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被要求返還86萬彩禮,女子不想結婚為何收人彩禮?

2023-08-22 17:04:09 字數 3705 閱讀 6535

1樓:怪物淵

男子在戀愛期間送了很多紅包和禮物包括一輛車給對方,情侶之間互送禮物是平常事,於是女方便收下了。但兩人分手之後,男方卻稱車輛是他送給女方的彩禮,要求女方返還給自己。女方卻覺得這些東西都是談戀愛時男方自願送給自己的,不能算彩禮,並且自己和男子在一起沒了青春也沒了貞潔,這輛車和其他禮物紅包都是對自己的賠償,因此不肯返還。

最開始男方是看中了女方的容貌和身材,於是開始追求女方,時常給女方發紅包,送禮物等,並且發的紅包數目都非常大,送的禮物價值也非常昂貴。

在女方過生日的時候,男方送了女方一輛寶馬車,更是讓女方十分高興。女方被男子的出手大方給打動了,於是便和比自己大11歲,比自己矮的男子談起了戀愛。在分手之後,由於女方不肯返還彩禮,男子將女方告上了法庭,法院判決女方應該返還彩禮款萬元,返還車款萬元。

女方卻對法院的判決表示不服,提起了上訴,但二審法院依然維持原判。

在我看來,如果一對男女談戀愛,乙個為財乙個為貌,最終也是很難成為恩愛的夫妻的。我們很難評價女方是對還是錯,應該男方當初就是利用自己有錢的優勢才打動女方,他也明知女方是為了他的錢。男子的行為,相當於花錢僱乙個伴侶,但結束之後卻要回了所有錢,通俗點來說,就是吃霸王餐的行為。

這個男子的行為也提醒了一些女生,不要因為男方的出手大方而高興,因為分手之後他可能將送你的所有紅包和禮物都要回去。並且為了雙方平等的關係,我建議女生們在談戀愛期間,男方送了禮物我們最好也禮尚往來,送同等價值的禮物給男方。

2樓:數碼專家小行星

因為她覺得這是她的青春補償費。女子雖然不想結婚但是和男子談戀愛很久了,這86萬女方認為是自己的青春補償費。

3樓:職場導師陳元芳

我覺得這名女子應該就是見錢眼開,雖然對這個男子一點好感都沒有,也根本不想和對方在一起,但是一看到這麼多的彩禮,自然就心動了,所以假意同意和對方相處,然後拿上彩禮再拒絕說不合適。

4樓:薄荷初韻

可能她是為了收彩禮而結婚,收到彩禮後就想分手了。

愛恨分明的女子主動退回18.8萬彩禮,分手時該如何體面?

5樓:口雪楓

雙方進行協商進行解決,涉及到太多的利益問題,分手的時候是很難做到體面的。

6樓:豆豆情感煩惱

這位女子在分手的時候將18萬的彩禮退還,引起了網友的怒讚。她的內心非常清明,敢愛敢恨。這種做法也是值得讚揚的。

分手後女子不退18萬彩禮怎麼辦?

7樓:趙丹

如果沒有登記結婚的話,就可以上訴解決。

1.彩禮糾紛,已經成了當下婚姻矛盾中的常見糾紛,許多新人,在訂婚後不久或者結婚後不久,對於男方之前給付的彩禮,往往爭得不可開交,更有甚者,還有人付出了生命的代價,所以我國相關部門,早就明令禁止,男女結婚時,女方藉著結婚為名義向男方索要高額彩禮。

2.如果沒有登記結婚的話是要退還的。

一、彩禮退還協議怎麼起草。

生活中經常因為彩禮是否返還而產生一些糾紛,彩禮是男方給女方的聘禮,是附結婚條件的贈與。但是有時候,男女雙方可能沒有成功結婚或者迅速離婚。如果雙方經協商一致退還彩禮的,最好寫乙個彩禮退還協議。

我國民法典規定,以婚姻自由,雙方自願為原則,以雙方感情為基礎。基於彩禮這一在我國現階段、某些地區還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發生糾紛時如何處理,尚無規矩可循。實踐中,通行的做法是將彩禮的給付分成兩大類情況:

對於雙方沒有結婚的,應當返還彩禮。已經結婚又離婚的,原則上彩禮不再返粗仔褲還。關於返還彩禮協議書的寫法,由於協議書本質上是一種合同,所以應該符合合同的書寫方式。

即要註明當事人的資訊,正文部分寫明退還的彩禮,如家電、首飾等。最後寫明雙方違反協戚核議的責任,簽字按手印即可。

二、男方提出分手可以要回彩禮嗎。

男方提出分手能要回彩禮。司法解釋規定,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男方請求女方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應該巖簡對男方的訴訟請求表示支援,所以只要雙方沒有登記結婚,而男方又給付了彩禮給女方,那麼分手後,女方就應將彩禮退還給男方。

給女人彩禮後分手可以要回嗎?

8樓:瑾臨珞晴

一、彩禮錢分手之後可以要回嗎?

應該歸還。彩禮並不是兩個人在相處的過程中贈送給對方的禮物,彩禮的意義就是兩個人結婚的時候,男方給女方家裡面的錢,既然兩個人選擇分手,不準備結婚了,那這個錢就要還給男方。

存在下面提到的三種情況,彩禮錢分手之後是可以要回的,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豎粗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分手後減少返還彩禮的情形有什麼?

1、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婚約解除,返還彩禮的數額可根據其過錯程度、雙方的經濟狀況等因素,酌情減少”。

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兩年以下,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返笑數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內三個月以上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50%;共同生活不滿三個月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餘公升鎮總額的70%;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同居關係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間女方懷孕或者流產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礎上再減少5%至20%。

9樓:cc橙子心靈

沒有結婚就應該叫對方把彩禮退回來給你。

男子訂婚後分手欲要回88.8萬彩禮,彩禮為什麼流傳至今?

10樓:褍摹藨疆讟

福建法院審理了一起婚約財產的糾紛案件,因為男子跟女子訂婚之後向對方支付了萬的彩禮。兩個人把婚禮當中所要花費的東西全部都集聚在了一起,分手之後肯定想全數要回。彩禮的數目出現之後,可謂是讓人目瞪口呆。

網友不明白是怎樣的規定,會讓男方支付這麼高的物唯納費用。兩個人連證件都沒有領,房子和車子全部都沒有買。雖然男方很重視女方的到來,但也不能夠拿天價的彩禮去換自己一生的幸福。

父母總認為女兒結婚的時候必須要從對方大要一筆,殊不知是一種錯誤的想法。因為愛情不是一場買賣,對方必須要是自由的戀愛才行。兩個人沒有感情,在一起之後也會經常的吵架。

父母不應該把孩子當物品一樣賣出去,更不能夠向對方要很多的錢。彩禮是對兩個人婚姻的美好寓意,千萬不能夠用來當成自己的私山態有品。<>

女方認為自己耗費了一年的青春,不願意把彩禮全部都歸還給男方。男方認為自己已經給女子沒有了瓜葛,兩個人沒有領證根本算不得上是婚姻關係。面對如此的情況,只能夠選擇默默忍受。

其實兩個人一切的問題都是早有預謀的,沒有感情最終生活也會變得雞飛狗跳。必須要把社會的新風尚罩沒適當的倡導一下,一定要得到兩個人的允許才可以。<>

總的來說通過這件事情給予男女的建議,便是兩個人一定要腳踏實地的過日子。只要兩個人有感情,不管對方出了多少錢能夠表達重視和誠意就行。雙方結婚之後必須要擁有包容心和責任心,兩個人一定要擁有共同的目標。

不能夠想著坐享其成,否則吃虧的就是自己。哪怕當時擁有高額彩禮,最終也只會是浪費感情和時間的行為。

11樓:魚與魚塘

這跟利益牽扯有關係。彩禮可以讓一些人獲益,當然不會輕易被放棄。

12樓:網友

我覺得第一是因為女兒是空握“出嫁”,因為這個“出”字,都說是潑出去的水,自然彩禮是回饋於父母的養育之恩,其次我不知道別人怎麼想,我個人感覺也是預防,婚姻並不是一帆風順,如果一旦被休,也亂基可以返歸自己譁虧謹家,養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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