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順的來
我們先說長工吧,長工是規定時間,按月發工資的、有規定試用期、勞動力跟工資是相等的、試用期沒過提前三天結工資,過了試用期是要提前乙個月的!合同沒滿被開除是有陪工資的!
短工就不同了,做不到一年的,可以按天結算,但是勞動力是不跟工資相等的,公司可以隨時開除你不做任合的陪常!
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關於勞動合同期限規定中有三種: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長期合同工和正式工的區別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 目前國有企業的勞動用工都是採用合同制,並沒有什麼正式工與臨時工的區別! 如果你與單位簽定的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那麼也就是我們所說的長期合同了!
簡單的說,就是你沒有犯錯,單位不能開除你,即使你犯了錯,也要拿出證據,即使單位拿出證據,如果不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以上情形,單位也只能按照你無法勝任本職崗位工作來處理你。
也就是對你進行培訓再上崗或者調整工作崗位。 其他具體問題可以參照:2023年6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釋出,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全文: http://baike.
4樓:匿名使用者
長期合同工意思是:以合同為主,可以簽訂10年,20年,沒有養老保險。不是正式工。
每天或每月保證你有多少最低收入。每天最低收入的保障完成後,比如有天完成了某天的最低收入。沒事幹了。
你可以掙外快。但公司有事時,你要在第一時間去目的地完成任務。不能耽誤公司的事。
說的簡單點就是:你自己找事幹,不固定,收入不穩定,長期合同工保障了你不穩定的收入。長期合同工還是很不錯的。
5樓:師傅又被抓走啦
回答您好,長期合同工一般是單位招用的正式的員工,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單位相應的給他們繳納一定的保險,支付工資,發放福利。合同工以完成某項工作為要求,招用的時間可能很短,完事了就走人。基本上沒有待遇的。
有時候也會簽訂乙個用工合同,但這個與勞動合同是不一樣的。長期合同工與合同工的區別:
1、保險。長期合同工有,合同工工沒有。
2、工資:長期合同工高,合同工說不定低,而且低很多。
3、福利:長期合同工有,合同工多數沒有。如果享受不到同等對待,要看你是不是來公司很久了。
如果公司在最開始跟你談,就是說讓你完成某項工作,之後就解除合同讓你走。那麼你就沒有那些待遇了。
提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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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員工,長期臨時工和臨時短期工的區別
6樓:思念是一種醉過
區別:1、待遇相差大,前者優後者劣。
2、工作穩定性不同,前者相對穩定後者穩定性差。
補充:1、簡單來說臨時工不與工作單位簽定勞動合同,單位可以隨時讓你下崗,而且福利待遇相對與正式工要低,一般不給上保險。正式工有著合同即法律的保護,用人單位不能隨意辭退,按法律上保險,福利待遇也比較好。
2、現在是全員合同制,正式工、臨時工都是合同制職工。正式工一般是編制之類的職工,通常是指通過學校分配來的,或者通過正式招聘到企業的,臨時工指編制之外,臨時聘請的職工。
3、正式工與臨時工只是一種習慣的說法,勞動法沒有此規定,勞動法規定,只要是企業職工,都應該簽訂勞動合同,都應該享受「三險」(養老、醫保、工傷)。
4、臨時工以完成某項工作為要求,招用的時間可能很短,完事了就走人。基本上沒有待遇的。有時候也會簽訂乙個用工合同,但這個與勞動合同是不一樣的。
7樓:北星極的海角
正式員工是被列入公司的編制的。長期員工由於有一定的技術或者特長,被長期雇用。短期的則是因為一時的勞務需要而零時雇用。
他們之間的區別不但是編制不同,更是待遇的差別。在公司內部的福利也是差距較大。
8樓:
合同工 contract worker 企業、事業單位通過簽訂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採取書面形式,內容包括時限、任務及共同遵守的各項義務等。2023年中國用工制度改革以後招收的各類工人一般都是合同工。
9樓:匿名使用者
正式員工長期臨時工和,短期工,它們的區別是正式工,他們與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並且過了試用期,納入單位正式編制,不輕易減員
長期臨時工,也是跟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但這種合同簽訂比較短,單位不盈利,可以隨時解聘
短期工,一般一天兩天,三天五日,隨用隨招聘。
10樓:
五險一金,工資,獎金,肯定都有區別
11樓:渠夢凡
幫你找到了,有你想要的呢,裡面的都是平時看不了的,可以看主頁,,了解一下
12樓:來元思
1、簡單來說臨時工不與工作單位簽定勞動合同,單位可以隨時讓你下崗,而且福利待遇相對與正式工要低,一般不給上保險。正式工有著合同即法律的保護,用人單位不能隨意辭退,按法律上保險,福利待遇也比較好。
勞動法短期工與長期工工資待遇有區別嗎
1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沒有區分長期工和短期工,同工同酬。
14樓:天天肚子疼
勞動法不分短期工和長期工,《勞動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不知道你說的短期工是什麼意思,如果是不簽合同、不投保險的話,恭喜你,你可以拿到經濟補償。不簽合同,從第二個月起拿雙倍工資;不投保險,每滿一年可以得到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有區別,主要看勞動者於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是怎麼約定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的長短可能不一樣.
勞動合同和用工合同、僱傭合同的區別是什麼
17樓:百度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趙雅
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和僱傭合同
按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法發〔xx〕11號)的規定,勞務合同糾紛是放在「第四部分、債權糾紛」中之「合同糾紛」中之「勞務(僱傭)合同糾紛」,而勞動糾紛時放在「第六部分、勞動爭議人事爭議」中之「勞動爭議」,這就需要在司法實務中區分什麼是勞務(僱傭)合同,什麼是勞動合同。
二、僱傭、勞務與勞動合同的含義
(一)僱傭合同
僱傭,是指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的契約[1]。按照梁慧星教授主持的民法典專家建議稿中的定義,「僱傭合同是受僱人向僱傭人提供勞務,僱傭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我國「台灣地區民法」第482條,《瑞士債務法》第319條第一項,《德國民法》第611條,《日本民法》第623條,都對僱傭合同作出了規定。
由於存在反剝削的思想等原因,我國民法沒有正式定義僱傭合同的概念。《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意見》、《民事案件案由規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涉及僱傭合同糾紛時的訴訟主體、民事案由及賠償原則進行了規定。
(二)勞務合同
勞務合同雖然在實務中經常提及,但在法律條文和司法解釋中沒有規定。一般認為勞務是指以活動形式提供給社會的服務,通常表現為一種活勞動形態勞務關係[2]。廣義的勞務合同包括合同法中以提供勞務為標的的有名合同、消費服務合同及僱傭合同等,比如王全興教授就認為「勞務合同是一種以勞務為
18樓:不草草了事
勞動合同是一般意義下的勞動關係簽訂的,用工合同是勞務派遣的時候籤的,僱傭合同是勞務合同,不屬於勞動合同法調整的範圍。
19樓:呼延新
天津楊律師;勞動合同是勞動法規定的,產生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各種國家規定的補貼等等;總工合同需要明確,如果主體有三方,勞動者、派遣單位、用人單位三方則是勞務派遣合同;如果僅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則是勞動合同,但兩者都受勞動法的調整;僱傭合同不是勞動法調整的範圍,他是民法通則和合同法調整的,產生的是僱傭勞務關係,不需要強制繳納社會保險,所有都以約定為準。望您採納。
20樓:匿名使用者
他們之間沒有實質的區別,都受勞動法的保護!
國企正式工和長期合同工的區別
21樓:可可粉醬
1、概念不同:正式員工是通過試用期考察後被公司正式錄用的員工。合同工是企業、事業單位通過簽訂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
2、福利待遇不同:正式工勞動保險為五險一金。合同工基本保險是有的,但是公積金不會繳納。
3、編制不同: 在企業裡正式工等同於合同工在**單位,合同工沒有國家編制,正式工有國家編制。
4、勞動合同不同:國企也是企業,國企工人分為事業單位編制,合同工,前者不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參照公務員管理,適應公務員法。後者適用勞動法,由勞動法調整。
2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國企合同工和合同制工的區別如下:
國企合同工:在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頒布實施後,指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從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各種用工形式、各種用工期限的勞動者,包括單位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工人以及外籍員工等全體人員。
合同工是指事業單位通過簽訂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採取書面形式,內容包括時限、任務及共同遵守的各項義務等。
勞動合同和用工合同 僱傭合同的區別是什麼
內容來自使用者 趙雅 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和僱傭合同 按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案由規定 法發 xx 11號 的規定,勞務合同糾紛是放在 第四部分 債權糾紛 中之 合同糾紛 中之 勞務 僱傭 合同糾紛 而勞動糾紛時放在 第六部分 勞動爭議人事爭議 中之 勞動爭議 這就需要在司法實務中區分什麼是勞務 僱傭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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