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愛情是兩廂情願的!既然他選擇了他的母親,那麼你也沒有必要出現在他的生活中了,他那裡不是你該去的地方了!既然他已經選擇了他母親,就是說他已經在意味著要放棄你了!
既然他都選擇了放棄你,那麼你就應該去放棄他!這樣的話,你會獲得乙個重新生活,重新去愛的機會!他也許失去了乙個愛他的人,而你卻失去了乙個不愛你的人,這不是很值得嗎?
他說讓你等他三年半,那只是藉口罷了,他三年半以後真的會有很大的成就嗎?就算有,他還會記得你嗎?三年啊,多麼長的時間啊,你難道就打算等他三年半嗎?
那時他身邊也許早就有了別的人了!那時他也許都不只你是誰了!放棄吧!
2樓:匿名使用者
大家都冷靜一下吧。
現在的你就把自己當作乙個沒有男朋友,也沒有他的人,過自己的生活,像從前沒和他在一起的時候那樣,乙個人吃飯,乙個人玩兒,乙個人睡覺,什麼都不要去想。
也許時間長了,你就能想明白了,也知道如何去處理這件事情!
其實這種事情大家也不好給你乙個很明確的答案的,因為畢竟我們不是你,也不是他,你們的想法我們都無法去知道,所以只能告訴你最普通的方法,也許也是最有效的方法。試著去做,不要說你做不到,忘不了他,你只要想著:從前沒有認識他的時候你也是過得很好很快樂的,那麼你就會對以後充滿希望了。
希望你早日找到解決的辦法,並且與你的他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3樓:愛得太完美
我覺得他應該帶你回去,讓你和她媽相處,慢慢地淡化她媽對你的印象,不管行不行也該試試啊,怎麼這麼容易就分手了呢.
但現在你還是離開吧,因為這種男人太沒有安全感了,沒有主見.而且他有這樣的母親,就算你嫁給他,以後的生活他也會左右為難的.
4樓:匿名使用者
長痛不如短痛。對與這樣的情況,你再多的努力也無濟於事。世界上的好男人確實少,但還是有的。這種男人也是沒有安全感的。
5樓:匿名使用者
我的媽媽也是那樣的,她太自以為是了!!我要有個物件我非常愛她的話我媽不同意,我就直接和她浪跡天涯,你的物件沒有站在你的這邊說明他不是非常非常的愛你,分了吧朋友
6樓:
沒什麼關係的,日久見人心,只要你是好的,慢慢她會接受你的
7樓:狐狸百合
人才啊...........
這樣的愛情我該怎麼辦?
這種問題還有什麼猶豫的,不要怪我說的不好聽,世界上男人不是還沒死光嗎?死光了你也不能選擇這樣的,不然你的大好青春就這樣被葬送了你知道嗎?作為女孩子,要想別人尊重你,首先你就要自己看重自己,父母說的話有時候我們還不聽呢!憑什麼聽他的,況且你還是個學生,感情的事情,以後有的是機會,即便在你的努力下得到了...
遇到這樣的愛情我該怎麼辦,面對這樣的愛情我該怎麼辦?
你首先要做的是弄清楚,到底哪乙個他才是真正的他,有句話很老土,但確實很有道理,那就是,勉強沒幸福。不能一昧得把原因歸結為變。曾經的美好不能天長地久就永存心間吧。當然,前提是挽留 是溝通。無論結果如何,都不能否定你們曾經的美好,不要把美好的回憶變成了你的負擔。坐著無聊,進來說兩句,呵呵 現在的人咋不知...
請問這樣的勞動合同的效力如何?我該怎麼辦?
你好,一,勞動合同法19條第4項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你所提的三個月試用期即2010年7月11日至2010年10月10日,是為勞動合同期限,這三個月你可以按照合同上的約定取得報酬,1000 3 3000元 你無法證明有其他更高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