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景明剛
拿相關資料到勞動部門要求勞動仲裁。
2樓:
一、當單位口頭提出解除勞動關係時,勞動者要立即要求其出具書面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蓋有公章),否則拒絕辦理離職手續。即使形勢逼人,被迫辦理離職手續,也要留下辦理離職手續的書面材料。
二、在辦理離職後的次日一定要找用人單位的負責人確認解除勞動關係的事實,並做錄音。
三、用快遞的形式向用人單位傳送索取書面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並儲存好回執。
四、單位沒有出具書面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之前一定要每天準時上下班。並要杜絕工作失誤,防止用人單位找其它理由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單位拒絕進入公司,應立即撥打勞動監察大隊的**,請求他們來解決。
即使最終未進入單位,勞動監察大隊也有了立案記錄,以後在進行勞動仲裁時可以此記錄作為重要的證據。
五、在最短的時間內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請求用人單位支付非法解除勞動關係的賠償金。
做到以上五點,用人單位就很難再以曠工為由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了,並且勞動者可以藉此解除勞動合同從而向用人單位索要賠償金。
公司沒活辭退員工怎麼賠償
3樓:胡文學
一、公司沒活辭退員工怎麼賠償。
1、公司沒活辭退員工的賠償如下:蠢悉。
1)公司提出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勸退員工的,公司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2)公司違反法律困鋒規定單方面辭退員工的,公司應當按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支付雙倍賠償金;
3)因勞動者存在法律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而被辭退的,沒有賠償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汪檔晌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辭退的流程是什麼。
辭退的流程如下:
1、與勞動者協商達成一致或者向其發出辭退的通知;
2、由勞動者如約完成工作交接;
3、及時為其出具離職證明;
4、在十五日內及時為其辦理檔案和社保關係的轉移手續。
公司不給活幹也不辭退員工怎麼辦
4樓: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公司不給散或活幹也不辭退員工,您可以如果公司沒有通知辭退,那麼就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公司就應該支付工資、繳納社保。
但要想辦法取得證明「公司不讓上班」的證據。當掌握「公司不讓你上班的證據」後,可以選擇採取以下措施:1.
向公司發出書面通知,要求恢復工作、支付全額工資。如果公司為了逼巖掘渣辭職,但是又不讓上班,那麼有權利要求公司恢復工作,支付工資,因為粗悄還存在勞動關係,否則就有權申請仲裁!2.
向公司發出書面辭職,以用人單位未提供「勞動條件」為由,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公司沒活幹又不辭退該咋辦
5樓:陳建平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不給員工安排崗位,不發工資,屬於事實上解除勞動關係的行為,也就是辭退了勞動者。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標準為每工作1年支付2個月本人工資。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3、可以不請當地律師**,請專業人士提供遠端指導服務並寫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等法律文書。
並且申請勞動仲裁。
法襪局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肆拆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裂好棗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公司沒活幹又不辭退該咋辦
6樓:
如果公司沒有活幹又不辭退員工,建蔽則議採取以下措施:1.可以與公司協商,要求公司給出合理的解釋,並儘可能恢復生產。
2.如果協商無果,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尋求幫助。3.
如果公司違法不給員工安排工作,員工可以申請友州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措施僅供參考,具體情況需要根據當地的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來確定。建議您在採取措施前,諮詢當地的勞動法巨集告棚律專家或律師。
公司沒活幹又不辭退該咋辦?
7樓:孫健
如果公司沒有通知辭退,那麼就與此行公司存在勞動關係,公司就應該支付工資、繳納社保。但要想辦法取得證明「公司不讓上班」的證據。當掌握「公司不森飢譁讓你上班的證據」後,可以選擇採取以下措施:
1. 向公司發出書面通知,要求恢復工作、支付全額工資。
如果公司為了逼辭職,但是又不讓上班,那麼有權利要求公司恢復工作,支付工資,因為還存在勞動關係,否則就有權申請仲裁!2. 向公司發出書面辭職,以用人單位未提供「勞動條件」為由,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企業裡不安排工作,不作辭退處理,主要原因是:
1、為了規避支付被辭退員工辭退補償金。逼迫員工無法忍受自行離開。
2、員工沒有過錯而予以辭退,企業擔心動搖人心,不利企業人才穩定。因而採取的」拖延戰術「。
3、為了減低辭退成本,企業方不再為辭退派員做艱苦的辭退說明說服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肢飢,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公司因為沒活辭退員工有補償嘛
8樓:周權
1、公司因為沒活辭退員工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照《勞動合同法》標準計算。
2、依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巖仔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粗純汪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褲梁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我在公司沒犯過錯,堅持原則辦事被辭退,因為那經理要我做一些不能做
用人單位辭退不合法的,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維權。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有以下三種情形 一 勞動者有法定過錯,用人單位按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合同,沒有補償。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主張賠償部分損失。二 勞動者沒有法定過錯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沒有法定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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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被公司辭退 工資到現在也沒發 勞動仲裁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 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