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訂勞動合同的相關疑惑

2025-02-03 16:55:13 字數 4108 閱讀 2949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補交社保,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還應支付經濟補償(法律規定詳見《勞動合同法》第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條)。關鍵一點就是證據,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至於工作了多少時間,工資每月多少等,可以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由用人單位來證明,如果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將承擔不利後果。

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廣泛存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3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9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條,《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2條均有這方面的規定。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如果你想全面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建議你看一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和《社會保險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單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權益。

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辦。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後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後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我的空間有以上提到法律規定,你可以去查閱。

2樓:逍遙

此用人單位瞎搞,盡欺負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沒有任何理由可不籤,如果超過乙個月未籤,你可請求支付雙倍工資,如將你解除還可請求經濟補償,以下是《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樓:網友

可以,勞動法規定,勞動者與企業形成勞動關係的那一刻起,企業就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保費,否則勞動者可以以企業不簽訂勞動合同為由,要求企業支付雙倍工資並賠償經濟損失。勞動法規定,合同期限1年以上3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4樓:網友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如果沒有按照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從第2個月開始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

5樓:深圳張勇

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乙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但要注意一年的訴訟時效問題,雙倍工資的請求訴訟時效是逐月失效的。

你要保留好你與公司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考勤記錄,工資條,工作證,社保紀錄等等一切能夠證明你在這家公司工作過的證明材料,也包括人證。

勞動仲裁要提交申請書及相關證據,立案,排期,通知**,**,裁決。

一般仲裁在受理立案後45天完成,**,後乙個月左右出裁決書。

要根據具體案情作出分析,建議帶上材料諮詢律師。

社保是強制險,公司必須要為員工購買,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乙個月內給你按你的實際工資交社保,若公司沒有買社保或沒有按實際工工資交社保,你可以要求公司按實際工資給你補交。

6樓:風緊_____扯呼

易法通解答: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四十四條中規定,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3.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你單位的行為時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你可以依法在單位所在地提起仲裁。關於證據方面: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你有以上資料也可以證明勞動關係。

7樓:網友

您好:1.因為公司未籤合同,那麼自12月5日,你工作滿乙個月起,公司需要給你支付雙倍工資作為補償,社保可以要求一併補繳。

2.你們上班一週48小時,超過了國家規定的44小時,多出的4h應當支付你雙倍工資作為加班費用。

3.自實際勞動關係存在日起,僱主即應當為員工繳納社保,否則員工有權利要求僱主補繳。

貴公司的情況明顯違反勞動法,你可以依法申請勞動仲裁,證據要準備充分,包括你考勤記錄資料、工資發放記錄、加班工作記錄和節假日上班記錄,也可以找證人或用錄音材料佐證。準備好證據和你個人身份證,去勞動仲裁委填寫仲裁申請單即可,並不複雜。祝你好運,望採納。

8樓:網友

這個是可以要求雙倍工資補償的,最多11個月,從入職第二個月開始算。

你要提供你實際為其工作的證據,包括廠牌(有蓋章的),工資卡,打卡記錄等只要和公司有關有公司確認的檔案等等都可以。

然後就是你最好取得你的實際出勤記錄,工資條這種然後你可以去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了,要求雙倍工資補償並且補交社保。

9樓:杭州一絕

違法,寫申請書,提供事實勞動關係存在的證據(如工資折、胸卡)可申請勞動仲裁,從12月6日起就要求支付雙倍工資,並且解除勞動關係,補交社保。

未簽訂勞動合同相關疑問

10樓:法寶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工作滿乙個月沒有簽訂勞動的,從第二個月開始可以主張雙倍的工資,第二年開始,就算是與公司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您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果是單位開除您的,您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

11樓:毛毛

1. 工資總額 如果不一的話就是平均值。

2.補籤倒籤無效 但是很難鑑定。

12樓:山野柴胡

【未簽訂 勞動合同 二倍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這裡條款中規定的【工資】應當是勞動者主張前的平均工資。

補籤勞動合同屬於用人單位違法補救行為,勞動者只可以主張未籤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並且必須在一年內主張。

13樓:網友

1.補償工資標準為你上年度12個月的平均工資;

2.員工有權拒絕補籤或倒籤合同。簽定勞動合同後工資待遇正常發放。

沒簽定勞動合同的問題

14樓:法律快車專家

這一規定從2008年元月一日起實施。今年沒簽訂勞動合同的有雙倍工資賠償。沒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也是從今年開始實施。

如果今年沒有簽訂合同,過了今年就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還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從明年未簽訂勞動合同滿一年之日起算雙倍賠償工資。

沒簽勞動合同,沒簽勞動合同,如何贏得勞動仲裁

勞動法規定,公司應於勞動者入職乙個月後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乙個月後還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從第二個月起每月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作為補償。可以要求單位與擬簽訂乙份無期限的固定合同。法律規定,只要超過一年而沒有籤勞動合同就可以要求單位與你簽訂這個無期限的固定合同。無期限的固定合同是指只要你不違反單位和...

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勞動合同簽訂問題?

1 可以這麼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如果涉及勞動年限的計算,應該按照累積的年限計算。2 已經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理由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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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案件可以hi我!1 用人單位違法在先,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 經濟補償金 加班工資及拖欠的工資 押金等 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2 關鍵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 工作證或工作牌 最好蓋有公章 工資卡 工資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