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水月光中夢一場
一般來說是違法的,當然啦,也有特殊情況。
首先,我們要了解的是,曠工一天,如果扣一天工資,要怎麼算?
月工資除以天,這是法定的月計薪天數。
然後,需要了解一下自己的工資構成,比如全勤獎、績效獎、提成獎金等,都屬於浮動工資。
公司可以通過制度來設定浮動工資的發放標準,如果公司將曠工這件事和浮動工資掛鉤,因為曠工扣減的工資,除了每天的固定工資,還有浮動工資的部分,這樣加起來就有可能是三天的工資啦!
所以,如果是上面的情況,那麼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是合法的。
2樓:生活百科年年
您好!我是一白呀,您的問題我已經看到了,不合法。
提問。告的話 能返還被扣工資嗎。
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員工工作一天可獲得一天的工資,缺勤一天,公司可不支付當天工資。但公司規定扣3天工資,多扣的兩天工資顯然是其他正常工作日的工資,這就涉嫌剋扣工資了。
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
提問。勞動仲裁好像沒什麼用。
用假身份證近廠違法嗎。
違法的。提問。好的。
3樓:法律援助小閆
扣三天的工資是屬於不合法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七十七條勞動爭議處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式。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4樓:網友
工廠規定曠工一天扣3天工資,這樣說不上合法也說不上不合法,相關法律是支援公司規章制度的,只要公司規章制度不要太離譜。
5樓:醉後醒世
曠工不得剋扣員工工資,曠工當天沒工資,不能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這樣是違法的。
6樓:網友
不合法,但又能如何呢?
因為,你舉報他們被處理了,你也很快面臨失業。
所以,要麼不去這樣的工廠打工,要麼就是別曠工!
7樓:情感達人淋水虎
曠工一天扣三天的工資,這是廠裡面做出的規定,因為這種為了便於他們的管理,所以是廠裡的一種管理手段之一。
工廠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合法嗎
8樓:任永順
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不合法。曠工當天,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工資,除了給用人單位造成了經濟損失外,不得額外扣工資的。勞動者曠工的,用人單位可以就勞動者曠工行為作出處罰,但並不包括扣三天的工資,單位扣三天工資的行為屬於剋扣工資行為,違反勞動合同法。
控制曠工的方法有:
1、紀律處分。
許多僱主對曠工者給予紀律處分。第一次故意曠工者將受到口頭警告,隨後的故意曠工將受到書面警告、暫時停職和最終解僱等處罰。
2、正面強化。
正面強化措施包括給予符合出勤標準的僱員以現金、表彰、假期或其他等方式的獎勵。對出勤良好者予以某些表彰,給予缺勤少於特定天數的員工一定的獎勵,「買回」沒有用完的病假等,都是減少曠工的正面強化措施。
3、綜合方法。
綜合方法就是一方面獎勵良好表現,另一方面懲罰不良表現,它是一種較為理想的方法。有些企業設計或採用了一種病假庫的方法,這種方法頗為有效。其做法是,企業為每個員工設定乙個照付工資但有天數限制的病假庫。
當庫存變空時,除非該僱員得了那些屬於長期性殘疾保險覆蓋範圍的重病,否則他就會因繼續缺勤而失去部分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廠裡曠工一天扣三天合法?
9樓:徐子悅
法律分析:勞動者工作一天,就應獲得一天的工資;缺勤一天,公司可以不支付當天與出勤有關的工資。在實踐中很多公司對曠工的行為在員工手冊中規定,曠工一天扣幾天的工資,多扣的工資顯然是勞動者正常工作日的工資,這就是涉嫌剋扣工資。
而且,曠工一天扣幾天工資的做法,帶有經濟處分性質,而經濟處分的本質是罰款,在枯戚現行法律中,罰款沒有任何依據可循。拆敗巖。
法律依據:《中華旅御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廠規規定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合法嗎?我做了乙個月,曠工三個早上,還曠工了兩天。扣了我108個小時,合法嗎?
10樓:
摘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六條,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廠規規定曠工一天扣三做咐天棚鉛工資合法嗎?我做了乙個月,曠工三個早上,還曠工了兩天。扣了我鏈胡好108個小時,合法嗎?
勞動法沒有曠工一天扣多少工資的規定,按現行做法,讓畝曠工當天,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工資,除了給用人單位造成了經濟損失外,不得額外扣工資的。勞動者如果被扣工資了,可以向勞動監蘆滑睜察部陪歲門投訴要求加付賠償金或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工資並賠償損失和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六條,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銀碼,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纖搏缺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毀辯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純棗公升酬的;(二)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三)解做老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巖碰補償的。
那我現在可以去勞動局投訴嗎?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耐頃李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昌遲裁,乎螞要求支付工資。
啥時候去投訴,你自己做決定,宜早不宜晚。
意思就是他這就是違法的哈。就可以去投訴。是的。
工廠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怎麼辦?
11樓:鄭鎮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工資被不合理剋扣的可以向勞迅孫動保障部門投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畝棚鏈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和塌依法發出支付令。
上班曠工一天被告知是自離,公司規定曠工三天算自離,我才曠工一天就打我自離了,現在我的工資該怎麼辦?
必須有啊 這不是霸王條款呀,曠工當曠工算,跟離職不纏,工資一定的給 按照 企業職工獎懲條例 第十八條 職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企業有權予以除名 企業職工獎懲條例 第十三條 對職工給予開除處分,須經廠長 經理 提出,由職工代...
曠工一天半,公司給予辭退,有工資嗎
那要看公司有什麼規章制度啦!曠工有什麼懲罰,正常是不可以頂替的,不過有規定的話就可以不發啦!曠工被辭退,是否有上月工資?即使違反公司制度礦工被辭退,上個月應得的工資還是要正常發放的,否則屬於拖欠和剋扣工資的行為,屬於違法的行為。根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
尋找歌詞有一句包含很多重複的「一天一天一天一天」或者「一點一點一點一點」之類詞語的一首歌曲
是 一天一天 這首歌吧!一天一天 作詞 蔡宗恩作曲 金大洲 演唱 熊子銳 我要一點一點一點一點把愛釋放 讓你一天一天一天一天為愛瘋狂 我們自由自在地在幸福國度飛翔 忘了什麼叫哀傷 我要一點一點一點一點把愛釋放 讓你一天一天一天一天為愛瘋狂 我們漫無目的地在彼此的心裡遊蕩 沒有秘密要隱藏 幻想這天空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