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案立了案,人沒抓到。在這其間,受害人家屬應該做些什麼?

2025-01-04 20:55:17 字數 2246 閱讀 5966

1樓:六扇門之手

我給你解釋一下上網通緝是什麼意思吧。

就是把該嫌疑人的個人資訊傳到公安內部網。

全國的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該人,均可對該人實施控制,並通知辦案單位來提人。

所以你就不用擔心公安機關在拖你的案子,你們家屬要做的事情就是照顧好病人,不管怎麼說,人是最重要的,不能等著抓到人賠了錢再看病,該**的要積極**,同時給對方壓力,讓對方家屬賠款積極,爭取個態度。

2樓:

我國刑事訴訟沒有缺席判決,現在你唯一能做的事,只有等公安機關將他緝拿歸案。公安機關已經立案,所以你不必擔心過訴訟時效的問題。

說到找關係,如果公安機關將他緝拿歸案,而做出撤銷案件的決定,你可以拿著公安機關的決定,直接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訴,如果法院也有他的後臺,那你也只能自認倒黴了。法律上是可以申請回避的,對公檢法的人都可以申請回避,但是你需要有證據,而且決定權在各機關的負責人手上,所以,如果有後臺,其實迴避的希望不大。

3樓:貫餘

既然已經在網上通緝了,而且已經立案,你不用太擔心。

4樓:網友

有不公正的地方,自有人評說,並可進行上訪等行為。

5樓:國學武文山

現在擔心是多餘的,目前來看,公安沒有違法之處。

6樓:制己制理

應該不會。因為已經在網上通緝了。

7樓:

那要看那個打人的人作案時的年齡,如果未滿18週歲,醫藥費是可以由其父母承擔的。

故意傷害刑事案立案後如果一直沒有抓到嫌疑人怎麼辦,有沒有時間限制,比如超過多少年這個案子就不在了?

8樓:大功甫成

只要立了案,無論多久只要發現嫌疑人都應該抓捕歸案移送起訴。輕傷一般不立案,受害人可以自行去法院提起自訴~

被故意傷害罪案被告知人是屬於受害人嗎?

9樓:創作者

1)犯罪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故意傷害自己身體健康的',一般不構成犯罪。但自傷行為損害了社會利益而觸犯了其他刑法條文的,則構成犯罪。

2)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損害他人的身體健康主要指損害人體組織的完整或者破壞人體器官的正常功能。傷害行為的手段是多種多樣的,但不論使用何種手段,傷害他人身體的,均屬傷害行為。

犯罪手段的不同,只是量刑的情節之一,不是本罪構成的要件。傷害的結果,可能是輕傷或重傷,也可能是致人死亡。

擴充套件資料: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應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體權,因此,段指故意傷害自己的身體,一般不認為是犯罪。

只有當自傷行為是為了損害社會利益而觸犯有關刑法規範時,才構成犯罪。例如,軍人戰時自傷,以逃避履行軍事義務的,應按刑法法第434條追究刑事責任。

故意傷害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吵燃譁故意傷害罪,其中,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自然人有公升行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致人輕傷的,則須已滿16週歲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在一般情況下,行為人事先對於自己的傷害行為能給被害人造成何種程度的傷害,不一定有明確的認識和追求。

無論造成何種程度的結果都在其主觀犯意之內,所以,一般可按實際傷害結果來確定是故意輕傷還是故意重傷。故意輕傷的犯罪還存在犯罪未遂問題。但對重傷意圖非常明顯,例如企圖嚴重毀容,並已著手實施的行為,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實際傷害,也應按故意重傷罪(未遂)定罪量刑。

故意傷害案走什麼程式

10樓:蘇瑩

法律分析:由公安部門偵查,公安部門偵查結束後向檢察院申請批捕;檢察院對唯搜液案件的事實進行復核。複核後認為不符合批捕條件的,向公安部門發出《不予批捕通知書》,公安部門收到《不予批捕通知指物書》後放人;複核後認為符合批捕條件的,向公安部門發放《逮捕證》,公安部門隨即正式逮捕漏閉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

第一百一十六條公安機關經過偵查,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的案件,應當進行預審,對收集、調取的證據材料予以核實。

立了案的故意傷害刑事案件可以私了嗎

刑事案件私了通常的講,指的是刑事和解。所謂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通過調停人或其他組織使被害人與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直接溝通 共同協商,雙方達成民事賠償和解協議後,司法機關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對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責任或從輕減輕刑事責任的訴訟活動。刑事訴訟法 第288至290條對刑事和解...

故意傷害輕傷,故意傷害輕傷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384條之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或者死刑。1 對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2 對故意傷害...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從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 從犯

你筆錄已經寫了,並且簽字捺手印了,沒有辦法更改了。至於打和拍我認為不會造成質上的不同,區別不是很大。打和拍在這裡不會成為定罪量刑的關鍵,簡單點說,沒有太大區別。是主犯還是從犯主要看在故意傷害過程中起的作用大小而定,既然已經確認是他人造成致命傷,且你的當事人只是在毆打結束後打或者拍了乙個巴掌,那麼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