原因死亡,屬於工傷。在發生工傷1年內,勞動者近親屬可以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認定工傷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亡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陪衡搜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蘆歷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攔基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勞動法關於工傷賠償標準

2樓:華律網

在工傷事故的處理當中,對於工傷職工或其家屬來講,比較重要的就是最後的工傷賠償的具體數額了。工傷賠償的具體專案有哪些呢?一、醫療費醫療費實報實銷,包括住院期間、**訓練期間、工傷**期間的醫療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1、住院伙食補助費為地方規定標準×住院天數;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費、食宿費;交通費根據地方標準規定;食宿費為地方規定標準×人數×天。三、輔助器具費用輔助器具費用參照地方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專案及費用限額標準;四、停工留薪期工資停工留薪期內工資為職工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延長。

五、停工留薪期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參照各省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的具體規定。八、發生工亡的,則涉及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一) **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二) 住院伙食補助費;(三) 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 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 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 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 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 勞動能力鑑定費。

3樓:網友

工傷賠償標準:

一、工傷保險待遇主要的補償標準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到24個月本人工資,根據勞動者的勞動能力障礙等級確定)、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根據受傷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和勞動者的勞動能力障礙等級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受傷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和勞動者的勞動能力障礙等級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停工留薪期工資(根據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確定)、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等。

二、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勞動者工傷待遇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俗稱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等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並且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一般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收到裁決書15天內可以起訴到法院。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及受傷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勞動法工傷賠償標準

4樓:網友

工傷賠償專案含:醫療費、住院期間護理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交通費、食宿費、生活護理費、輔助器具費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享有。

構成傷殘等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至四級:傷殘津貼。五至十級解除勞動關係: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工傷保險條例》第五章 工傷保險待遇 有詳細說明工傷賠償的具體標準。

5樓:商標註冊

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需要先申請工傷認定,補償金額只有等勞動能力鑑定等級後才能最終確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勞動法之工傷賠償細則?

6樓:網友

工傷保險條例上寫的很清。

中國勞動法工傷賠償標準

7樓:網友

工傷的賠償標準在《工傷保險條例》中有明確的規定。

例如,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如果是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的工傷待遇有: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8樓:周說

建議按流程先申請工傷認定,賠償金額只有等勞動能力鑑定等級後才能最終確定。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乙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工傷維權程式比較多,如果自己不熟悉,最好委託律師**。

9樓:網友

1、六級傷殘等級。

2、單位有參加工傷的話是社保機構賠償,單位沒有工傷保險的話,單位賠償,按照最新的標準,六級傷殘可以享受三項待遇,第一可以享受16個月的本人工資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第二可以保留與單位的勞動關係,由單位安排是當今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每個月按本人工資的60%發放傷殘津貼;第三,如果你自己想終止勞動關係,可以由單位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六級是27個月。上面的方案了第二和第三隻能選乙個,單位穩定效益好的話贊成第二種,因為可以按月領錢,工資也會隨社平工資增長,要是單位效益不好不穩定,建議要一次性的,這樣的話可以有個一次性保障,省的每個月去要又要不到,強制執行難度很大。第一項是必拿的。

10樓:網友

鑑於你這種情況,認定步驟:1、到廠所在地的勞動局傷殘鑑定中心去做乙個比較全面的工傷認定,按照新修訂的《工傷認定辦法》第六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聘用合同文字影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人事關係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2、拿著工傷鑑定書去鑑定傷殘等級鑑定,這等級以勞動能力鑑定為準。

11樓:網友

你要去鑑定部門去做鑑定,只有這個部門有權利認定。

其它人在怎麼說也是沒有用的,1.認定為工傷後,做傷殘等級鑑定,再根據傷殘等級計算賠償金額。 2.

可要求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就業和醫療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停工留薪期福利待遇等諸多專案,各項計算方法不同。

12樓:網友

勞動局有傷殘鑑定中心,你****後去那裡鑑定就可以了,那裡是權威的,你去一些不正規的地方不準的,這個比較嚴重,我這邊應該7級以上了,每個地方評判標準不同。

13樓:古龍溥心

你先要做工傷認定,認定之後才可以賠。其它人說幾級沒有用。

14樓:愛我好難過利

工作中被燒傷,住院期間公司不開工資合理嗎?

15樓:網友

本人右肩骨折,現已手術,醫生告知右肩骨頭有可能壞死,現在無法斷定,現在應該如何賠償。

勞動法 試用期間工傷怎麼賠償

16樓:科學喵

按流程先申請工傷認定,賠償金額只有等鑑定等級後才能最終確定。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因此,儘管職工試用期未滿,但職工與該廠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勞動關係便已確立。

因此,職工在試用期內所享有的權利義務與試用期滿後享有的權利義務是一致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住院**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支付,**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規定。

工傷職工**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支付。

第三十一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認定為工傷的決定後發生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支付工傷職工**工傷的醫療費用。

第三十二條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支付。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或者30%。

工傷死亡賠償如何分配,工傷死亡,賠償金如何分配的問題

適用工傷死亡的法律規定是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 領取喪葬補助金 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有人主張把這做為遺產分配,或參照遺產的分配方式分配,這都是不妥的。因為根據 繼承法 第三條的界定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而供養親屬撫卹金...

死亡賠償金的分配,死亡賠償金分配

死亡賠償金按照遺產繼承的方式進行分配,遺產繼承分配不一定是平均的,應該照顧沒有勞動能力和無生活 人的利益,法律依據是 繼承法 第十三條規定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

死亡賠償金 分配,死亡賠償金如何分配

死亡賠償金屬於個人財產。應該先支付喪葬費 和個人債務。剩下的屬於遺囑 按照法定繼承 配偶 子女 父母 平分。法律分析 死亡賠償金的分配應當扣除實際支付的喪葬費,並優先考慮被扶養人的利益。剩餘部分的分配應根據與死者關係的距離 與死者共同生活的密切程度和生型塵源的不同進行適當劃分。當然,如果繼承人明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