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婭縈尚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顫賣的,應當在拘留後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經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虛納可以延長至30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7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10日內作出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於不需要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
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差洞沒視居住。
2樓:匿名使用者
拘留證上有處罰時間期限。
刑事拘留幾天可以看人
3樓:王煥坤
看是什麼拘留了,是行政拘留還是刑事拘留,行政拘留能見,直接去拘留所問問,刑事拘留沒下判決前只能律師會見嫌疑人。滾哪殲。
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拘留的物件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大沖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緩鉛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對於何謂緊急情形,刑事訴訟法第80條和第163條對於公安機關的拘留和人民檢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規定。
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拘留的物件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對於何謂緊急情形,刑事訴訟法第80條和第163條對於公安機關的拘留和人民檢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80條採用列舉的方式,規定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訴訟中,除公安機關依法擁有決定拘留和執行拘留的許可權以外,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63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條、第八十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檢察院作出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刑事拘留最多幾天啊,刑事拘留最多關多少天??
刑事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於流竄作案 多次作案 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
刑事拘留可拘留月嗎,刑事拘留可拘留2個月嗎
最長37天 對於公安機關依法決定和執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別規定的公安機關提請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的時間和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的時間的總和。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
為什麼刑事拘留單上沒填拘留幾天
刑事拘留不同於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就是處理結果,行政拘留最長15天。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天到十四天,最長不超過三十七天。下步還可能逮捕或者辦理取保候審,最後還要判刑,因為已經涉嫌刑事犯罪。刑事拘留最長為37天。因為 拘留後,還要進行偵查,需要逮捕的話還要批檢察院。這裡的時間不是預先就能知道的。所以這種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