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王元頁
和單位協商解除合同(不包括主動辭職),在本單位每工作滿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以離職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做補償標準。如果本人工資高於當地平均工資三倍,最多按當地平均工資三倍補償12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勤學人的店鋪
每工作一年二個月工資經濟補償
94年勞動法中按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該怎麼補償?
3樓: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頒布單位】 勞動部
【頒布日期】 1994-12-3
【實施日期】 1995-1-1
【發文號】 勞部發[1994]481號
勞 動 部
關於印發《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各部委、直屬機構勞動人事部門,解放軍總後勤部生產管理部:
為貫徹《勞動法》,使有關經濟補償的規定便於操作,我們制定了《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有關違反勞動合同的賠償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日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
第三條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條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五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六條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與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七條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也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第八條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第九條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第十條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提出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的要求。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條 本辦法中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依據本辦法第六條、第八條、第九條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第十二條 經濟補償金在企業成本中列支,不得佔用企業按規定比例提取的福利費用。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4樓:寶瓶哦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有三種形式,形式不同賠償標準不同,勞動者應該結合自身實際和勞動法規定來進行判斷賠償金額,過錯性解除是沒有賠償金的,非過錯性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而且還有乙個月的待通知金,以下為詳細解說,可供參考。
一、協商解除
二、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依法或者依照勞動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勞動者嚴重失職或者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被勞動教養或者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用人單位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以上過錯性解除,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需要支付補償金,但是一定要收集好足夠證據。
三、非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以上非過錯解除,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支付1個月工資(代通知金)後解除勞動合同,同時還應支付補償金,補償金根據工齡來算,一年補償乙個月,不滿一年按半年支付。樓主可以結合自身實際看被公司辭退是屬於哪一種方式,如果是過錯性解除是沒有補償的,如果是非過錯性解除是可以要求支付待通知金和賠償金的。
失業保險金領取要求:失業金只有在勞動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或者被單位辭退的情況下才可以申請領取。當然所有前提必須是失業保險連續不中斷(到申請之前)交滿1年才可以領取。
樓主可以結合自身實際看有沒有失業保險金領取,這個可以讓單位人力資源部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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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年3月參加工作,87年6月到另單位上班交社保是87年工齡怎麼算
工齡計算 1.摺疊連續計算法也叫工齡連續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內調到乙單位工作容,其在甲 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 2.摺疊合併計算也叫合併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後兩段工作時間合併計算 3.摺疊工齡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