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牛牛的老爸
已經分居兩年了,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分居兩年法院會予以支援離婚的,所以你儘管放心好了。
2樓:
法律明文規定
夫妻雙方只要感情破裂
而且分居兩年或兩年以上的
你直接可以
到法院起訴離婚
法院會支援你們離婚的
3樓:匿名使用者
這位朋友,你好!
你今年多大了?你們結婚幾年了?
你們分居2年了,孩子跟著你還是跟著他爸爸?他不同意跟你離婚,是什麼原因呢?他是否還希望以後跟你和好?
你們分居這兩年,你是否思考過你們的婚姻?你現在是想跟他離婚,還是考慮跟他和好?
我是心理諮詢師,你可以說說你的詳細情況,我會盡力幫助你,祝你開心快樂!
4樓:四川瑞利恆律師事務所
對於你的問題可以考慮依法提起離了婚的訴訟。
5樓:皆有可能
可以訴訟到法院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6樓:都律師講案件
單方面同意離婚的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判定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分居滿兩年是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現。孩子多大了?
一直和誰在一起生活了?對於孩子的撫養權要考慮最有利於孩子成長的一方。
7樓:紅太陽
離不離,一張紙
愛不愛,有小孩
苦不苦,自己知
過不過,顧大局
好東西很多
但它不屬我
不和的感情
到底誰的錯
錯錯錯錯錯
最後別再錯
8樓:
你們應該分開,不見面,也不讓他見孩子,時間長了他就煩了或者另覓新歡了
9樓:
有孩子可能的話還是復合的好!
10樓:匿名使用者
起訴呀,已經兩年了,可以起訴了
結果三年,沒辦結婚證,分居兩年離婚需要退還彩禮嗎? 35
1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抄肯定的回答不需要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你們如果是初次在一起,就是婚姻的事實。在這裡你們有選擇則自己的婚姻幸福。但是以下事情處理清楚;
1、父母包辦的婚姻?是否領取結婚證?沒有,先辦理結婚證,再*****;
2、男方應該賠償女方精神損失費,和墮胎營養費,這個看男方的經濟能力;
3、雙方協商好在辦理相關手續!
12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是誰的過了,女方有了外遇不願意過了,那你就給人退點,如果是男方的過也要分情況,就想家暴之類的,肯定不給他,還想問他多要點了,兩個人走到一起就是緣分,能過救過唄,跟誰不是將就了
13樓:蓬蒼劇醉巧
沒有拿結婚證,那麼你們只是同居男女朋友關係,法律不承認你們是夫妻,法律上你們還是未婚,彩禮協商,可以適當退點。
14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自由,不需要離婚
有結婚證。可是已經分居一年了。現在想離婚了。應該怎麼辦理呢?
15樓:自省
首先通知對方一同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如果對方拒絕,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6樓:幹暄妍
直接去法院起訴離婚,一般第一次不會宣判,過半年再去起訴,然後就會判離婚了(分居條件下)
17樓:夙河
如果男方也同意離婚,兩人簽乙份離婚協議,將家產怎麼分配,協議簽好後,兩人去民政局辦理離婚就可以了。
18樓:橋爍
如果是已婚的,你們分居應該正常半年以上就可以新上訪要申請了離婚嗯,已們分居一年一年一年年這個是完全可以申請的離婚的理由,要有充分的說明
19樓:壽琅
既然這樣,分局一年了,說明你們之間的感情早就破裂了。要麼你們倆商量一下,直接到民政局協議離婚,如果因為家產和其它,如果協商不一致,那就上訴到法院去離婚。
20樓:檸檬精檸檬不酸
先私下聊聊,如果不成,去法院起訴。這種婚姻名存實亡,還不如放過彼此
2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就只有你自己才能決定了,關鍵是看你老公是不是對你還好,比較公婆姑嫂的又不和你常住在一塊,遠離他們就是。但根據你描述的情況都分居一年了,情況還是很嚴重,你老公看來又沒站在你這邊,如果沒有小孩是可以趁早結束,只不過一定要三思而後行,問問你自己的父母,他們才是一心一意為你著想的人。
22樓:受白卉
首先回答你有關離婚的問題,你們分居一年了,感情已經破裂,想辦理離婚手續,如果對方不同意協議離婚,你可直接起訴到人民法院判決離婚。看了你的問題詳情,得知你的公婆還存在家暴行為,建議你還要到公安部門報案處理。維護你合法的人身權益。
23樓:
如果雙方感情沒有了,可以先擬交協儀書,到民政部門辦理,如果一方不同意就不能辦理了,沒有特別原因,分居兩年才能辦理離婚。
24樓:這次換你喜歡我
雙方協議離婚,如果有一方不配合好像是分居兩年視為感情破裂法院會判離
25樓:嬌嬌愛寶寶豪豪晶晶
如果想離婚的話就拿好證件去民政局辦理一下就行。不過如果對方不願意離,那麼你就等著分居滿兩年直接起訴離婚就行。如果你們有孩子將會很麻煩,首先又孩子的撫養權問題,還有孩子的撫養費問題。
如果你們兩個人的感情沒有大問題的話,還是不建議離婚的
26樓:李星
向法院提起松樹嗎過你們兩個真的沒有感情那就上法院起訴了
27樓:在魏源湖調查民俗的雞冠花
這種情況有二種途徑可以離婚,第一你丈夫同意離婚,你倆可通過協議到婚姻登記機關就可辦理離婚。第二是你丈夫如果不同意離婚,你只能通過訴訟程式離婚,夫妻分居半年以上,雙方沒有感情了,法院會判你們離婚的。當然如果你和丈夫還有感情的話,法院是不會判你們離婚的。
另外她們對你有暴力行為,你可以報警,身體受到傷害也可以訴訟她們。用法律保自己。
28樓:原創**夢工廠
協議離婚可以到當地民政局辦理,
如果雙方有糾葛,
只能到法院起訴離婚了。
29樓:印諾
帶上結婚證,身份證去當地民政局可辦理。
3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實在沒感情。兩個人想離婚,可以協議離婚。協議不了就到法院去
31樓:麻麻抹抹
你們先協商,如果雙方都同意,就寫乙份離婚協議,然後帶上證件到當地民政局就可以離婚了,很容易的。如果協商不好,你可以到法院去起訴離婚,這個辦法可能慢一點,但最終一定可以離婚的。家暴事情,你可以到當地婦女權益機構去反應情況,比如到婦聯。
也可以報警,現在正是掃黑除惡的時候,你只要報警,他們馬上就能被抓起來的。
32樓:法高誼
要離婚的女人啊,兩個原因
要麼太橫 要麼太慫
雙方對財產分割以及子女撫養無異議呢,去民政局領證即可了。
對財產分割有異議也協商不成的,去法院解決。
33樓:陳潔玉
當初家暴的時候有證據嗎?有的話法院起訴。
34樓:私音會館
說說自己的看法:
首先,為了保護自己,請最大限度地留下證據。
其次,好好地審視一下自己還有老公,只針對他,面對他家人的種種行為,他做了什麼。
最後,長期分居本來就是危險訊號,兩個人無法增進感情,有些問題也無法解決,去法院吧,覺得他家人不是善類,無法和平離婚~
35樓:姜馨媛
留下案例證據,去法庭起訴。
分居兩年我想離婚,男方不同意,結婚證戶口本都在男方那裡,我應該怎麼做?
36樓:隨風
直接去法院起訴離婚就可以,一般夫妻雙方分居半年就可以提出訴求。已經都分開兩年了,看樣子是沒有感情了,分開對大家都好。
37樓:匿名使用者
協商不成那只有起訴離婚了
38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去法院·訴訟離婚。
39樓:信金國婚姻律師團隊
您好,這種情況需要起訴離婚,可以不用戶口本,去民政局影印乙份結婚登記檔案代替結婚證即可,更多問題可以追問
沒有結婚證有小孩怎麼離婚,沒有結婚證有小孩怎麼離婚
你們不屬於合法夫妻,建議協商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根據2005年婚姻法規定 2005年以後不承認事實婚姻,結婚要開具結婚證。不用離婚,你們兩個商量一下,把家產分了,然後各自走各自的路就行了。關於孩子,如果未滿2周歲,女方有撫養優先權,男方要出撫養費。如果滿2周歲,誰帶都可以,然後雙方分手,就可以了。理論...
我和我老婆領結婚證了但後來因不和分居1年了,他不同意離婚,但
如果抄是協議離婚,雙方襲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 結bai 婚證 身份證du到原婚姻zhi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當時當場領dao取離婚證 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籤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
男人有老婆有小孩但是他們沒有領結婚證現在那個男人和另
不是說沒領結婚證嗎?後面怎麼又說是已婚呢,沒領結婚證的就是沒結婚,這人現在不是重婚 應該算重婚。關鍵是兩個人除了辦過酒之外,有沒有事實婚姻。跟前面那個女人沒領結婚證不受法律保護,跟後來的女人領了結婚證是合法夫妻,不算重婚。這個是那個男人的道德有問題。恩 道德問題.少遇到這重人為好.天 還這樣的?不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