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蘭亭墨魂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h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h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h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h。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h: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按照上述法律規定,法院是會判決離h的,但可能需要時間。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去法院提出訴訟 分居兩年 感情破裂無法在一起生活下去了 這就是最好的理由。但是,有一句話叫「寧拆十座廟 不燬一樁婚」 ,除了時在是在一起過不下去了,離婚情有可原。可是,你們還有孩子,父母離異對孩子的影響特別大。
希望你們慎重考慮!
3樓:匿名使用者
暫住證,租房合同,工作合同,等等。能體現出你在所在地的居住時間。
但必須要跟對方不同才行。
如果相同那不能構成分居的證明。
如果真心沒有一起生活下去的信心了。如果雙方都沒有破壞婚姻的證據,那麼賠償方面是很渺茫的。簡單的離了,各自去尋找自己的生活吧。錢方面很麻煩。
4樓:遠望山峰
工作單位就可開證明。
5樓:匿名使用者
不在家住的證明啊,女方沒有生小孩的營養費,誤工,單位有產假的,不能調解的法院會判的。
分居兩年,夫妻感情破裂,沒有孩子,也沒有經濟糾葛,可是男方不同意離婚,請問想離婚怎麼走程式
去法院進行訴訟離婚,最好請個律師或者諮詢下律師,會更好1 婚後蓋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過分配的話還要考慮是你們自己出錢蓋的還是各方父母出資,有沒有房產證什麼的,這個比較複雜 2 如果孩子的撫養權在你手上,那應該是男方給你撫養費才對,不可能還要給男方一筆錢,這個你上法院肯定能得理 孩子的撫養權跟父...
我和老公夫妻感情破裂,已經分居兩年了,他已經和別的女人在一起了,我們倆現在還沒有離婚,現在有
分居二年了都,你還在他他麼,當斷則斷,他都不在乎你了有什麼猶豫的,那個男朋友早就有心思喜歡你了,左右他們都不聯絡了,你就和他交往看看吧,主要是你和你老公打算怎麼處理?和平分手嗎 難辦啊難辦,夫妻感情破裂你也沒辦法說那個男人得到了你就會珍惜你的,而且往往這個時候你要特麼注意了 你想怎麼弄,你們有孩子嗎...
我是已婚女人,因為夫妻感情不好,分居兩年多了,沒有離婚,老公在外面和別的女人住一起了,現在有一
這個關鍵是非常複雜的,他跟你們本身就是很好的朋友,如果你跟他在一起還是不適合的。不要空虛寂寞冷,然後就要投入溫暖的開水鍋裡。應該跟你先辦理離婚。然後在追求自己的幸福。這個幸福來的時候,不是你這個朋友。而可以選擇其他的物件。先離婚,你可以跟那個男的在一起。但是不要著急再婚。我是乙個已婚女人,但是夫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