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兩個人辦了酒席,但沒辦結婚證,有乙個孩子,如果分手財產如何分配?

2025-03-12 12:30:03 字數 4471 閱讀 1308

1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結婚證 那不屬於離婚 只能屬於解除同居關係 財產滑液如果放在一方保管的話 那麼你就要指出對自己有利的只能改名證明自己的財產確實與其存祥碧放在一起 當然孩子撫養信宴物費肯定可以拿到的 經過法院 必須出示孩子的出生證。

2樓:匿名使用者

在法律上是非法同居,巖配敏財產分配的話要看孩子賣孫歸誰撫養!如果孩子跟粗枝父親的話,女方最多分到的是金錢方面的補助!

3樓:匿名使用者

幸福總圍繞在別人身邊,煩惱總糾纏在自己心裡,這是大多數人對幸福和煩惱的理解。差學生以為考了高分就可以沒有煩惱,貧窮的人以為有了錢就可以得到幸福。結果是,有煩惱的依舊難銷煩惱,不幸福的仍然難得幸福。

煩惱,永遠是尋找幸福的棗洞巧人命中的劫數。

另一類人也像在登山,但他們並不刻意要登到**。一路上走走停停,看看流嵐,賞賞虹霓,吹吹清風,心靈在放鬆中,得到某種自足。

儘管不得大愉悅,然而,這些瑣碎而細微的小自在,縈繞於心扉,一樣芬芳身心,恬靜自我。

有的人本來幸福著,卻看起來很煩惱;有的人本來該煩惱,卻看起來很幸福。

活得糊顫搏塗的人,容易幸福;活得清醒的人,容易煩惱。這是因為,清醒的人看得太凳鍵真切,一較真,生活中便煩惱遍地;而糊塗的人,計較得少,雖然活得簡單粗糙,卻因此覓得了人生的大滋味。

所以,人生的煩惱是自找的。不是煩惱離不開你,而是你撇不下它。

這個世界,為什麼煩惱的都有。為權,為錢,為名,為利,人人行色匆匆,背上揹著這個沉重的布囊,裝得越多,牽累得也就越多。

幾乎所有的人都在追逐著人生的幸福。然而,就像卞之琳《斷章》詩所寫的那樣,我們常常看到的風景是:乙個人總在仰望和羨慕著別人的幸福,一回頭,卻發現,自己正被別人仰望和羨慕著。

其實,誰都是幸福的。只是,你的幸福,常常感受在別人心裡。

兩個人沒有結婚證有了孩子財產怎麼分配

4樓:張淑霞

法律分析:同居期間共同積累的財穗改產一般由雙方共同所笑昌有,解除同居關係時通常應平均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碰族扒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雙方沒領結婚證有兩個孩子,財產都是兩個人一起打拼的,分開財產怎麼分?

5樓:小斐學姐

如果這兩個人的財產都是一起打拼的話。那麼在財產分割的時候可能就會平分。不過有的人可能會有一些不滿意的地方。

這些家務勞動都是要折算金額的。所以最大的可能還是平分。法律是不會歧視女性的。

反而還會保障女性的權益。<>

就像是在山東有乙個全職太太,在離婚的時候就分得了19萬元。而他的丈夫想讓他淨身出戶。認為他就在家帶孩子做家務,也沒有掙什麼錢,所以就不想給他分財產。

但是法院認為全職太太在家裡面也是付出了的,這些家務勞動都是要折算成金額的。最後就給了這個全職太太,分了19萬元。這一點還是比較支援女性的。

如果要是財產都是由兩個人共同打拼的,但是是沒有結婚證的情況下。這個應該也是按照評分的原則處理的。不過兩個人要是協議分開的話,就可以協議去解決。

如果要是對協議的內容有分歧的話,才是需要讓法院去解決的。一般法院會把兩個孩子分給父母,一人乙個。這樣就會兩個人都能夠得到孩子。

而且還能夠減輕負擔。如果都是由乙個人去撫養的話,肯定也是做不到的。兩兩方都撫養了,孩子的話,那麼撫養費估計也是可以省了的。

一般情況下這些財產都是會平分的。除非有人是婚姻的過錯一方。如果要是過錯的一方的話,那麼就會少分得一些。

在財產分割的時候還是應該拿出一些證據為自己據理力爭。這樣法官才會為你做主。法律還是比較公正的,一定要相信法官的判決。什麼東西都走法律程式也是比較靠譜的。

6樓:天明愛吃瓜

這種情況下,孩子原則上一人撫養乙個,財產要根據實際情況分析,可能會平均分割,但也極有可能會受到很大的阻礙,畢竟你們並不是夫妻。

7樓:行樂樂樂行

分開了之後,兩個人的財產也會平等進行分割,然後兩個孩子會一人帶乙個,這樣的話就比較公平。

8樓:愛仕達各色

這個是需要根據實際的證據確定的,畢竟可不可以證明這個財產有你的一部分,如果沒有辦法證明那就沒有辦法了。

9樓:巨蟹阿斯頓

如果財產是兩個人一起打拼的話,這個時候分開的話,財產也應該一人一半。

10樓:不爽的爽朗菌

可以雙方協商解決,並且也要合理的分配財產,如果自己無法決定的話,可以根據法律的判決來分財產,理論上應該是一人一半。

沒有結婚證有孩子,分開時財產怎麼分

11樓:蔡鎖民

首先,沒領結婚證但有孩子的,其梁顫高婚姻關係不受法律保護,但所生的兒女,和婚生子女一樣,有同等的法律權利。同居期間雙方所橡尺共同添置的財產在解除同居關係時,按照共同財產分割。如果一方堅持主張對某物的所有權或購置財產時出資較多,而另一方又否定的,主張一方要負證明該物所有權歸自己的責任。

如不能證明,則按共同財產分割。

其次,對於同居期間的財產和子女撫養,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就財產分割和孩子撫養可以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洞螞)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沒有結婚證但辦了酒席可以分財產嗎

12樓:鄧凱刑事辯護

1、沒領結婚證,如果你們是1994年2月1日前已經以夫妻名義住在一起了,就算事實婚姻,你們可以去民政部門協議離婚,或者去法院訴訟離婚;2、如果你們是1994年2月1日後擺酒席,並且住在一起的,這在法律上是無效的婚姻,只能算是同居關係。同居關係,不存在離婚的問題;如果起訴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關係,法院不會受理這樣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逗團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條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棗雹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辦字第112號《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定的精神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一條解除非法同山岩橘居關係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有孩子沒結婚證財產怎麼分配

13樓:吳莉

一、有孩子沒結婚證財產怎麼分配。

沒有領結婚證,在法律上講是不承認你們之間的夫妻關係的。那麼也不存在離婚不離婚的情況。關於孩子財產怎麼處理的問題有春扒喊兩種途徑:

第一,你們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協議應當涉及孩子撫養,探望。財產的分割,等主要專案上達成一致意見就行:

第二,就是向法院起訴分割要求財產,因為雖然不是夫妻共同財此櫻產,但屬於你們兩個人的共同財產,是可以要求分割的。

二、夫妻離婚了孩子財產怎麼分配?

夫妻離婚時孩子撫養權和財產的分配法律作了比較明確的規定,但具體還是要結合實際情況才能更加合理。

中華人扒野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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