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房子也要辦居住權嗎

2024-12-28 22:00:13 字數 3994 閱讀 1038

1樓:網友

自己的房子是不需要辦居住權的,因為自己家的房子就是自己的房子,沒有什麼特殊性,所以的話辦居住權也是一種多此一舉的事情。

2樓:網友

自己有房產證的房子自己住是不需要辦理居住權。

3樓:小糯公尺媽媽吖

您好,帶著身份證或者戶口本,1、要到地級市公用事業與房產局購買相關審批表。2拿到審批表後,市民需要由職工單位填寫**並且蓋章。到物業部門結清相關費用並取得公房售後維修協議;到房屋產權單位有的是自己的企業,有的是開發公司辦理申請並蓋章。

3攜帶填好後的審批表及相關如身份證、戶口簿等等審批表後有要求再次來到公用事業與房產局一樓進行審批核算。4拿著相關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視窗繳納一定的費用。5再拿著相關材料到房屋產權監理處處辦理相應證書。

提問。自己住房,怎樣申請居住權。

去住建局就可以。

4樓:雨博學

即將改變你生活的房產法律:居住權。2021年1月1日施行。

2、居住權是對他人的住宅享有的權利,不是對自己住宅享有的權利,所以不存在自己享有所有權的房子還需要給自己設立。

法律人銳哥。

即將改變你生活的房產。

法律:居住權。

2021年1月1日施行。

2、居住權。

是對他人的住宅享有的權利,不是對自己住宅。

享有的權利,所以不存在自己享有所有權的房子。

還需要。給自己設立。

5樓:果絹

如果是自己的房屋,直接辦理不動產證即可,其他的不需要辦理,包括居住權也不需要辦理的。

6樓:水墨點兒

自己的房子辦不辦居住權無所謂,你的房子裡當然有權利住。但是千萬不能讓別人辦了。

房子可以設定居住權嗎

7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可以,但不影響居住權的行使。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對他人住宅享有嫌如佔有和使用的利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和居住的需要。但是,如果是房地產,則不得轉讓:

一芹襲啟)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但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決定禪虧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五)權屬有爭議的;(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七)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條。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六條。

8樓:帳號已登出

訴訟保全查封的房子暫時是可以確立居住權,敗鏈並且是享有有居住權的。法院查封的房子,如果是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生活所需,可以居住,但不能買賣、抵押察逗孫。如果是其屬他的情況,不可以居祝居住指叢權消滅只能是居住權期限屆滿或者居住權人死亡的。

9樓:麗江郜雲

自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實施,其增設了乙個居住權制度,即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爛譽春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飢耐權自登記時設立,自居住權期限屆滿或者居住權人死亡時消滅。居住權一般是無償設立的,且不得轉讓、繼承。

設立居住權的房屋不得出租虛清。鑑於上述居住權的種種限制,購房者在購買二手房時,應當同時調查該二手房是否設立了居住權。如果設立了居住權,建議購房者在確認該二手房房屋居住權登出後再行購買。

1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居住權,設立設立居住權可以較好地分配財產的所有權的歸屬與財產的利用權。

房屋居住權開始辦了嗎

11樓:梁華成

法律分析:開始了侍氏逗。居住權在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

法律依據:《中老賣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條 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條 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 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 住宅的位置;

三) 居住的條件和要求;

四) 居住權期限;

五) 解決爭議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條 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核野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

居住權現在可以辦嗎?

12樓:賀衛旭

法律分析:居住權現在可以登記辦理。居住權槐和是《鉛鬥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新增的一種用益物權,是指居住權人對他人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權利,以滿足生活居住需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條 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銷遊、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居住權現在可以辦嗎

13樓:律漸

法律分析:所謂居住權,一般是指對他人所有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享有的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新頒佈的《民法典》在物權編中單設一章,增加規定了居住權這一新型用益物權,詳細規定了居住權的設立形式、居住權合同的必要條款、居住權的期限。

同時,民法典還規定居住權一般無償設立,設立居住權應當在登記機構進行登記;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一般不得出租等內容緩碼。這些規定極大填補了現行法律的空白,呼應了社會需求。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註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握數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段哪首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權現在可以辦嗎

14樓:李亞輝

法律帶派分析:居住權現在可以登記辦理。居住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侍行大新增的一種用益物權,是指居住權人對他人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權利,以滿足生活居住需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條 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老豎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自己住房,怎樣申請居住權

15樓:

摘要。第。

一、居住權的主體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據而佔有房屋的公民。

第。二、居住權的客體只限於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第。三、居住權屬於一種用益物權。居住權人對房屋的使用應限於居住的目的。

第。四、居住權的取得應有法定的依據或有關合同的約定。

第。五、居住權的取得應辦理登記手續,並受國家法律的保護。

取得。居住權的設定主要可通過以下幾種方式:

第。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權。如承租人依租賃合同而取得對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權。

第。二、直接依法律的規定取得居住權。如未成年子女對其父母的。

房屋享有居住權。

第。三、依遺囑等法律行為取得居住權。房屋所有權人可通過設立遺囑的方式為他人設定居住權。

第。四、因取得時效的經過取得居住權。

自己住房,怎樣申請居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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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居住權的主體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據而佔有房屋的公民。第。

二、居住權的客體只限於房鎮廳屋。如出租人的房屋。第。

三、居住權屬於一種用益物權。居住權人對房屋的使用應限於居住的目的。第。

四、居住權的州輪取得應有法定的依據或有關合同的約定。第。

五、居住權的取得應辦理登記手續,並受國家法律的保護。取得居住權的設定主要可通過以下幾種方式:第。

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權。如承租人依租賃合同而取得對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權。第。

二、直接依法律的規定取得居住權。如御跡隱未成年子女對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權。第。

三、依遺囑等法律行為取得居住權。房屋所有權人可通過設立遺囑的方式為他人設定居住權。第。

四、因取得時效的經過取得居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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