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當事人享有什麼權利

2025-03-14 20:10:15 字數 2089 閱讀 5373

1樓:法妞問答**諮詢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進行調查時,交通警察不得少於二人;

2、有權申請工作人員迴避;

3、有權看現場圖,對不當和有誤之處有權要求更正;

4、對檢驗、鑑定不服的,有權申請重新檢驗、鑑定或者自行委託檢驗、鑑定、評估。

法律依據】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肆慎理程式規定》第一百零五條,在調查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檢驗、鑑定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迴避:

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

三)與本案當事人稿雹埋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鍵螞案件公正處理的。

2樓:王凱旋

法律分析: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進行調查時,交通警察不得少於二人;2、有權申請工作人員迴避;3、有權看現場圖,塌睜禪山對不團襲歲當和有誤之處有權要求更正;4、對檢驗、鑑定不服的,有權申請重新檢驗、鑑定或者自行委託檢驗、鑑定、評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一百零五條,在調查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檢驗、鑑定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迴避:(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二)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三)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

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哪些權利

3樓:楊娟

交通事故發生後困碰判,當事人的權利有:對檢驗、鑑定不服的,有權申請重新檢驗、鑑定或者自行委託檢驗、鑑定、評估;有權申請工作人員迴避;事故當事人對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給予的行政處罰有申訴和申請複議的汪改權利等。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六條當事人對檢驗報告、鑑定意見有異議,申請重新檢驗、鑑定的,應當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申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原辦案單位應當重新委託檢驗、鑑定。檢驗報告、鑑定意見不具有本規定第五十五條第一款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由原辦案單位作出吵渣不準予重新檢驗、鑑定的決定,並在作出決定之日起三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檢驗、鑑定事項,重新檢驗、鑑定以一次為限。

交通事故當事人有什麼權利

4樓:張龍

一)對檢驗、鑑定不服的,有權申請重新檢驗、鑑定或者自行委託檢驗、鑑定、評估;

二)有權申請工作人員迴避;

三)事故當事人對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給予的行政處罰有申訴和申請複議的權利;

四)事故當事人認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侵害了自己的正當權益時,有權提起行政訴訟。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檢驗、鑑定人員需要回避的,由本級公安機關孝睜敏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決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需要回避的,由公安機關負責人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決定。

一、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調解的概念。

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調解,主要是指公安機關交早磨通管理部門依據當事人的共同申請,在查明交通肇事事實及原因、分清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確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後,召集有關人員在自願、合法的原則下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進行公平協商,以解決賠償爭議的活動。

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由是什麼?

機動車發生車禍的,在交警認定事故責任後,如果雙方就賠償問題協商不成的,受害者可以向事故發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起訴時可以同時起訴對方和承保對方車輛交強險和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公司。在到法院立案時,應該向法院提交訴狀、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資訊或工商登記資料、法人組織機構**證及相應證據。如果可能構成傷殘的,可以在起訴的同時申請法院進行傷殘司法鑑定。

發生交通事故財產損失的賠償範圍:【財產損失的範圍】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巧枝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交通事故當事人全責工傷理賠是一半嗎

交通事故當事舉旦人全責的,不符合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認定工傷的範圍,不予認定為工傷。因為不是工傷也就沒有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具體條款如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

交通事故當事人屬成年人,現場未報警有沒有逃逸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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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各方當事人處理程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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