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兩次催告的是什麼,民法需要兩次催告的

2025-01-13 19:40:16 字數 2706 閱讀 2125

1樓:匿名使用者

催告就是問被**人,**人的行為是否有效,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行為人沒有**權、超越**權或者**權終止後以被**人名義訂。

立的合同,未經被**人追認,對被**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人在乙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

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樓:網友

需要兩次催告的,我印象中只記得乙個地役權合同,付款期限屆滿,合理期限內經過兩次催告仍不履行,供役地權利人有權解除合同。

3樓:網友

這是指相對人告知事實並催促追認權人在給定的期間內實施追認的權利。合同法第47條第2款規定: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人在乙個月內予以追認。

法定**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法律敎育。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人在乙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

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根據規定,相對人催促追認權人行使追認權時,可以給予乙個月的追認期間,若在此期間不追認的,視為拒絕追認。

4樓:來自太平塔喜眉笑眼的番茄

地役權人在約定的付款期間屆滿後的合理期限內經二次催告未支付費用的,供役地地權利人有權解除合同。

民法需要兩次催告的

5樓:夏娟娟

法律分析:合同履行催告期限是3個月,一般就是催告通知到達對方之日起三個月內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會再予支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姿灶賀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辯悶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跡派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催告是民事法律行為嗎

6樓:方麗君

法律分析:因為催告並非以遲延效力的發生為目的,催告行為不產生法律後果,所以催告不是民事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禪襪咐國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條 第二款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

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賀純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好簡通知的方式作出。

民法需要兩次催告的 法律問題

7樓:林佳楠

法律分析:合同履行催告期限是3個月,一般就是催告通知到達對方之日起三個月內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會再予塌鏈支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畝仔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團耐孫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催告是民事法律行為嗎

8樓:明哥說法

一、催告是民事法律行為嗎

催告行為不產生法律後果,所以催告不是民事法律行為。

二、民事法律行為分類

1、根據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需要一方還是雙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其可 分為:單方行為、雙方行為和多方行為。

2、根據其是否必須採取法律規定的形式,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分為:要式行為和不要式行為。

3、根據其行為是否需要當事人支付對價,民事法律行為就可以分為:有償行為和無償行為。

4、依據其行為生效是否以標的物的交付為要件,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分為:諾成行為和實踐行為。諾成行為自當事人達成合意時猛神成立,當事人交付標的物為履行其義務;而實踐性行為自當事人交付標的物時成立,交付標的物為行為成立的要件。

5、根據其相互間的關係,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分為:主行為和從行為。從行為依賴於主行為。

6、根據行為人實施行為所要發生法律後果的性質,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分為:財產行為和人身行為。

三、事實行為與法律行為的區別

事實行為,是指行為人不具有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意圖,但依照法律規定客觀上能引起民事法律後果的行為。

1、民事法律行為是以意思表示為必備要素,它本質上是行為人設立法律關係意圖的外在表示;事實行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為必備要素,當事人實施行為的目的並不在於追求民事法律後果。

2、民事法律行為依行為人的意思表示的內容而發生效力,具有設權性的特點;事實行為依法律規定而直接發生法律後果。

3、民事法律行為的本質並不在於事實構成,而在於意思表示;事實行為只有在行為人的客觀行為符枝數虧合法定構成要件時才能發生法畢睜律後果。

4、民事法律行為有效,行為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事實行為的構成則不要求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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