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極樂天魔
1、你何時走,都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2、正常是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然後離開;
3、30日的工資照發。而且這30日內加班費一樣可以拿。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所以勞動合同中規定違約金的做法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2樓:渠邃
單方面提前終止協議,是需要交違約金的
我是應屆畢業生,已經與一家公司簽了就業協議,現在又找到另乙份好工作,也要籤就業協議。請問我應該怎麼辦啊
3樓:匿名使用者
先辭職,再去籤另乙份。。。這樣對你比較好,不要想著去後面那家而不管前面那家,這樣以後很麻煩。。。不過如果你在前一家沒有工作過,只是簽了協議,你可以直接要求他們取消協議。。。
盡量別留下什麼以後麻煩的事
簽了就業協議書,又找到了乙份更好的工作怎麼辦?
4樓:逍遙
如果只是簽了協議,沒有實際用工的,雙方勞動關係沒有建立,可以直接去其他單位。但是,如果之前單位有專項培訓,並約定了服務期的,要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是在勞動關係期間,只能先解除這邊的合同,再去其他的單位。在試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單位辭職,轉正後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辭職。辭職前建議考慮清楚,不要盲目的跳槽。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想入編的話,必須和原單位友好協商,毀約,再重新申請乙份協議書。
一般的國企都是需要協議和報道證得哦
沒有的話就看不可以入編,而且檔案人事都很麻煩的。
簽了協議,直接派遣就可以了
6樓:
xian 先看一下你上次籤的那個協議書 都有什麼規定 違約會怎樣、
如果只單單是幾百快錢的違約金的話 可以考慮去你朋友那 國營的畢竟待遇好一些 而且有機會轉正式工
就業協議書沒交到學校就算了 交到學校了的話 也不用擔心的 這個對以後不會有什麼影響的 以後也不會有人去追查你的過去工作
一名應屆畢業生找到乙份工作,但公司要求籤五年的畢業生就業協議,簽了,後果會怎樣?
7樓:最怕拽
畢業生就業協議,對於企業來說說白了,就是如果你是這個協議期間內離職會扣2—3千塊錢,也就是所謂的培訓管理費。因為現在單位都是銀行卡打錢在你提離職的時候那麼下個月就會把你的錢扣走,雖然你也可以找相關部門去追這筆款,可是這需要畫時間去處理划不來。
跟你可不可以提前離職沒有關係,只要提前30天打好離職報告,不論批不批都可以走人,並且不得剋扣工資,這個錢用人單位是萬萬不敢動的
8樓:天使的陽光
不必擔心,合同中都有規定提前多長時間,申請離職。
想成為什麼樣的人就把自己放在這個角度去思考問題。
公司也是為了防止人才流失,公司把你培養出來了,你走了對公司是損失。
到哪個公司都得簽合同的 。如果能力強公司會想盡辦法留住你的。
一定盡快提公升業務能力。
9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什麼樣的公司,籤的什麼協議,如果保密協議類那按合同來.
正常勞動合同的話比較簡單,辭職時按合同要求提前打報告好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沒這麼複雜的 你要明白 誰離開誰 地球照樣運轉 公司沒那麼多功夫追究你的違約的
我是一名畢業大學生,與公司簽訂了就業協議書,但是因為找到了乙份更好的工作,想和公司違約,支付違約金
11樓:西子
不理他。沒什麼事情的,籤的只是協議而已,即使是合同也有試用期,可以解除合同的。
另外合同在身的情況,只要提前1個月提出,1個月後無論對方如何即可走人。
12樓:淡淡路人
我靠,違約還要雙方同意?你家的合同法都讓你乙個人編寫了吧?
1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你可以直接找學校來解決這個問題
我以前乙個同學也遇到過這樣的情況,他找的班主任,好像最後又重新要了乙份就業協議書
另外,就業協議書不是勞動合同,如果公司不追究責任,就沒問題。
還有要注意一點,一般公司不會為了你這點小事就動用法律的,沒必要
14樓:杯酒清茶
辭職,提前乙個月交辭職報告,勞動法支援!
15樓:七個隆咚鏘咚
你正式提出辭職 就算公司不同意15天後你可以自動離職 不算違約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只能找公司協商,他的意思就是不讓你辭職,不過看你的樣子應該是想馬上辭職,公司一般都是不允許的,找公司協商吧
我是今年的應屆畢業生,三方就業協議已經簽了,但是後來又找到一家公司不想去了,報到證怎麼辦我該怎麼辦?
17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擔心,我跟你一樣。
1、如果你新找的公司要籤協議書的,就要回校重新辦理,這個也蠻簡單的。
2、不簽協議的話就去原來的公司上班實習幾天,辭職走人。
3、報到證自己拿著,到最後決定留在哪家公司了就到哪家報到。
18樓:瀋陽立得爾
樓上的回答有誤。
簽完三方後不想去,必須得到原公司的解約函,回學校才能拿到新三方。所以先要拿到解約函。之後簽新三方,然後打報到證,最後到新公司報道。
我是應屆畢業生,明年7月份畢業!簽了就業協議,還算應屆畢業生嗎?
19樓:中公教育
1、算應屆畢業生。
2、沒拿到畢業證的當年,都是應屆畢業生。已經畢業的往屆生,才有那麼多應屆生評定要求。
3、考上了,這些就業協議沒什麼關係的,學生佔主動權。
20樓:匿名使用者
應屆畢業生bai的定義前提,不是以你是
du否找到工作進zhi
行衡量的。而是dao以畢業的時間週期進行
版衡量的,「應權屆生」對應的是「往屆生」。
通俗的界定是以畢業當年的元月至年底進行衡量的。這個一般是按招聘季的特點區分的。
譬如,2023年的應屆畢業生,在2023年年初至年末找工作,都可以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找工作。到了2023年招聘季,那你就算往屆畢業生了。
雖然有人衡量應屆畢業生的週期是從本年度領取畢業證時間的至次年領取畢業證的時間。這個共識性較低。
我是一名應屆畢業生,現在剛簽了三方就業協議,如果在三個月實習期內,我感覺工作不適合,那麼我能離職麼
21樓:我本在
三方協議作為國家統計大學生就業率的乙個根據,同時也是國家派遣證發放的乙個證明。只有你簽署了三方協議,拿回學校,學校才會在你畢業後將派遣證發給你,而你拿著派遣證到你工作的單位報到,就此開始計算工齡,而你也就擁有了幹部身份(每年基本6月25日畢業,所以6月18日前必需將三方交到學校)。
實習期又可稱為試用期,試用期之所以稱為試用,其含義就在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可在此期間內考察對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雙方都具有較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提前通知)。 有些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者在試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擔違約責任,這實際上限制了勞動者的解除權,因此這種約定是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利的行為,對於這種約定條律,法律一般確認為無效。
22樓:搬磚的人
應屆畢業生,現在剛簽了三方就業協議,如果在三個月實習期內,感覺工作不適合,只有提前乙個月提出書面申請是可以離職的。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3樓:玉公尺的子彈
你可以離職,如果你在合同中有離職負責的條款,比如賠償什麼的,那麼你需要負責。不過一般來說是不用負責,你只要按照程式來,遞交辭職報告(提前乙個月)就可以離職了,領導都會很痛快的簽署的。你不用擔心。
2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順利辭職的,後半部分無法回答你。
2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 不需要 不會 澤匠
應屆畢業生何去何從,我是一名應屆畢業生,我應該何去何從呢
應屆生找工作有天然的優勢,弄清楚自己要做什麼,找好自己的方向是最重要的,多在網上投簡歷,起點高低不重要,關鍵是積累經驗,等你有能力有經驗了,到時就是別人主動聯絡你了,千萬不要氣餒,工作的機會那麼多,你只把握住乙個就可以了 來自職q使用者 首先弄清自己想從事哪方面的工作,人資?行政?銷售?等等,明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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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應屆畢業生,剛到家私公司實習,應聘的是文員。老總叫我談感想和展望該怎樣子回答
從學校到社會,畢抄業生對自己的認識應該有個重新定位。目前企業缺乏的就是人才,成長型企業對人才更是求賢若渴,老闆希望從年輕一代那裡得到一些全新的思維和觀點,為企業注入新的活力,這些初衷,可能是老總讓你談感想和展望的緣由。你既然到了單位,對單位有個大體了解之後,要幫助老總客觀地分析企業所處的環境,在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