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gdp的計算包括四大方面:個人消費支出、投資支出、**支出、淨出口。買房支出屬於個人投資支出,算入gdp。
購房是否需要計入gdp
2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曼昆將新房購入算作投資中,但投資(i)本身也是gdp的組成部分,gdp全名為國bai生產總值,不論對於家庭來說,購房費用與實際建造成本等是否相等,它都屬於投資,屬於購買未來用於生產其他物品的物品。
所以說新房購入應當算入gdp,因為產生了支出與收入,有產出有投入,但二手房成交時則不應計入gdp,因為gdp當期只計一次,不再重複計算,一切二手均不計入gdp。
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我們要清楚,gdp(用y表示)的構成為四個部分:消費(c)、投資(i)、**購買(g)和淨出口(nx):
y=c+i+g+nx
這是乙個恆等式——按等式中的各個變數的定義,該等式必定成立。(上述來自曼昆的《經濟學原理》北京大學出版社 第7版 第9頁)
而題主的問題是購房是否應該計入gdp,雖然曼昆將新房購入算作投資中,但投資(i)本身也是gdp的組成部分,gdp全名為國內生產總值,不論對於家庭來說,購房費用與實際建造成本等是否相等,它都屬於投資,屬於購買未來用於生產其他物品的物品。
所以說新房購入應當算入gdp,因為產生了支出與收入,有產出有投入,但二手房成交時則不應計入gdp,因為gdp當期只計一次,不再重複計算,一切二手均不計入gdp
以上為個人理解。
4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說國家在計算gdp時候,是以當期的最終產品來計算的。所以業主買了房子,才產生gdp(我是這麼理解的)。
5樓:網友
這只是你的想法,第一條就不對,實際消費者購房是要算入gdp,就好比我建這套房大大小小的成本加起來是10w,我賣出去是30w,難道我交稅的時候國家允許我按我的成本價來交稅嗎?顯然不可能啊。
6樓:網友
你說的第一條,是按生產法將房價計入gdp。
而第二條,是按支出法(消費+投資+**購買+淨出口)將居民購房花的錢算入投資這一項。
這是兩種不同的計算gdp的方法。
計算gdp時,只能選定一種方法進行計算,不能混用,所以不存在重複計入的問題(因為你要麼用生產法,要麼用支出法)
為什麼購買房地產不計入gdp 但是購買住宅卻要計入gdp呢?
7樓:匿名使用者
1、住宅,是所有權轉移,是二次購買;這部分之前第一次購買時,已經計入gdp。所以不需要再次計入gdp。
2、房地產,是初次購買,應該計入gdp。
3、如果房地產購買之後,再**,**的這部分是不計入gdp的。
4、居民在購房時支付的**屬於生產要素的**,這是當年房地產商新創造的產品的市場價值,當然要計入gdp中。
1、gdp核算有三種方法,即生產法、收入法、支出法,三種方法從不同的角度反映國民經濟生產活動成果,理論上三種方法的核算結果相同。
2、生產法是從生產的角度衡量常住單位在核算期內新創造價值的一種方法,即從國民經濟各個部門在核算期內生產的總產品價值中,扣除生產過程中投入的中間產品價值,得到增加值。核算公式為:增加值=總產出-中間投入。
8樓:匿名使用者
1、土地不是最終產品,是所有權轉移,不是經濟學意義的投資活動,所以購買房地產不記入gdp。
2、宅應該是最終產品中的投資品,應該全額計入gdp。
國內生產總值(gdp)是指乙個國家(國界範圍內)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生產的所有最終產品和服務的市場**。gdp是國民經濟核算的核心指標,也是衡量乙個國家或地區總體經濟狀況重要指標。
gdp計算內容:
第一,國內生產總值是用最終產品和服務來計量的,即最終產品和服務在該時期的最終**價值。一般根據產品的實際用途,可以把產品分為中間產品和最終產品。
所謂最終產品,是指在一定時期內生產的可供人們直接消費或者使用的物品和服務。這部分產品已經到達生產的最後階段,不能再作為原料或半成品投入其他產品和勞務的生產過程中去,如消費品、資本品等,一般在最終消費品市場上進行銷售。中間產品是指為了再加工或者轉賣用於供別種產品生產使用的物品和勞務,如原材料、燃料等。
gdp必須按當期最終產品計算,中間產品不能計入,否則會造成重複計算。
第二,國內生產總值是乙個市場價值的概念。各種最終產品的市場價值是在市場上達成交換的價值,都是用貨幣來加以衡量的,通過市場交換體現出來。一種產品的市場價值就是用這種最終產品的單價乘以其產量獲得的。
第三,國內生產總值一般僅指市場活動導致的價值。那些非生產性活動以及地下交易、黑市交易等不計入gdp中,如家務勞動、自給自足性生產、賭博和毒品的非法交易等。
第四,gdp是計算期內生產的最終產品價值,因而是流量而不是存量。
第五,gdp不是實實在在流通的財富,它只是用標準的貨幣平均值來表示財富的多少。但是生產出來的東西能不能完全的轉化成流通的財富,這個是不一定的。
9樓:幻境如生
房地產所指的房屋等已經在它們的生產年份計入過gdp了,如果以後的年份再計入,不是重複計入嗎?住宅也要看是不是當年生產的房子,如果不是,也不能計入gdp。
10樓:網友
房地產和住宅的定義是不一樣的 房地產的購買是流通,只是產權人的變更,而其價值早已經計入到gdp了 住宅卻比一樣。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還是去問統計局吧,一般人哪知道這個?!
購買一套新住房屬於當年gdp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新住房就是別人剛建起來的房,新建的房就像廠家生產的新產品一樣,它第一次交易的**表明了它的價值(產出),這部分當然應該算在gdp中;而二手房交易的**則不能算在gdp中,因為房子在建起來的時候就已經將其價值算在gdp中,如果二手房再次交易的**也可以算入gdp中的話,那麼,要是一棟房子交易10次,那不是10次都要算入gdp中。
13樓:雨慧穎
新建的房就像廠家生產的新產品一樣,它第一次交易的**表明了它的價值(產出),這部分當然應該算在gdp中;而二手房交易的**則不能算在gdp中,因為房子在建起來的時候就已經將其價值算在gdp中,如果二手房再次交易的**也可以算入gdp中的話,那麼,要是一棟房子交易10次,那不是10次都要算入gdp中。住宅應該是最終產品中的投資品,應該全額計入gdp。但是曼昆書中又提到,每年要計算住宅的虛擬租金(自己付給自己)並計入gdp。
如果在購買新住宅時已經計入gdp,而在以後的年度該住宅的虛擬租金也計入gdp,那不是重複核算?
由於住宅的總價比較高,絕大多數人在購買住宅時都要動用以前的收入(即儲蓄)和/或以後的收入(即貸款),而不是僅僅依靠當年度的收入。這樣的話,支出法gdp中應該包括整座住宅的全部支出,而收入法gdp中顯然只有當年度的收入,如何對應起來?
14樓:婆初露鋒芒痙頹
不算。在gdp的支出法計算中,其中的個人消費支出總額有明確說明,不包括居民購買新建住宅的支出。
購房只是一種所有權的轉移,並沒有創造出新產品,因此不算。真正算的應該是建築業(如果這個房子是當期造出來的話,必須是新房,在當前有新產品,屬於第二產業),房地產業(房子的銷售及售後服務,這屬於當期生產出來的服務),住房服務(房子作為一種資本,本身所生產出來的一種服務),因此單純的購買住房進行所有權的轉移不算入 gdp,這就跟買**買土地啥的都不算入 gdp乙個道理。
居民購買住房算不算入gdp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購房只是一種所有權的轉移,並沒有創造出新產品,因此不算。真正算的應該是建築業(如果這個房子是當期造出來的話,必須是新房,在當前有新產品,屬於第二產業),房地產業(房子的銷售及售後服務,這屬於當期生產出來的服務),住房服務(房子作為一種資本,本身所生產出來的一種服務),因此單純的購買住房進行所有權的轉移不算入 gdp,這就跟買**買土地啥的都不算入 gdp乙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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