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璩俊哲
結婚會欠債幾十萬,還有必要結婚嗎,其實只要兩個人感情好,婚姻還是量力而行,畢竟車貸房貸壓力很大,不過也是動力,雖然欠車貸房貸幾十萬,但是每個月還貸款的錢並不多,只要很努力還是沒有問題的,還結婚還是要結婚的。
2樓:永工的
結婚會欠幾10萬。如果你有這個能力,慢慢去還那還是要結婚的。現在結婚都需要花錢花很多的錢,沒有辦法。只要你肯努力。肯吃苦。肯定會還上的。還是要結婚?
3樓:農瑋
沒必要。因為人生一些事情已經夠累了。何必要自己還新增負擔呢。
4樓:皖婉婧
當然有必要了,欠錢可以慢慢還嘛。
5樓:人生如劇
結婚會欠債,但結婚會有人生伴侶,無論生理還是心理,結婚使人有家庭的壓力,但也有了為家人幸福產生的動力,結婚好不好只有結婚才能知道。
6樓:一笑
沒錢可以少花,不要攀比。欠債累累,婚後生活不會幸福。
7樓:微雨
結婚本來是人生中最開心的事,如果女方獅子大開口也證明他不是真心喜歡你,給足夠的東西就結婚否則就拉倒的婚姻值得考慮一下,不然婚後也不會幸福。
和欠債的人結婚會有什麼後果
8樓:任龍禎
法律分析:個人債務, 1、夫妻一方的婚前債務。如夫妻一方為購置房屋等財產負擔的債務,該房屋沒有用於婚後共同生活的,應當認定為個人債務。
2、夫妻雙方依法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夫妻雙方將本屬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約定由一方負擔的,可以視為夫妻個人債務。這種約定原則上不對債權人產生對抗效力,除非債權人事先知道該約定或者事後追認該約定。
3、夫妻一方因個人不合理的開支,如賭博、吸毒、酗酒所負債務。 4、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一方個人財產,附隨這份遺囑或贈與合同而來的債務也應由接受遺囑或贈與的一方單獨承擔,他方無清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結婚欠債還該結婚嗎
9樓:律說律答
可以結婚。和對方坦白自己真實的經濟狀況,如果雙方都接受就可以結婚,不接受再考慮要不要結婚。
如果女方明知道男方家庭情況,還非要彩禮和超出標準的婚禮,一意孤行宴悄,並且拒絕婚後一起還債,男方也應該考慮。如果最終悔婚,彩禮是可以拿回來的。
夫妻個人的婚前債務婚後另一方沒有義務返還,如果能證明是男方為了結婚而產生的個人債務,這個是需要女方共同償還的。
1、如果是婚前個人所孝弊負的債務,則一般會視為個人債務,配偶不用償還;
2、如果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則屬於夫妻共同債務,要承擔共同償還的責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晌慎渣的解釋(一)》第三十三條 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負債幾十萬你認為還有必要進廠打工嗎?
正因為負債十幾萬才需要進工廠打工還錢,如果你沒有能力,工資不高的話,進工廠打工是最好的選擇。我認為沒有必要,進廠打工是還不起幾十萬的,應該去做工資和利潤更高的職業。我覺得還是有必要的,雖然打工掙錢的速度比較慢,但是相對來說會比較穩定。創業失敗負債幾十萬,難道只有繼續打工了嗎?創業失敗只是成功的開始,...
我們有必要結婚嗎,我們會結婚嗎
這種殘缺的愛你還是不要接受,因為愛情最基本的原則就是對彼此的忠誠和尊重,而她這樣做是對你的不尊重,和你在一起卻和其他男生搞曖昧。或許愛需要包容,可是包容也不是這樣的,所以當斷則斷,要不自己會反受起亂的,不過最後的選擇權還是在你自己的,如果你真的覺得你自己可以改變她,那麼你可以試下。不要,因為她一會兒...
如果自己性無能,還有必要去結婚嗎
呃.看男女雙方,結婚的目的。假如,女方要的是普通性質的婚姻,那肯定是不可能了,婚後的現實問題肯定太多。所以需要不同於大眾化的女性。要的是純粹的感情。而小孩問題,可以試管或領養。性無能有必要結婚嗎 自古有言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各自飛 少時夫妻老來伴,年輕時性吸引很重要 人類的動物本能,為繁衍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