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乜華暉
應該是間接故意.要區分間接故意與過於自信的區別,主要看行為人,是否有自信的根據.比如業務上的熟練程度.
其次也看行為人有沒有採取避免的措施.由於間接故意的主觀心態是明知,過於自信的主觀心態是遇見,二者對危害結果的認識程度不同.如果採取了措施,則是過於自信,如果沒有,則是放任.
本案中,車道過窄只能併排行駛兩輛車,卡車佔了乙個車道,就只能勉強通過一台車,由於卡車司機下車修車門,又佔了半個車道,已經無法通過車輛.轎車仍然行駛,且沒有自信的根據,所以應該認定為間接故意
2樓:小夕陽丶
間接故意,過於自信是指可以預見但輕信可以避免,主觀上危害結果的發生違背了行為人的意願,而間接故意是指應當預見而沒有預見,雖然行為人沒有希望危害結果發生,但危害結果發生不違背其意願。轎車司機應當預見而沒有預見
3樓:猶雅彤
聽我的, 樓上的,說錯了, 過於自信與疏忽大意 都是過失性犯罪, 過於自信是指,行為人主觀上意識到了, 但是輕信能夠避免, 而疏忽大意是指,, 應該意識到的,行為人因為疏忽,沒有意識到. 而間接故意, 是故意犯罪裡的一種, 比如說, 因為爭吵, 衝動將人打死, 這個屬於間接故意... 樓主所講的案例, 真如你所描述的話, 個人認為,轎車司機不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應當只是賠償.
連交通肇事罪都構不上, 原因如下: 1,卡車司機在開啟車門之前,沒有注意後面, 停車也不警示, 2, 轎車司機請求卡車司機讓道, 卡車司機卻不理會,, 在這種情況下, 所有的疏忽,所有的自信, 都在卡車司機這邊,, 轎車司機不為罪.. 但如果這是一道真題的話, 我還是建議你選, 過於自信, 比較接近, 比較合理..
這個事例,根本就不存在間接故意..
如何區別自信與過於自信
那些過於自信的領導,在平時常常能給上司和下屬以有才幹的印象,比如 敢做敢為 當機立斷 胸有成竹 類似的形容詞都可以用在他們身上。但是在決策中,他們卻不止一次犯下嚴重的錯誤,往往第 一 第二次錯誤能讓別人理解,可是第三次錯誤之後,下屬終於明白 過於自信就是他們 觸礁 的根源!換句話說,這些過於自信的領...
為什麼一般自卑或過於自信的人,特別在乎別人的看法?為什麼過於
從來就沒有 過於自信 一說。真正的自信,是很自我,很自然的表現。它不會讓你刻意去表現什麼,只是由內而外散發出的一種氣質,讓別人也不自覺地信任你。也可以說,真正的自信,可能別人根本看不出來,只有自己清楚 我可以,我就是可以。然後,你成功。至於你所說的 自信往往是自卑的表現 我想,這不是真正的自信,而是...
關於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的問題
我要求加分!誠然,直接故意是 必然發生 希望發生。間接故意是 可能發生 放任發生。但可以這樣理解,直接故意是想人死 人死了 不論物件 間接故意是不想人死 人死了。本題 想人死麼?人死了麼?答案是肯定的。那麼,對妻子對孩子都是直接故意!你說的第一中情形是直接故意 甲明知孩子吃飯必定中毒而死,卻放任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