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會計準則下。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福利費

2022-01-01 21:44:50 字數 5140 閱讀 9212

1樓:匿名使用者

交工會經費時,借:管理費用--工會經費

貸:銀行存款

收到撥付時,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工會經費 或,借:銀行存款貸: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2樓:匿名使用者

新準則下,不計提,按原計提標準控制列支,超支部分所得稅彙繳時做費用調減處理。

1、職工繳納工會經費

借:現金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撥付交納時,按照工會經費專用收據

借:管理費用——工會經費

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貸:銀行存款

發生教育經費、福利費時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管理費用——教育經費

貸:現金等

注意:如果應付福利費有餘額,發生福利費開支,先從應付福利費中列支,直至餘額為0

3樓:匿名使用者

財企(2007)48號關於實施修訂後的《企業財務通則》有關問題的通知

為了貫徹實施修訂後的《企業財務通則》(財政部令第41號),做好企業新舊財務制度的轉換工作,推進企業財務制度的改革,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於職工福利費財務制度改革的銜接問題

修訂後的《企業財務通則》實施後,企業不再按照工資總額14%計提職工福利費,2023年已經計提的職工福利費應當予以衝回。截至2023年12月31日,應付福利費賬面餘額(不含外商投資企業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及獎勵**餘額)區別以下情況處理,上市公司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一)餘額為赤字的,轉入2023年年初未分配利潤,由此造成年初未分配利潤出現負數的,依次以任意公積金和法定公積金彌補,仍不足彌補的,以2023年及以後年度實現的淨利潤彌補。

(二)餘額為結餘的,繼續按照原有規定使用,待結餘使用完畢後,再按照修訂後的《企業財務通則》執行。如果企業實行公司製改建或者產權轉讓,則應當按照《財政部關於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企[2005]12號)轉增資本公積。

二、關於修訂後的《企業財務通則》的組織實施問題

各地區、各部門、各企業集團公司應當認真組織實施修訂後的《企業財務通則》,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集團的具體情況開展業務培訓,做好企業財務制度改革的政策宣傳工作,按照修訂後的《企業財務通則》(財政部令第41號)的規定調整、修訂和完善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確保企業新舊財務制度實現順利轉換。

二oo七年三月二十日

新會計準則執行範圍是2023年上市公司必須執行,其它公司可執行也可延後執行.如果不是上市公司可暫不執行.建議你若不是上市公司可不必心急著執行

參考資料:借用sunny的發表

在新會計準則下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進什麼科目?

4樓:各種新人類

1.以前,企業的福利費、工會經費、教育經費分別按工資總額的14%、2%、1.5%計提,在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以計稅工資為基數按上述比例計提,超出部分調整應納稅所得額;(另外對於工會經費的稅前扣除的其他要求在這裡就不說了)

2.在新通則、新準則和新企業所得稅法頒布施行之後,

a.職工福利費:

會計上,企業的福利費不再按工資總額14%計提,原來需要計入「應付福利費」科目的支出在實際發生時通過「應付職工薪酬」和「管理費用」等科目處理(如果企業未執行新準則,那就不需要用上面兩個科目了)。

這裡需要說明的是,在「《企業財務通則》(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第四十三條中只提到了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可以直接作為成本(費用)列支(但實際上福利費的用途不僅僅是繳納社會保險,它還有其他用途)。然後在「財政部關於施行修訂後的《企業財務通則》有關問題的通知(財企[2007]48號)(2023年3月20日釋出)」中提到了「企業不再按照工資總額14%計提職工福利費,2023年已經計提的職工福利費應當予以衝回」。

稅法上,在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其施行條例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以後,對於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分析以上規定,我的理解是:

(1)職工福利費的計提在會計上已經取消了按照工資總額14%的計提比例,也就是說可以一點都不提,也可以根據需要自定比例提取。

(2)由於2023年是新舊通則、準則、企業所得稅法銜接過渡的一年,所以要求2023年提取的職工福利費應當予以衝回,對於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應付福利費賬面餘額的處理參見前述財企[2007]48號文。

(3)對於2023年是否提取職工福利費,我認為企業暫時先不要提取。原因有二:第一,如果從對職工教育經費的規定來看,職工福利費也應該按照當年提取並實際使用的金額且不超過工資總額14%的部分稅前扣除,那麼即使企業提取了,到了年底沒花完也要調整納稅,所以不如從年初就不提取。

第二,如果現在還提取職工福利費,就與財企[2007]48號文的精神衝突了,並且會影響企業所得稅的徵收。

※另外,如果上述理解成立的話,職工福利費的其他用途支出在實際發生時也就應當直接通過應付福利費(或應付職工薪酬),計入相關的損益科目(這麼做的前提是應付福利費(或應付職工薪酬)賬面餘額為零)。

※順便再說一句,如果企業現在還有提取的職工福利費餘額,最好在2023年全用完,否則很可能到了年末要求企業調整納稅。

b.工會經費:

通則上原文:工會經費按照國家規定比例提取並撥繳工會。

新稅法上原文: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准予扣除。

★注意這裡說的都是「撥繳」的!

c.職工教育經費:

◎對職工教育經費的規定,《企業財務通則》(2023年12月4日頒布,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上的原文是「職工教育經費按照國家規定的比例提取,專項用於企業職工後續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

◎在這之前,2023年的「***關於大力推進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國發〔2002〕16號)」,要求一般企業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從業人員技術素質要求高、培訓任務重、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開支。

◎之後,在2023年6月19日釋出的「關於印發《關於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提取與使用管理的意見》的通知(財建[2006]317號)」對「國發〔2002〕16號」進行了重申,並指出「企業應按規定提取職工教育培訓經費,並按照計稅工資總額和稅法規定提取比例的標準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當年結餘可結轉到下一年度繼續使用。」

◎然後,又在2023年9月8日釋出了「關於企業技術創新有關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06]88號)中將2.5%比例提取職工教育經費的企業範圍擴大到所有企業。同時明確規定,從2023年1月1日起,可以進行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職工教育經費必須為企業當年提取並實際使用的職工教育經費,並且比例不超過計稅工資總額的2.

5%。◎在新企業所得稅法頒布施行以後,這一稅前扣除規定就變為了「除***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那麼現在的職工教育經費應該怎麼做呢?

綜合以上,我認為現在的職工教育經費也可以不提取,直接在發生時使用;如果提取了,那麼到年末沒有用完也要調回來,調整納稅。在年末匯算清繳時,對實際支出的職工教育經費,在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5樓:haishe龍

除了辭退福利,都是借方成本、費用,貸方應付職工薪酬(明細)

6樓:匿名使用者

新舊準則,對於這類工資附加,好象是沒有區別的

7樓:冬月的雨

發生時直接進管理費用

8樓:匿名使用者

在新會計準則下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進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1,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等應付職工薪酬專案進行明細核算。

2,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藥費、個人所得稅等), 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3,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應付的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除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係給予的補償外,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物件,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

07新準則中計提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的會計分錄怎麼做啊?

9樓:心在雲上飛

計提時按職工服務的受益物件計入有關成本費用,並確認負債。

借:生產成本、製造費用

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

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工會經費

——職工教育經費

二、解釋

1、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係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後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均屬於短期薪酬裡的貨幣性職工薪酬的內容。

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

2、(1)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向職工提供的生活困難補助、喪葬補助費、撫卹費、職工異地安家費、防暑降溫費等職工福利支出。

(2)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是指企業為了改善職工文化生活、為職工學習先進技術和提高文化水平和業務素質,用於開展工會活動和職工教育及職業技能培訓等相關支出。

3、應付職工薪酬的賬務處理包括確認和發放兩個方面。

(1)確認:

a、職工福利費國家沒有明確規定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企業應當根據歷史經驗資料和實際情況合理預計。在實際發生時根據實際發生額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借記「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一一職工福利費"科目。

當期實際發生金額大於預計金額的,應當補提;當期實際發生金額小於預計金額的,應當衝回多提的應付職工薪酬。

b、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規定的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計算確定相應的職工薪酬金額,並確認相關負債,按照受益物件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借記「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一般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2% 和1.5% 的計提標準,確認應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2)發放職工薪酬

a、支付職工福利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 福利費

貸:庫存現金等

b、支付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

貸:銀行存款

三、具體內容請參看《企業會計準則》有關規定和《會計實務》教材的講解。

關於新會計準則?新會計準則什麼時候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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