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能按出資比例分割嗎,遺產繼承與分割

2022-09-25 09:50:03 字數 5419 閱讀 6253

1樓:惡精笑獨萌

1、如果遺產所有權表明各出資比例,則按照出資比例分割;

2、如果沒有,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發生了繼承糾紛,可以通過如下途徑加以解決:

1.自行協商

繼承糾紛發生後,相關當事人可以在完全自願的基礎上,通過互諒互讓,就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協商達成乙個各繼承人都願接受的協議,然後按協議分割遺產。協商雖然是在產生糾紛的當事人雙方之間進行,但也須遵循一定的原則:

(1)平等自願原則。協商不是法定的解決民事糾紛的必經程式,所以,必須在雙方當事人都同意的情況下,才能適用這種方式.再者,協商後達成的協議也必須是在雙方當事人都自願的基礎上達成。.

(2)合法原則。分清是非是協商解決的前提,衡量是非的標準是繼承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規定。經協商達成的協議本身也要合法,否則無效。

值得注意的是,當事人在協商處理繼承糾紛時,可以放棄自己的權利,對此不能按違法對待。

(3)不損害國家、社會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原則。當事人不得為達成協議,為了各自的利益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否則,這種協商便失去了公正性和合理性,因此,也不受法律保護。

以協商方式處理遺產糾紛有利於家庭成員之間的和睦團結,由協商解決完全基於有關當事人的自願行為,因此處理後不會傷害彼此之間的親情,也有利於糾紛的迅速、徹底解決。由於以協商方式處理遺產糾紛,不需經過別人的調解,更無須訴諸法院,節省了當事人的人力、財力和時間。同時,由於協議是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的,因而能夠使糾紛得到徹底解決。

2.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人民調解委員會是群眾性組織。在發生繼承糾紛後,如有關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以繼承法為依據,通過說服教育的方法來調解糾紛,促使當事人在自覺自願的基礎上,互相諒解,互相讓步,達成協議。

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協議達成以後,各當事人都應當自覺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繼承糾紛發生後,經協商不成時,可以不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過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不成協議的,任何一方也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應當注意的是,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3條的規定,繼承糾紛不能仲裁。

因此,有關當事人之間因繼承發生糾紛後,不能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樓:

不可以。老人在世時三子對其購房的出資,可以算是三子對老人的贈與。房產仍然屬於老人所有的財產。

老人死後房產作為遺產,應該按繼承法有關規定進行分割。在老人未立遺囑的情況下,不必考慮三子對其房產的出資。對遺產的分割,原則上應該均等。

具體的份額分割,可以由當事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分割。

3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協商解決。

如果沒有遺囑,按法定繼承處理,即平均分割遺產。

縱橫法律網 韋鋒律師

4樓:黃鳥

依法應當是均分,當然協商一致可以按出資比例分割。

5樓:定見居

一、應該看該套房產的權屬證明情況,如果房產證標明共有產權人為二老和三兄弟以及共有人持有比例明確的情況下,應按各自比例進行分割。

二、如果該套房產權屬證明為二老,應出示購買房屋時老大、老

二、老三的出資證明,按照出資比例進行分割。

三、兄弟之間和為貴,錢乃身外之物。

6樓:匿名使用者

按法定繼承處理,一般均分。

縱橫法律網 李仁尚律師

父母的遺產可以按當時的出資比較來繼成嗎

7樓:一老夫

父母的遺產不可以按當時的出資比例來繼承。父母的遺產只能由繼承者按當前的遺產數額平均分割繼承。

遺產繼承與分割

8樓:華律網

1、先將父母的遺產從夫妻共同財產中分離出來;2、先去世的一方的遺產由他的父母(如果還在世的話)、配偶和子女共同繼承,然後再依照這種規則繼承後去世一方的遺產;3、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4、因為遺產涉及房屋這種不動產,通過法院判決的分配比例進行分配的時候,可以有以下處理方式:(1)、首先需要對房屋進行乙個價值評估,然後由具有房屋所有權的人,按照房屋的價值和對應的分配比例給其他繼承人以金錢;(2)、如果沒人承擔起這個金錢的分配,可以將房屋交給法院進行拍賣,然後再按照法院判定的分配比例進行現金分配。

9樓:健身**很簡單

一、繼承的方式有兩種:

1、立有遺囑的,按遺囑內容進行分配;

2、沒有立遺囑的,按法律規定進行分配,也可以協商,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應當去做公證繼承,如果協商不一致,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分配!

二、遺產分配的規則:

1、先將父母的遺產從夫妻共同財產中分離出來;

2、先去世的一方的遺產由他的父母(如果還在的話)、配偶和子女共同繼承,然後再依照這種規則繼承後去世一方的遺產;

3、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4、因為遺產涉及房屋這種不動產,通過法院判決的分配比例進行分配的時候,可以有以下處理方式:

(1)、首先需要對房屋進行乙個價值評估,然後由具有房屋所有權的人,按照房屋的價值和對應的分配比例給其他繼承人以金錢;

(2)、如果沒人承擔起這個金錢的分配,可以將房屋交給法院進行拍賣,然後再按照法院判定的分配比例進行現金分配。

三、法律依據:

《繼承法》 第二十六條 【遺產的認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第十條 【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三條 【遺產分配】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0樓:楊文戰律師

如果老人在生前已把該房產自願登記在老大名下,就算老大的財產了,不管是否有無產權,不算遺產。

11樓:未來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繼承開始時繼承人未表示放棄繼承遺產,又未分割的可按析產案件處理的批覆》中對特殊情形下的繼承案件做了明確規定:繼承人未放棄繼承且遺產未分割,繼承人要求分割遺產的案件超過20年的訴訟時效,可以定性為所有權分割的析產糾紛應定性為所有權分割的析產糾紛,訴訟時效為二年,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犯之日起算。

一般來說,超過20年的,不能再主張遺產分割,此時房產已成為所有法定繼承人的共同共有財產,此時兒女可以提起分割共同財產的訴訟,但是不能提起遺產分割的訴訟。

12樓:匿名使用者

老人己將房產贈於大子,無需分割。

13樓:匿名使用者

1.不屬於遺產範圍。因為遺產是指被繼承人死後的財產。老人已經在完全民事能力時確認該房產登記於大子名下,已對該部分財產進行了處分;故不屬於遺產範圍,也不參與遺產分割。

2.在辦理產權登記的時候,可以向房管部門出示交費票據登記。

14樓:匿名使用者

一、遺產的範圍限於被繼承人死亡時其名下有所有權的財產及權利(依法可以繼承的部分),該問題中的房產,在被繼承人生前已經確認並經全家同意登記於大子名下 ,表明全家對該房產歸大子所有沒有異議,也就不屬於被繼承人的遺產範圍,不參與遺產的分割。

二、個人合法擁有的財產在被繼承人亡故後,都可以作為遺產分割。無產權房也不例外,只是作為遺產的形式有所區別,在無法取得房產登記的情況下,該房產的出資或評估價值也可以作為該房產的對價進行遺產分割;或者被繼承人在該房產上擁有的其他權利依法可以繼承的部分作為遺產進行分割。

遺產分配有比例嗎

15樓:華律網

1、先將父母的遺產從夫妻共同財產中分離出來;2、先去世的一方的遺產由他的父母(如果還在世的話)、配偶和子女共同繼承,然後再依照這種規則繼承後去世一方的遺產;3、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4、因為遺產涉及房屋這種不動產,通過法院判決的分配比例進行分配的時候,可以有以下處理方式:(1)、首先需要對房屋進行乙個價值評估,然後由具有房屋所有權的人,按照房屋的價值和對應的分配比例給其他繼承人以金錢;(2)、如果沒人承擔起這個金錢的分配,可以將房屋交給法院進行拍賣,然後再按照法院判定的分配比例進行現金分配。

16樓:李小小中小學教育資料

根據我國婚姻法和繼承法的規定,這種情況首先要先分割出夫妻共同財產,就是說在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有一半屬於妻子所有,剩下的一半屬於丈夫的遺產。確定遺產範圍後,一般由配偶,父母,子女均等分割。但是如果這其中存在法定的一些情節的話,那麼在分割份額上也會有所差別。

這個就要結合實際情況具體分析了。

17樓:雨嫚

這不屬於遺產,70萬是死亡賠償金和撫卹金,擁有分配權的依次是配偶子女父母,其他親屬如果在喪葬和治病花錢的有權利提出補償但是不能分配,也就是說非配的話依次是你二嫂侄女二個和母親,但是侄女未成年應該與二嫂暫時代替分配但是這部分錢作為子女的撫養費你二嫂不能單獨擁有只能暫為保管,也就是說你二嫂基本能分到30-40萬 兩個女兒(按撫養至18歲估計30萬),母親最多10萬,至於你基本沒你的份,死亡金賠償金是對配偶子女的生活補償和撫卹,跟你沒關係。

18樓:匿名使用者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遺產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遺產具體分割後,每個繼承人對於分到的遺產就享有了所有權。可以根據自己的意志對該遺產行使佔有、使用、處分的權利。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財產繼承分為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兩種。如果死者生前有遺囑的按遺囑分配,沒有留有遺囑就要按照法定繼承來辦理。

我之前跟小區物業合作的宅貓找房的人聊到過此類問題,如果想知道的更清楚,可以去物業詳細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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