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分紅,小股東怎麼辦,公司不分紅,小股東該怎麼辦?

2022-02-28 12:35:20 字數 5014 閱讀 2917

1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人之常情。對於與他人共同投資設立****的投資者(即「股東」)尤其是小股東來說,其獲得的投資回報主要就是領取公司分紅。在遇到公司有贏余卻不分配或通過分紅決議後公司不按時支付應分紅利的情況,小股東怎麼辦呢?

這是在現實生活中困擾小股東的法律問題。在本文中,筆者通過對在接受法律諮詢時碰到的乙個典型例子進行法律分析,希望能為受此類問題困擾的小股東指點迷津。【情況介紹】2023年,a、b、c、d四人共同投資1億元設立一家甲公司從事房地產開發,a、b、c、d四人的持股比例分別為40%、25%、25%、10%,甲公司成立後,先後開發了某小區,甲公司累計盈利5000萬元,2023年,b、d兩人希望收回投資,多次要求甲公司分紅,但a、c總以投資新專案為由多次在股東會上否決b、d的分紅議案。

b、d兩人很鬱悶,前來諮詢,他們問該採取什麼措施來維權?【律師分析】一、關於股東的分紅權。分配股息紅利(俗稱「分紅」)是股東享有的一項法定權利,其法律依據是《公司法》第4條和第35條規定,其中第4條規定,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即分紅)等權利;第35條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的除外。

二、股東分紅權及其行權程式。根據《公司法》第4、35條之規定,股東取得紅利理屬當然,然而,公司分紅不僅取決於公司是否有可資分配的利潤,更關鍵的是分紅方案是否得到股東會批准通過。換言之,股東取得公司紅利還應滿足一定條件和遵循一定之程式,具體如下:

1、前提條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潤。上述b、d兩人要求甲公司分配紅利,前提條件是甲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潤。因甲公司已贏利5000萬元,這乙個前提已滿足。

2、公司股東會對公司分紅作出有效決議。在甲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潤的情形下,是否分紅,如何分紅,還要經甲公司有權作出決議的機關即公司股東會作出有效決議。3、在公司通過分紅決議但公司不執行的情形下,股東有權起訴公司,要求公司執行有效決議,及時支付分紅給各股東。

在本例中,如果甲公司股東會沒有通過分配方案,b、d等股東就無權請求法院強制甲公司分紅。三、小股東的權利救濟。本例中,由於a、c股東的阻撓,使b、d的分紅議案無法獲得股東會的通過,導致b、d等小股東長期不能享受公司分紅。

對此,b、d等股東可根據《公司法》第75條規定實施司法救濟。根據《公司法》第75條規定,公司連續5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且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對股東會關於不分配股息紅利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請求公司按合理**收購其股權。屆時,自股東會決議通過之日起60天內,b、d兩人與甲公司協商,如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可自股東會決議通過之日起90天內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甲公司收購你的股權。

【律師建議】根據上述分析,律師建議b、d等股東盡可能隱蔽地分三步走來維權:第一步,作好前期準備工作。在該階段,主要工作是收集到以下證據,並對擬採取訴訟行動的進行全面、客觀的法律風險評估。

1、收集到甲公司自成立至今、歷年的財務報表,確認甲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潤;2、收集到甲公司自成立至今、歷年的董事會決議與股東會決議,確認甲公司是否對分紅作出有效決議。第二步,啟動訴訟前必要的前置程式。在掌握事實證據、進行法律風險評估後,啟動訴訟的前置程式:

即先提議召開董事會,並力爭通過有關分紅的董事會決議;然後再提議召開股東會,力爭在股東會上通過分配方案。 第三步,瞄準時機,啟動訴訟程式1、若甲公司股東會已作出有效決議,甲公司未履行決議,則貴公司可以甲公司為被告向法院起訴,請求甲公司支付紅利;2、若認為甲公司股東會不予分紅之決定無正當理由,且明顯構成對小股東分紅權之侵害時,小股東可向法院起訴,請求撤銷該項不予分紅之股東會決議,力爭重新通過分紅之決議。

2樓:杭州律師鄒祺明

公司成立後,公司一直不分紅,小股東如何維權?

公司不分紅,小股東怎麼辦?

3樓:華律網

分紅需要公司股東會作出決議及公司確有盈利,同時還應符合公司法的其他規定。你與其他股東可以要求股東會對分紅進行決議,或者要求公司以合理的**收購你的股權。在公司通過分紅決議但公司不執行的情形下,股東有權起訴公司,要求公司執行有效決議,及時支付分紅給各股東。

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對股東會關於不分配股息紅利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請求公司按合理**收購其股權。此種情況下,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司在盈利後、分配利潤之前還應當完成下列事項:

1、繳納稅款;2、彌補虧損;3、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收購其股權:

(一) 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 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 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樓:稱冰

這是人之常情。對於與他人共同投資設立****的投資者(即「股東」)尤其是小股東來說,其獲得的投資回報主要就是領取公司分紅。在遇到公司有贏余卻不分配或通過分紅決議後公司不按時支付應分紅利的情況,小股東怎麼辦呢?

這是在現實生活中困擾小股東的法律問題。在本文中,筆者通過對在接受法律諮詢時碰到的乙個典型例子進行法律分析,希望能為受此類問題困擾的小股東指點迷津。【情況介紹】2023年,a、b、c、d四人共同投資1億元設立一家甲公司從事房地產開發,a、b、c、d四人的持股比例分別為40%、25%、25%、10%,甲公司成立後,先後開發了某小區,甲公司累計盈利5000萬元,2023年,b、d兩人希望收回投資,多次要求甲公司分紅,但a、c總以投資新專案為由多次在股東會上否決b、d的分紅議案。

b、d兩人很鬱悶,前來諮詢,他們問該採取什麼措施來維權?【律師分析】一、關於股東的分紅權。分配股息紅利(俗稱「分紅」)是股東享有的一項法定權利,其法律依據是《公司法》第4條和第35條規定,其中第4條規定,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即分紅)等權利;第35條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的除外。

二、股東分紅權及其行權程式。根據《公司法》第4、35條之規定,股東取得紅利理屬當然,然而,公司分紅不僅取決於公司是否有可資分配的利潤,更關鍵的是分紅方案是否得到股東會批准通過。換言之,股東取得公司紅利還應滿足一定條件和遵循一定之程式,具體如下:

1、前提條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潤。上述b、d兩人要求甲公司分配紅利,前提條件是甲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潤。因甲公司已贏利5000萬元,這乙個前提已滿足。

2、公司股東會對公司分紅作出有效決議。在甲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潤的情形下,是否分紅,如何分紅,還要經甲公司有權作出決議的機關即公司股東會作出有效決議。3、在公司通過分紅決議但公司不執行的情形下,股東有權起訴公司,要求公司執行有效決議,及時支付分紅給各股東。

在本例中,如果甲公司股東會沒有通過分配方案,b、d等股東就無權請求法院強制甲公司分紅。三、小股東的權利救濟。本例中,由於a、c股東的阻撓,使b、d的分紅議案無法獲得股東會的通過,導致b、d等小股東長期不能享受公司分紅。

對此,b、d等股東可根據《公司法》第75條規定實施司法救濟。根據《公司法》第75條規定,公司連續5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且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對股東會關於不分配股息紅利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請求公司按合理**收購其股權。屆時,自股東會決議通過之日起60天內,b、d兩人與甲公司協商,如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可自股東會決議通過之日起90天內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甲公司收購你的股權。

【律師建議】根據上述分析,律師建議b、d等股東盡可能隱蔽地分三步走來維權:第一步,作好前期準備工作。在該階段,主要工作是收集到以下證據,並對擬採取訴訟行動的進行全面、客觀的法律風險評估。

1、收集到甲公司自成立至今、歷年的財務報表,確認甲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潤;2、收集到甲公司自成立至今、歷年的董事會決議與股東會決議,確認甲公司是否對分紅作出有效決議。第二步,啟動訴訟前必要的前置程式。在掌握事實證據、進行法律風險評估後,啟動訴訟的前置程式:

即先提議召開董事會,並力爭通過有關分紅的董事會決議;然後再提議召開股東會,力爭在股東會上通過分配方案。 第三步,瞄準時機,啟動訴訟程式1、若甲公司股東會已作出有效決議,甲公司未履行決議,則貴公司可以甲公司為被告向法院起訴,請求甲公司支付紅利;2、若認為甲公司股東會不予分紅之決定無正當理由,且明顯構成對小股東分紅權之侵害時,小股東可向法院起訴,請求撤銷該項不予分紅之股東會決議,力爭重新通過分紅之決議。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1)在董事會和監事會均不行使職權召集、主詩股東大會時,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2)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書面提交董事會;(3)通過累積投票制集中使用擁有的表決權選舉自身認可的董事或監事;等等。

6樓:杭州律師鄒祺明

公司成立後,公司一直不分紅,小股東如何維權?

公司不分紅,小股東該怎麼辦?

7樓:華律網

分紅需要公司股東會作出決議及公司確有盈利,同時還應符合公司法的其他規定。你與其他股東可以要求股東會對分紅進行決議,或者要求公司以合理的**收購你的股權。在公司通過分紅決議但公司不執行的情形下,股東有權起訴公司,要求公司執行有效決議,及時支付分紅給各股東。

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對股東會關於不分配股息紅利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請求公司按合理**收購其股權。此種情況下,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司在盈利後、分配利潤之前還應當完成下列事項:

1、繳納稅款;2、彌補虧損;3、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收購其股權:

(一) 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 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 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長年不分紅,剝奪股東基本權利,小股東該怎麼辦

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採取法律形式維權。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規定如下 1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 法人之間 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2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 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組織 ...

如果公司強制加班怎麼辦,公司強制加班怎麼辦

存在強制加班的行為,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國家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對用人單位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需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

公司賬目混亂盈虧不明股東該怎麼辦

公司因財務問題產生糾紛的,應該依據公司章程的規定處理,如果糾紛不能協商處理的,可由股東表決處理。股東可做出以下舉措 第一提出書面的質疑,讓財務負責人對有疑點處做出合理的解釋。第二可以向股東會申請聘請第三方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賬目進行審計。第 二 股東有權查閱 複製公司章程 股東會會議記錄 董事會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