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五哥
從法律層面講,沒有領證,雙方不具有夫妻身份。
涉及到轉賬,需要看性質,彩禮,贈予,共同消費等區別處理。
2樓:微微微偉
我覺得這個東西就在於你們的協商了,按道理來說,如果沒有領證,雙方分手以後,女方或者呢方式需要把對方給的錢退回去的,但是最後還是需要看你們的協商結果。
3樓:知竹常樂
辦了酒席沒有領證,那麼兩個人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分手就需要退還所有的轉賬。再有規定一些啊,彩禮費以及其他的一些費用,分手的話就需要歸還對方的錢。
4樓:木子
這是事實婚姻,但是不被法律保護。
至於大筆轉賬,就要看當時是什麼情況?如果是兩個人共同需要的,也花完了,就是共同負擔,不用退還。
如果是一方單方面請求的用錢,不是用於兩個人的事情,這個就需要退還。
5樓:析鶯韻
辦了酒席,沒有領證,分手後需要退還所有轉賬嗎?既然你沒有領證結婚,就不是合法夫妻花人家的錢就必須還給人家。
6樓:社會小袖
沒領結婚證也沒辦理酒席,女方提出分手彩禮最少需要返還多少呢 已有6位律師解答 沒領結婚證,用退彩禮嗎 已有4位律師解答 辦了酒席沒領結婚證要分手返回彩禮還有酒席錢嗎 已有2位律師解答 辦了酒席沒領結婚證,
7樓:陽光的碣石客
這種事法律沒有規定,退與不退雙方協商,按當地風俗辦。
8樓:妙思廣告工作室
雙方協商,看雙方意見,沒有約定俗成,或者一定之規。
9樓:酷愛釣魚人
這個是兩個人或兩個家庭一起協商解決的問題 ,並不是說分手後應不應該退回所有錢。
10樓:天涯過
這個要你們協商處理了。
兩人沒領證辦了酒席,分手後彩禮能退嗎?
11樓:呂婧嬌
法律分析:結婚了,雙方都辦了酒席,但是沒有領證,現在分開了,這個彩禮當然是要退還的。畢竟彩禮是準備你們婚後的東西,既然你們沒褲叢有領證,只辦了婚禮,那麼這個彩禮需要退給對方的若不團帶退,對方通過法律去告你這東西給我還是要退回對方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胡或櫻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兩人沒領證辦了酒席,分手後彩禮能退嗎?
12樓:張晗
結婚了,雙方都辦了酒席,但是沒有領證,現在分開了,這個彩禮當然是要退還的。畢竟彩禮是準備你們婚後的東西,既然你們沒有領證,只辦了婚禮,那麼這個彩禮需要退給對方的若不退,對方通過法律去告你這東西給我還是要退回對方的。
一、起訴離婚彩禮是否要歸還。
起訴離婚彩禮一般不需要歸還。雙方已經登記結婚並且共同生活的,離婚後不用退還彩禮。除非領了結婚證雙方雙方沒有一起生活,這是乙個特殊情況,婚後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還彩禮。
還有婚前支付彩禮的行為導致支付人生活困行散虛難,可以要求對方退還。
二、離婚可以要求女方全額退還彩禮嗎。
1、離婚不一定可以要求女方全額退還彩禮,收取彩禮之後沒有結婚的,無論是否同居、也無論同居多少年,一般需要全額退還彩禮,而對於結婚又離婚的,則需要結合實際情形判斷是否需要退還彩禮、需要退還多少彩禮。
2、在彩禮糾紛中,存在著如下幾種情況:
1)雙方同居一年,已經存在夫妻之實,也舉辦了婚禮,但是就是沒有領取結婚證檔燃。男方支付了女方五萬元彩禮。之後二人因為矛盾分手,這種情況下,女方是需要全額返還彩禮的。
2)雙方同居一年,已經領取結婚證,但是沒有辦婚禮,之後二人離婚,男方要求返還彩禮。這種情況女方是不需要將彩禮返還。
3)男女雙方領取了結婚證,男方支付了女方五萬元彩禮,但是雙方卻沒有在一起生活。這種情況下,女方也需要將五萬元返還。
4)男女雙方領取了結婚證,並且在一起生活了一年,男方婚前支付了五萬元彩禮。但是經過證實,男方的家庭非常的困難,這種情況下,女方在離婚時需要全額或者部分返還彩禮。
5)男女雙掘瞎方領取結婚證,婚後實際同居了幾天,但是因為矛盾離婚。男方婚前支付了五萬元彩禮,這種情況下,女方需要部分返還彩禮。
三、結婚一年後離婚需要退彩禮嗎。
出現法定情形,並且要求退還彩禮的,在離婚後,需要退彩禮。夫妻雙方在結婚一年後,雙方在選擇離婚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付彩禮的一方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1、雙方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實際上未共同生活;2、給付彩禮的一方在婚前給付彩禮後,因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
兩人沒領證辦了酒席,分手後彩禮能退嗎?
13樓:
兩人沒領證辦了酒席,分手後彩禮能退嗎?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侍鉛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處理的一般原則: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兩年以下,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內三個月以上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50%共同生活不滿三個月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70%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同居關係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間女方懷孕或襪碼者流產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礎上再減少5%至20%。
沒有辦理結婚證,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就是沒有結婚,也就沒有離婚可言。法律有規定彩禮是要以結婚為前提的,在男女雙方老好好沒有辦理結婚證,而最後兩個要分開,彩禮是要退還的,但退還的數額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並不是一概全部退還。
辦了酒席沒領證想分手應該怎麼分
14樓:劉智林
法律分析:直接與對方協商,彩禮返還有一定的條件,人民法院支援返還彩禮的情形有以下幾點: 1.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即沒有結婚; 2.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給付彩禮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這裡返還的必須是彩禮,而彩禮必須是基於當地習俗、以結婚為目的給的財產,不具有這些性質是不需要返還的。彩禮一般返還大部分,並不是全部返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辦了酒席沒領證想分手應該怎麼分
15樓:泉城
辦酒席沒領證的情況下,運握男女雙方不需要離婚,沒領證就沒有法律上的婚姻關係,二者只是同居關係而已。法律上根本沒承認婚姻關係的存在,隨時可以離開。我國實行的是婚姻登記制度,且在1994年《婚姻登記辦法》公佈實施以後就已經不再承認事實婚姻了。
婚姻登記辦法》
第一千零四十六哪姿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婚姻登記辦法》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旁緩慶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婚姻登記辦法》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婚姻登記辦法》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沒領結婚證辦酒席了分手了怎麼處理?
16樓:王香琴
法律分析:男女雙方並未依據婚姻法第八條的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是按照民俗辦理了婚禮,生育了非婚生子女,雙方並不存在離婚的問題,因為在法律角度講雙方不是夫妻而是非法同居關係。現在雙方無法共同生活,只需要對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問題及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撫養費支付、探視權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自行分開即可。
關於雙方非婚生子女的撫養問題,雙方均具有法定的撫養義務,任何一方都必須為該子女的健康成長積極履行義務。
法律依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
九.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雙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撫養,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應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應由母方撫養,如父方條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撫養,子女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徵求子女本人的意見,一方將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養,須徵得另一方的同意。
十.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辦字第112號《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定的精神處理。
十一.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十二.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的,分割財產時,應予適當照顧,或者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的經濟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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