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不服判決上訴要交費。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章 訴訟費用交納範圍 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鑑定衝指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爛純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第七條 案件受理費包括:
一)第一審案件受理費;
二)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三)再審案件中,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第八條 下列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
一)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式審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
三)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
四)行政賠償案件。
第九條 根據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規定的審判監督程式審理的案件,當事人不交納案件受理費。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當事人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
二)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訴,第一審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後又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
第十條 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交納申請費:
一)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飢判咐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二)申請保全措施;
三)申請支付令;
四)申請公示催告;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
六)申請破產;
七)申請海事強制令、共同海損理算、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海事債權登記、船舶優先權催告;
八)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和國外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一條 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由人民法院按照國家規定標準代為收取。
當事人複製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書應當按實際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納工本費。
第十二條 訴訟過程中因鑑定、公告、勘驗、翻譯、評估、拍賣、變賣、倉儲、保管、運輸、船舶監管等發生的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有關機構或者單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提供當地民族通用語言、文字翻譯的,不收取費用。(如有參考價值)
2樓:匿名使用者
刑事案件不用交,民事案件要交。
一審判決不服上訴需要交訴訟費嗎
3樓:葉期中
法律分析:一審拆液判決後要交。一審判決後,敗訴方承擔案件訴訟費用。二審訴訟費應由上訴方預交。待判決時,一般在判決書中確認由敗訴方承擔,也可以分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旅清物,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正拆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
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一審判決不服上訴到二審還需要交訴訟費嗎
4樓:程婭慧
案件受理費,二審的話需要交上訴費。就是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當事人提出的訴訟後,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案件受理費可分為,非財產案件受理費。
如離婚、侵犯公民肖像權、名譽權等因人身關鬧舉系或非財產關係提起的訴訟時,人民法院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法律分析上訴案件的訴訟費用,由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起上訴的,由上訴的雙方當事人分別預交。如果上訴人在上訴期內沒有預交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通知其預交。上訴人在收到人民法院預交訴訟費用的通知後7日內仍未預交而又不提出緩交申請的,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上訴費用與一審訴訟費用相同。根據規定,上訴人既可以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也可以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上訴人通過原審人民法院上訴的,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在3日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沒彎攜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
但是在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枯伏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條 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交納申請費: (一)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二)申請保全措施; (三)申請支付令; (四)申請公示催告;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 (六)申請破產; (七)申請海事強制令、共同海損理算、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海事債權登記、船舶優先權催告; (八)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和國外仲裁機構裁決。
被告不服一審判決上訴 要交錢嗎
5樓:張藝躍
需要的,上訴案件的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起上訴的,分別預交。因此,被告上訴要交訴訟費。
法律規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上訴案件的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
一、上訴提起的條件。
上訴權主體只要不服第一審判決、裁定,並在法定期限內依法提出上訴,人民法院就應當受理,和舉昌並引起第二審程式。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認為本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時候,才能提出抗訴。具體表現為:
1、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2、有確實、充分證據證明有罪而判無罪,或者無罪判有罪的;
3、重罪輕判、輕罪重判,適用刑罰明顯不當的;
4、認為罪名不正確,一罪判數罪、數罪判一罪,影響量刑或者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的;
5、免除刑事處罰或者適喚扒用緩刑錯誤的;
6、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嚴重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式的。
二、民事上訴流程是什麼。
1、 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 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3、 排期**。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 **審理。
宣佈**,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二條。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上訴案件的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起上訴的,分別預交。
上訴人在上答者訴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在7日內預交。申請費由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預交。
對一審判決部分不服,上訴費如何交
6樓:李春龍
法律分析:僅請求確認合同效力,不屬於財產案件,按照其它非財產案件按件收費,只需要交納100元左右的訴訟費。同時以請求確認的合同效力為基礎,請求履行合同義務、返還財產、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等作為財產案件處理,按照具體訴求的累加計算受理費。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3.
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戚孝; 6.
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9.
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2.侵害姓名權、枯仔衡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智財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
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沒做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製定具體交納標準。
二審發回重審不服,再上訴還用交上訴費嗎謝謝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二條規定 上訴案件的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起上訴的,分別預交。上訴人在上訴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在7日內預交。你好 1 你說的這個情況是需要交納上訴費的。2 根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只有下列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 一 依照...
離婚一審判決不服上訴,一審判決離婚上訴二審是否支援
上訴,是指當事人不服地方各級法院依據第一審程式作出的尚未發生效力的判決 裁定,依法請求上一級人民法院予以審理,以求撤銷或變更該判決 裁定,保護其合法民事權益的訴訟行為。二 上訴的條件上訴的形式要件指當事人上訴應具備法定的程式的條件,具體包括下列三方面 第一,合格的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離婚訴訟中即為原審...
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可以上訴嗎
可以上訴,具體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第一百四十八條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傳送判決書 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 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