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房屋產權遺產問題

2022-02-24 08:47:35 字數 1328 閱讀 6884

1樓:君杜飛揚

您好!1、按你說的,由於該房屋的所有權是你父親的,所以該房屋在法律上是屬於您父親的財產。您父親百年後,假如他有遺囑,那房子的歸屬按照遺囑分配,假如他沒有遺囑,那麼你、你父親的妻子(你說的二婚妻子)、你同父異母的妹妹都是有權繼承該房產的,而你母親卻沒有繼承權,因為她已經在法律上和你父親沒有關係了,所以沒有相應的繼承權。

2、沒有。

由於在法律意義上講,該房屋的所有權人是屬於您父親,所以將該房屋出租,**都要經過所有權人同意。

但是,由於您父親並沒有相應的房產證,所以該房屋是不能進行所有權轉換的,就是說該房屋可以按你父親的意願來使用。但是現實生活中也有許多將沒有產權證的房子轉讓的案例,只是房屋的所有權得不到保障。因為國家規定房屋買賣,必須要辦理過戶,在我國是登記有效。

沒有登記的房屋使用權不能對抗該房屋的所有權人。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父親百年以後房屋仍然是「承租房」,你和母親居住在其中,具有優先租賃權,也就是可以利用居住人的名義獲得承租權,名義產權,只有承租權的房屋是不能作為財產分割的。至於房屋再出租問題,如果你們名義房產證,這個房屋只能是公租房,不能買賣,如果你想出租,就要看房屋管理部門同意不同意,因為他們有權收回房屋(公租房)

3樓:匿名使用者

房屋你們不是所有權人,只有居住權,二婚妻女都會有繼承權

由於不是所有權人,不能**出租

4樓:善變的人生

以下回答依據《婚姻法》、《繼承法》

1、父母的離婚協議,講明房產由你父親所有,你和你母親有永久居住權。。法律上認定這座房子的所有權人是你父親。

如果你父親百年後,你和父親的現任妻子和小女兒平分這房。

因你母親與他已離婚,母親已沒有了繼承權。

2、憑那份協議,你們沒有出租、**權。

再者,因為你交待你情況不明確,房立是只有承租權嗎??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你父親的二婚妻子和小女兒有權利分配遺產。

如果房屋出租,要經過其他利害關係人的同意才可以。

6樓:貴陽傑律師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 (法定繼承)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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