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員工被判緩刑單位能否解除合同?

2023-02-25 22:45:05 字數 5785 閱讀 7987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緩刑是指對一定刑期以下剝奪自由的刑罰有條件地暫緩執行。我國對於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其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為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緩刑期間,罪犯雖然不用進入監所服刑,但是要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管。

2樓:務巨集伯

答:該員工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緩刑,依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第四款的規定,你公司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該員工要求回公司接受監督勞動是其個人要求,你公司可以不接受其要求,並與之解除勞動合同。勞辦發(1993)211號《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合同制工人被判處徒刑緩刑問題的覆函》第一條明確說明:關於合同制工人被判處徒刑緩刑的,能否仍留在原單位繼續工作接受監督的問題,按照《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第十五條『勞動合同制工人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的規定,合同制工人被判處徒刑緩刑的,也應自行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被判刑,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3樓:仰曉旋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關於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9條的規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是指:

被人民檢察院免於起訴的、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的、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32條免於刑事處分的。緩刑,不是刑罰的種類,只是刑罰執行的一種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對被判處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其犯罪情節和認罪、服罪、悔罪表現,認為原判刑罰可以暫緩執行,規定一定期限的考驗期,在考驗期內沒有發生法定的撤銷緩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執行的一種刑罰執行制度。因此,緩刑是我國刑罰具體運用的一項制度,它是有罪判決,只是有條件的暫緩執行。

4樓:闖王行天下

員工被判刑,屬於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情形之一,將勞動者辭退,並且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樓:李律說法

你好!這個問題一要看你們的《勞工合同》約定,一般都會約定有刑事犯罪行為的可以解除合同;另外、如果勞動合同中未約定,那麼要看判刑的情況,若是緩刑(即人們常說的見外執行)在不影響正常中作的情況下,可以不解除合同,若是判處實刑(即收監執行),因對方已不能正常工作,所以可以解除合同。

6樓:匿名使用者

依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因此員工已判刑,你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採用登報及快遞方式給其宣告解除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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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緩刑能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國企工作人員被判緩刑的人,是否要被 開除公職,法律依據?

7樓:團長是

國企工作人員被判緩刑,用人單位有權開除並解除勞動合同。被判緩刑屬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所以用人單位可以開除。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樓:匿名使用者

按法律規定,作為國企人員,如果是勞動合同關係,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用人單位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如果是公務員性質工作人員,由於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所以用人單位是有權開除你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四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9樓:裔靈卉巢韞

對國企人員犯罪,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是公務員的,要開除公職。

10樓:純白

我是律師,就你所述,可以不開除。

事業單位人員被判緩刑會不會被開除

11樓:樂觀小山

緩刑也是屬於有期徒刑、符合被開除的條件。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

第二十二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擴充套件資料。緩刑,全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緩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群矯正,如果沒有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法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12樓:諶東律師

事業單位人員判刑會開除嗎??

同時,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提問判刑三年的。

根據《公務員法》第七條,公務員的任用,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堅持事業為上、公道正派,突出政治標準,注重工作實績。

是要開除的。

提問如果單位當時沒開除,過了挺多年會不會再給開除?

13樓:淮安浙江人

不是必須開除,而是可以辭退(也可以不辭退)

法律依據:《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有關問題的解釋》

***辦公廳**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02]35號,以下簡稱《意見》)以後,各地在實施中遇到了一些需要解釋的具體問題。為了更好地貫徹《意見》精神,規範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現對實施中的有關問題解釋如下:

五、解聘辭聘。

14.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的,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8.事業單位與職工解除工作關係,適用辭職辭退的有關規定;實行聘用制度以後,事業單位與職工解除聘用合同,適用解聘辭聘的有關規定。

19.聘用合同解除以後,單位和個人應當在3個月內辦理人事檔案轉移手續。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無聘用關係職工的人事檔案;個人不得無故不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六、經濟補償。

20.《意見》中關於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是按職工在本單位工作的工齡核定補償標準,不是對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工齡補償。

21.在已經試行事業單位養老等社會保險的地區,受聘人員與所在單位的聘用關係解除後,聘用單位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調轉手續。

14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單位老大的心情決定的,可開可不開。

緩刑條件之一:有工作單位的,由單位監督,被開了,怎麼監督?

刑事責任但緩刑人員可否不解除勞動合同

15樓:綠水青山

這是企事業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內部的管理問題。

對被追究刑事責任但是處緩刑的人員是否解除勞動合同,法律沒有限制性的規定,各單位內部根據管理的需要,確定是否解除勞動合同,是單位管理的權力,只要不侵犯勞動者的人格權,都是合法的。

具體到樓主的問題,需要樓主看看涉事單位的規定是怎樣的了。

參照的法律法規現在有國家的公務員法、黨員紀律處分條例等,一般情況下單位的處罰可以比照這些法規;但是也有許多單位的內部管理制度比這些法律法規更嚴厲。

判緩刑可否不解除勞動合同嗎

16樓:戚廣利

判緩刑也是被追究刑事責任,也構成犯罪行為,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對於判了緩刑的國家企業單位的正式職工,是否必須開除工職

17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定根據《人事部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被判處管制、拘役及被判處刑罰宣告緩刑後的工作和工資問題的通知》第一條"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宣告緩刑的,其工作安排和工資待遇如何處理的問題。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包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宣告緩刑的,其職務自然撤銷,安排不敘職務的臨時工作。為了發揮專業技術人員的特長,除利用專業技術進行犯罪活動被判緩刑的外,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其一定的技術工作。

降低原工資待遇,按低於開除留用察看人員工資待遇發給臨時工資。緩刑期間悔改表現好的,緩刑考驗期滿後可以分配正式工作,重新確定職務和工資等級;表現不好的,予以開除"的規定,及第四條""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期滿釋放收回的,其工作安排和工資待遇問題。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拘役期滿釋放後,經上級主管機關批准收回的,分配適當工作,重新確定職務和工資等級,重新確定的職務和工資等級應低於拘役前的職級和工資待遇"的規定,您的朋友被判緩刑後,不一定被開除公職。

18樓:駝絨色特

企業管理人員被緩刑後企業解除勞動合同(似乎不應該用「開除」),是合法的。

2023年開始施行的新勞動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該條第六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緩刑人員仍然屬於「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所以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是合法的。

勞動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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