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中被告可否追加被告?

2025-03-07 22:00:15 字數 3077 閱讀 5292

1樓:匿名使用者

在你所談的那個張三李四案件中,保險公司根本就不可能以被告的形式出現。原因很簡單,保險公司根本就不是張三開車撞李四的涉案當事人。保險公司與張三隻是就車輛保險內容的約定關係,保險公司只可以按照車輛保險合同中的內容對張三給予一定的損失,但其無需向李四給出任何經濟補償。

即使李四向法院提出,要求把保險公司追加為被告,法院也不會同意的。具體法律條款、依據如下:世鉛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激和條規定: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參加訴訟。這是民事訴訟中追加當事人程式的基本法律規定,規定的內容很原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民訴法意見》)第57條規定: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定,通知其參加;當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追加。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

申請無理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理的,書面通知被追加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民訴法意見》第58條規定: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訴訟的當事人時,應通知其他當事人。

應當追加的原告,已明確表示放棄實體權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願意參加訴訟,又不放棄實體權利的,仍追加為共同原告,其不參加訴訟,不影響人民法院對案件的審理和搜告依法做出判決。

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目前的規定,你在宣判前任何時候都可以申請追加被告,但是合議庭最終稽核是否追加。而且沒有更細的規定判斷什麼時候應該蔽運答追加,什麼時候不用追加。所以你問第乙個不允許你追巨集慧加被告是否合法,可以說是合法的,至於法官自己的理由是否真合理,無法判斷。

上訴時理論上不應該追加被告,因為如果允許你追加被告,那麼在上訴中被追加的被告就無法再上訴(我國只能上訴一次)。但是現實中一般上訴的法院會先嚐試調解你和追加被告,如果調解不成,會不追加被告,但告知你可以另行起訴。

在第一種情況下,你也可以考慮先撤訴再把所有被告人(包括你想追加的)都寫上,這樣就悄告規避了追加被告的麻煩。

民事訴訟被告可以申請追加被告嗎

3樓:惠企百科

有權。

結論:被告是當事人之一有權申請追加被告。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燃返:「必須共同基段陪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參加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七十三條規定:「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的規定,通知其參加;當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追加。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申請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申請理由成立的,書面通知被追加的當事人參加訴訟。

綜上,被告搏蠢是當事人之一,所以依據此規定被告也有權申請追加被告。

被告可以追加被告嗎

4樓:尚英傑

法律分析:在民事訴訟中,原告根據自己利益的需要,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下,可以申請追加被告。但是,在原告沒有申請追加被告的情況下,被告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請追加第三方為共同被告,這一問題目前尚無定論。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五十四條 以掛靠形式從事民事活動,當事人請求由掛靠人和被掛靠人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的,該掛靠人和被掛靠人為共同訴訟人。

民事訴訟案中被告可以追加被告嗎

5樓:覃永雄

1、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民事訴訟案中被告是可以追加被告人的,而追加的被告必須是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五條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參加訴訟。

一、民事訴訟中追加被告的程式是怎樣的。

一)原告申請追加被告。

依據民訴法第13條、第108條規定,原告啟動訴訟程式時列誰為被告是原告的權利。訴訟中,原告也可以申請追加被告,其實質是基於程式法所賦予當事人的追加申請權。對於原告的申請,人民法院對追加的被告是否符合必要共同訴訟的條件進行審查,分別不同情況作出處理:

1、如果追加的被告符合必要共同被告條件,法院應當裁定追加並通知其他當事人。

2、在追加的被告不符合必要共同被告條件但符合起訴條件的情形下,法院應當駁回追加被告的申請,告知原告可另案起訴。駁回原告追加被告申請的本質是追加的被告不符合必要共同訴訟的條件,不能夠參加到已經存在的訴訟中來,法律後果是法院對未追加以前原告已經存在之訴依法予以審理並最終作出實體判決。

二)被告申請追加共同被告。

民訴法解釋第57條,被告有權申請追加共同被告。對此,人民法院應當從以下方面進行審查:

1、是否必要的共同訴訟。我國《民法典》規定共同所有、共同繼承、共同承擔連帶責任、共同侵權、合夥制度等,決定民事訴訟可能產生必要的共同訴訟。必須是必要的共同訴訟遺漏了被告的,除此之外被告沒有權利再行追加被告。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56條規定,如與案件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也只能列為第三人,而不能是被告。

2、原告是否同意追加。由於法律賦予原告選擇確定被告的訴訟權利,那麼訴誰、不訴誰應當尊重原告的意見。對於被告提出追加共同被告的申請,人民法院經審查認定確屬必要的共同訴訟遺漏了當事人的,應當行使法官釋明權,告知原告並徵求其意見。

原告同意追加的,裁定準許;原告不同意追加的,可以借鑑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列為第三人參與訴訟。

民事訴訟,被告可以申請追加被告嗎?

6樓:楊振軍

民事訴訟,被告可以申請追加被告嗎?可以,民事訴訟,被告可以申請追加被告,或者申請追加第三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

必須共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參加訴訟。凱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粗大的意見》第五十七條規定:「必須共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定通知其參加;當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追加。

拓展資料:依法被追加的當事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對已經參與訴訟的當事人訴爭的標的具有獨立的請求權;對已進行的本訴存在法律上的直接利害關係;對已參與訴訟的當事人的訴訟標的既不享巖孫豎有獨立的請求權,也不與本訴存在法律上的直接利害關係,而僅僅與案件處理的結果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

這樣解釋大家理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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