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一方的婚前債務會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一方婚前按揭貸款買房,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轉化婚後共同債務;一方婚前舉債購置大量結婚用品,婚後為夫妻雙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時,可以轉化為婚後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財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2樓:彥郎觀史
婚姻是兩個人的結合,婚後所產生的收益或者債務,都是兩個人共同的,但婚前個人欠下的債務,悅史君認為不能簡單歸結為婚後的夫妻共同債務。
這裡面涉及到幾種不同的情況,悅史君來給大家一一分析。
第一,婚前有約定的
雖然結婚是兩個人彼此接納和包容,但並不代表一切都要接受。
現在很多年輕人結婚,在婚前就有明確的約定,比如婚前買的房子仍是個人財產,婚前自己所前債務,仍然是個人自己需要償還的債務等。
如果有這樣的婚前約定,婚前個人債務,自然就不能成為婚後夫妻的共同債務了。
第二,婚前無約定,但另一半不承認
有些人在結婚的時候,對另一半是有所隱瞞的,其中婚前個人債務,就是被隱瞞內容的一部分。
然而,婚後生活在一起,很多事情是瞞不住的,尤其是涉及到錢的地方。
如果拿夫妻共同的財產去還自己之前的債務,另一半不同意,那麼這部分債務顯然也不能稱為夫妻共同債務,因為它發生的時間就在婚前,這個無論是找人評價,還是請律師去打官司,都是一樣的結果,還是個人債務。
第三,雙方無異議
結婚畢竟是你情我願的事情,如果一方在婚前有個人債務,結婚的時候另一半對此予以認可,那麼婚後自然就會轉變為夫妻共同債務,由兩個人一起來償還。
悅史君舉乙個很簡單的例子,婚前一方買了一套房子,是貸款買的,婚後夫妻雙方一起來償還貸款,自然就會轉變成夫妻共同債務,而這也是一種很正常的債務轉變方式。
因此,婚前的事情婚前一定要商量好,不能留在婚後,悅史君還是希望大家都能和和美美。
一方的婚前債務會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嗎
3樓:霜哀
對於婚前的個人債務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問題,《婚姻法》沒有直接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對《婚姻法》的相關司法解釋中也僅各涉及到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三條規定:「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債務向債務人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司法解釋對這方面規定得非常簡單,且是著重點也在於保護債權人;而對債務人配偶應當承擔怎麼樣的責任等均沒有具體的規定,加上法官理解的差異,案件的判決結果的公正性、統一性就很難達到;甚至會造成嚴重侵害債務人配偶的權益。根據司法實踐,婚前個人債務向婚後共同債務轉化的有以下幾種型別:
(1)一方婚前按揭貸款買房,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轉化婚後共同債務;
(2)一方婚前舉債購置大量結婚用品,婚後為夫妻雙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時,可以轉化為婚後共同債務;
(3)一方婚前借款裝修房屋時,該房屋供夫妻婚後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
(4)雙方與債權人約定,同意夫妻一方個人債務由夫妻共同償還的。
夫妻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是其與債權人之間因特定法律事實而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根據債權相對性原理,債權人只能向特定的債務人主張權利,而不能在債務人結婚後向其配偶主張權利,因為債的發生必須基於當事人之間的意定或法律規定。債的相對性不會因為其他事由而發生移轉。
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負的個人債務,如另一方在婚後沒有向債權人作出承諾,便不會在原債務人的配偶與債權人之間產生合意,債權人就沒有權利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合法理由和依據。因此,夫妻一方婚前個人所負債務不能因婚姻關係的發生而轉移,債權人亦不得就一方婚前個人債務向債務人配偶主張債權。
但是,作為例外,如果一方婚前所負債務與婚後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聯絡,即若一方債務或婚前所負債務中的資金、財物已轉化為婚後夫妻共同財產或已成為婚後夫妻共同的物質生活條件的,則婚前一方所負債務即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連帶償還。但該轉化事實的證明責任,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應由債權人承擔舉證責任。
債務會因為婚姻關係而轉換為夫妻債務嗎
4樓:天寒夜舞
婚前個人債務,婚後會變成夫妻共同債務嗎?答案是肯定的。婚前個人債務,在某些情況下會變成夫妻共同債務。那麼,哪些情形下,婚前個人債務會變成夫妻共同債務呢?
1、 一方婚前以按揭貸款方式購房,婚後夫妻雙方共同所有或共同居住使用的;
2、 一方婚前舉債購置大量結婚用品,婚後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
3、 一方婚前借款裝修房屋,該房屋供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居住使用的;
4、 婚前個人債務,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從事個體經營或者承包經營的,其收入為夫妻共有財產,因此婚前個人債務亦應以夫妻共有財產清償,等等。
看似複雜的問題,總結起來,也就一句話:只要是婚前個人債務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支出的,都屬於婚前個人債務,作為配偶的一方無須償還。看到這裡,對婚前個人債務是不是已經很明白了。
對於配偶,並不需要特別擔心一方婚前的個人債務,因為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除非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婚前個人債務用於婚後夫妻共同生活的,法院是不會支援債權人向配偶索取債務的。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婚前個人債務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支出的,都屬於婚前個人債務,作為配偶的一方無須償還。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婚前債務轉化為共同債務?
6樓:法幫網
在司法實踐中,婚前個人債務向婚後共同債務的轉化主要有以下型別:1、一方婚前按揭貸款買房,婚後夫妻雙方使用的;2、一方婚前舉債購置大量結婚用品,婚後為夫妻雙方共同生活所需的;3、一方婚前借款裝修房屋,該房屋供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如果夫妻一方將婚前債務用於婚後共同生活的,這時,一方婚前債務性質也因財產性質的變化而轉變為夫妻共同債務,此時債權人是有權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夫妻雙方應共同承擔償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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