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縣勞動監察大隊能不能給要了工資

2023-02-13 13:30:02 字數 4143 閱讀 9537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未及時支付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法律依據:各省的工資支付規定。例如: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當日結清並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

《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第三十三條 企業與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你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就可以。最好準備好你在那裡上班的證據。可通過律伴,諮詢律師相關法律問題。

拖欠工資跟勞動監察大隊說一下就可以把工資要出來嗎

我是否能拿到工資,勞動稽查大隊怎麼樣

3樓:勞動幫助者

首先這關係到勞動合同的定製問題 你所講的問題涉及到的實質問題是勞動合同的變更,即公司是否有權單方面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勞動法》第17條規定:"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即變更勞動合同應該雙方進行協商,不能單方決定。

如果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過程中,要對勞動合同約定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進行變更,例如,對員工工作崗位、工資待遇變更,就應該由用人單位和員工進行協商。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簽訂勞動合同的變更協議;協商不成的,用人單位就不能單方面變更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如果在合同中工作崗位沒有約定,那麼就不存在勞動合同變更的問題,也不需要雙方進行協商。

公司根據員工在任期期間的業績,進行綜合考評,如果認為任職期間表現不錯,公司可以與員工續簽崗位協議;若對員工任職期間的考核不滿意,就可以罷免員工相應的崗位,這是公司用工自主權的體現。但你的考核具你講是合格的,沒有不合格的情況。

如果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只有在單位有違反勞動法的行為的時候,你提出勞動仲裁要求單位因違反勞動法而支付經濟補償金 同時要求解除勞動合同。

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是每工作一年補償乙個月。

4樓:常勝將軍

能拿到。儘管去找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幹一天有一天,少一分也不行。並且明顯沒有和你簽訂合同,這對你有利。要求雙倍補償。你可以以欺詐來投訴他們。

5樓:達州律師劉江

1、您應當獲得工資,工資應當根據您實際天數,據實結算並及時支付。

2、可以投訴到勞動監察大隊處理。

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可以要求除了要回工資外可以要經濟賠償嗎

6樓:彩雲村落

可以。只要有法律依據。比如,如果公司辭退後沒有進行經濟補償,或者公司未為員工交納五金,均可以要求公司補償和補交五金。

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投訴要提供證據,有錄音也可以。

8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只能要回工資,這不是法院。

如何通過勞動監察大隊要回我的工資和社保

9樓:21世紀第一聖人

按照您的敘述,有兩個問題首先要弄清楚。

「勞動監察大隊下達了因不提交材料而進行的罰款通知書、催告書等,最後此罰款已經移交法院強制執行」,就是說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內容不是您的工資。

「由於單位也不承認存在勞動關係,因此我又去進行了勞動仲裁確認了存在勞動關係」,就是說勞動爭議仲裁只是為解決確認勞動關係問題,工資問題沒有提出來。

如果是上述情形,那麼您可以選擇以下處理方式:

1.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的意見投訴被拖欠工資問題;

2.就被拖欠工資向法院申請支付令,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只要支付令生效,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工資爭議仲裁。

至於社保問題,直接去社會保險管理機構投訴。

10樓:周律師說

你好,帶上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立案處理。

11樓:沉睡的小海

你們如果是銀行卡發工資,打出你的銀行流水,到你公司人力部門開出勞動合同關係。

拖欠工資乙個月了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管用嗎

12樓:百科達文西

拖欠工資找勞動監察大隊管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第十六條 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13樓:東嶽

你好,當然管用。但你要準備好證明你是公司員工或者工作過的證據。 勞動仲裁調解書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收到調解書第二日起2年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4樓:扣扣豆時代

應該管用,因為拖欠工資本身違法,工資拖欠不能超過5天,經過勞動者同意最多不能超過15天,你已經乙個月了 可以申請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15樓:峰藍夜

看你是多少錢,一般1萬元一下的不會受理。

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追討工資,要多久,

16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七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調查,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情況複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行政程式比較長,你可向法院申請支付令。《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申請支付令又稱督促程式,就是法院幫著要賬。勞動者只要向法院遞交乙份申請書,寫明某某單位欠我多少工資。法院受理後,不用等單位答辯,不需要**審理,也不用判決,十五天內給單位發一道支付令,單位接到命令後十五天內必須向勞動者支付所欠的工資,超過15日不支付,法院就可以採取強制措施,比如,查封企業賬號,直接從單位賬號上劃撥錢給勞動者。

這一規定,大大減少了勞動者的訴訟成本。

17樓:梁文峰律師

回答您好,勞動監察大隊接到勞動者的投訴,應在5個工作日內受理或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可以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可以要求其支付全部工資報酬!至少需要兩個月的時間。

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的處理期限:

(一)受理:五個工作日之內確定是否受理。對下列三項條件均符合的投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接到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法受理:

1、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發生在2年內的;

2、有明確的被投訴用人單位,且投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所造成的;

3、屬於勞動保障監察職權範圍並由受理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

(二)立案:受理之日即立案。

(三)調查: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對情況複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四)處理:調查完成,應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理或者責令改正)或者撤銷立案決定;特殊情況,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

勞動監察大隊可以申請雙倍工資嗎?

1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是可以的,但是涉及這種賠償的向勞動監察投訴是基本沒有效果的。需要向單位所在區縣的勞動仲裁委員會免費申請勞動仲裁。

19樓:之夏侯旋

可以進行投訴,提出自己的訴求。

讓勞動監察大隊去問老闆要錢,大慨要多長時間能要回來

勞動監察大隊,不會直接向老闆要錢,而是依職權敦促老闆履行法定義務。多長時間可以得到工資,既取決於監察大隊的態度和辦理力度,更取決於老闆的態度和履約力度。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 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

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了,一般處理事件要多久才能拿工資呢

法定是5天內決定是否符合立案條件,立案後60個工作日內調查,情況複雜的還可以延長到90天。這是法定的期限,一般來說還是比較快的,幾天吧,當然要你陳述的情況基本屬實 回答您好,勞動監察大隊接到勞動者的投訴,應在5個工作日內受理或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可以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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