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雖然有勞動合同法,但很多單位仍拖欠工資,這可能是多種原因造成的:
1.地方勞動監察部門長期以來監察不嚴,執法不力。
2.公司與勞動部門狼狽為奸。
3.公司財大氣粗,無視法律。
4.公司經營不利,入不敷出。
5.公司完全法盲,不知道拖欠工資的嚴重性。
等等,不管什麼原因,公司拖欠工資是不對的,要支付雙倍賠償。建議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如不受理,去上一級勞動局投訴,只要你們聯合維權,這個問題就會得到解決。因為畢竟有法律支援,地方執法部門也要考慮自己的飯碗,不能過於隨意妄為。
2樓:鴻安危險品運輸
問題是現在經濟蕭條,用工供大於求,是主要原因。
**的勞動監測部門工作也沒能很好到位。
大部份勞動者的法律意識也不足。
就以上這幾點原因有構成了工資依然拖欠的現實。
3樓:莞爾一笑
勞動合同法是死的,並不是說有了這個法律,單位就會乖乖地把錢交出來,想維權需要你自己的主動。你可以先找單位協商下,要求給工資,如果不給的話就和他說說《勞動法》第九十一條;再不肯的話就去工商局舉報;最後還可以去法院起訴
4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規定只是條文,需要人去實施,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勞動者可以通過協商或者司法途徑進行主張。不能說有了法律規定就能杜絕所有違法行為,有了刑法還是照樣有很多人犯罪呀。
5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和執法機構共同努力才能改善。執法機構不能坐等舉報,要主動檢查;對於有舉報情況的應當立即查處。現在的就業形勢下,勞動者往往敢怒不敢言,擔心失去工作。
這就需要**主管部門加強監督檢查。
6樓:蝶love之戀
其實每個國家都沒能做到法律所規定的美好,只是程度上的區別而已。這就是現實的骨感,理想的豐滿。我們學法律的人在很多時候都不能很好地維護自己的權利,看開點吧兄弟。
7樓:律以止爭
這是社會現象,但要是不管用就更沒人願意按時付工資了
8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仲裁不收費,只要你有拖欠的證據,應該能夠勝訴。
9樓:
可以通過勞動仲裁或者訴訟來解決
10樓:sky天涯海角
恩,沒有找到老闆的軟肋而無辦法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遇到工資拖欠問題,請速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
為啥有些公司高調違反勞動法,卻依然深得人心
12樓:懷念式籽
勞動法第93條規定用人單位強烈,勞動者違章冒險作業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對責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94條規定用人單位非法招用微法16周歲的未成年人,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也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勞動法中關於拖欠工資規定
13樓:發的好得很發
法律:老闆拖欠工資,該怎麼辦?
14樓:呂艾
【1】根據勞動法第50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
所以我認為老闆必須立即支付給你沒有支付的工資。
【2】在離職後又叫你們三個人幹活,還不給工錢。那麼就是老闆違反勞動法第83條規定,按沒有續簽合同,要支付你們每月2倍工資。
【3】按第38條,46條,47條規定再補償你半個月的工資。
15樓:濛濛然然歲月
單位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如果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將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
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本月工資在第三個月發放屬於違法,如1月份工資在3月份發放就屬於違法行為,違法行為發生在兩年之內的,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投訴。
如是離職結算,勞動者在做好工作交接後15日內和企業結清工資。
16樓:最愛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2、《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一、什麼是無故拖欠工資
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付薪時間未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包括: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收到影響,在徵得本單位公會同意後,可暫時過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
二、拖欠工資在什麼情況下構成犯罪
拖欠勞動工資一般情況下屬於民事糾紛,可以通過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或法院解決。如果雇主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本來有能力 支付卻不支付勞動者報酬,在勞動報酬數額較大且經**有關部門責令支付後仍不支付的情況下,才構成犯罪。在天津市,惡意拖欠工資總額達到5萬元,即為「數 額較大」。
三、拖欠工資多久算違法
我國《勞動法》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
四、遭遇拖欠工資該如何維權
遇到拖欠工資的這種情況,建議先向當地人力社保部門和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反映被拖欠工資的具體情況,並盡可能多提供一些能夠證實用人單位轉移、隱匿財產或有能力支付工資的線索和材料,積極配合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調查取證。人力社保部門和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下發有關法律文書責令雇主支付勞動報酬後,若其在指定期限內仍不支付,人力社保部門與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將會把案件及材料移送給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17樓:提莫喜歡誰
辦法有: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單位拖欠工資是乙個常見的問題,你可以通過下面的方法解決: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你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具體法律根據見參考部分)。
18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1、勞動監察投訴該用人單位,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資;
2、勞動監察解決不了,可以要求勞動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資並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等。
19樓:匿名使用者
1、關於拖欠工資的規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三條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關於解除合同,勞動合同法有規定: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3、現在,一直拖著不給你們,就是違法行為,按照規定: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具體賠償責任、維權做法可向當地12333勞動****諮詢。
20樓:衣錦飛魚
不知你們是因為什麼原因離職的?是否是提前乙個月向用人單位遞交了書面辭職報告?(當然如果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未繳納社會保險的另當別論。
)如果履行了正常辭職手續,再發生這樣的事情,可以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 不過根據你的敘述,和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爭議,更適合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現在都不收取任何費用。
21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的問題找勞動監察應該問題不大,勞動監察那幫老爺們肯定給你們出難題,三個人一起去,要堅持住,勞動仲裁太慢了
22樓:匿名使用者
我有拖欠工資幾年沒給怎麼辦了
23樓:匿名使用者
去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新勞動法中關於對拖欠工資能不能索賠有規定嗎?
24樓:鬼鬼
當然有了,對於拖欠員工工資的,企業需要支付50%至100%的工資作為遲延支付賠償。同時勞動部門也會對企業做出一些處罰。
25樓:孫法官說法
拖欠工資拒不支付的,可以要求賠償。《勞動合同法》對此有規定,拖欠工資經勞動部門限期支付後,仍不支付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工資數額50%以上100%以下的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我們老闆拖欠工資不給我們也沒有勞動合同該怎麼辦
1 到勞動部門投訴 先到勞監大隊去進行投訴,勞監大隊調解,它沒有強制性,只能到公司去進行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工資就可以追討回來,如果調解不成功,再到勞動布局投訴。2 申請勞動仲裁 到勞動局,進行勞動仲裁申請,在遞交申請前需要到工商局列印用人單位的資訊。拖欠工資須承擔法律責任 我國 勞動法 第五十條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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