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結婚證沒小孩因為婆媳之間打架了,要離婚,而且要上法院,我該怎麼辦

2021-07-01 08:12:46 字數 1630 閱讀 6897

1樓:

1.你要明白一點,沒有結婚證的法院不支援的你們都不是"結婚",她想告就告唄,反正法院不審理

2.你有欺騙過她麼?你有欠她財物麼? 你有打過她麼?只要是她沒有證據的理由都不能成立的.

3.你有證據說明她感情上欺騙了你? 你們的分手也只是與準婆婆關係不合而已,她們打架掛彩那也是她們之間的事,關你感情什麼事?

4.你的精神與經濟你能有充分的證明中理由麼? 不然法院怎麼相信你?

2樓:人生的天與地

你們的案子法院都不會受理,因為沒有結婚證就是沒結婚,沒結婚就不存在離官司。

他們只能以解除非法同居為理由。因為你們的婚姻沒登記是非法婚姻,不受法律保護。

即使法院判決了,也是解除非法同居關係,然後把各自的財產各自帶走。

沒事的,你的精神損失沒有,經濟損失得有證據,有的話能得到賠償的。

3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只能以感情不和為理由起訴。

4樓:匿名使用者

這根本就是無效婚姻,至多算同居,不用離,你們誰也沒有理由起訴誰,精神損失更是無稽之談,如果她拿了你的錢財倒可以追究錢財返還,而不是補償。

我和現在的老公沒有結婚證,我也沒有上他家戶口本,如果我要離婚,該怎麼辦?要上法院嘛?

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1〕30號)規定:

第五條 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因此,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離婚的,按以上規定處理。

6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起腳有人就可以,不受法律保護。

7樓:日向優梨

這是非法同居,還有什麼離婚不離婚的。吃頓散夥飯就行了。

8樓:小豬小豬就是你

沒有領結婚證,在法律上你們就不是夫妻關係,不需要離婚。

9樓:匿名使用者

沒辦結婚證就不算真正意義上的結婚,也就你現在還沒結婚,不存在離婚,你現在可以自由戀愛

10樓:待續

如果涉及財產糾紛方面的問題還是需要去法院的,如果是協議“離婚”就不用去了。

11樓:

沒有結婚證,何來離婚證,帶上屬於你的行囊瀟灑的走人。

12樓:y珠圓玉潤

沒有結婚證只是相當於同居

13樓:旗新知

可以拍屁股走人,什麼都沒有嗎

14樓:

沒有結婚證就不算結婚

15樓:溫文爾雅她

沒有領證。沒有孩子,就什麼也不用

沒有結婚證,生小孩,要罰款嗎,要是沒領結婚證就生小孩會不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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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結婚證怎麼辦離婚手續,沒結婚證怎麼辦離婚手續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前舉辦婚禮後沒有領取結婚證,將會構成事實婚姻,直接去法院起訴離婚即可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後沒領結婚證生活在一起屬於同居關係,直接分手即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雙方在一起居住生活至今,屬於事實婚姻,即使沒有領證,也是夫妻。兩人過不下去了,可以到...

沒結婚證小孩有九歲沒存款但是有固定共同財產現在因男方有新歡過不下去,女方是否可以分割到小孩和財產

你們沒有結婚證,屬於非法同居關係,如果雙方達成撫養協議和共有財產分割協議,是不需要去辦理任何手續的,以後男婚女嫁各不相干!如果就財產分割或是孩子撫養達不成協議,就只有上法院申請司法裁決,首選要辦理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手續,完後各自拿出證據來證明共有財產的份額,證明自己能給孩子最好的生活條件和教育成長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