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那只羚羊哪兒去啦?」媽媽突然問我。
媽媽說的羚羊是乙隻用黑色硬木雕成的工藝品。那是爸爸從非洲帶回來給我的。它一直放在我桌子的一角上。
這會兒,我的心怦怦地跳了起來,因為昨天我把它送給我的好朋友萬芳了。
「爸爸不是說給我了麼?」我小聲地說。
「我知道給你了,可是現在它在哪兒?」媽媽的目光緊緊地盯著我。我發現事情不像我想的那麼簡單。
「我把它收起來了。」
「放在哪兒了?拿來我看看。」媽媽好像看出我在撒謊。因為我站在那兒一動不動,低著頭不敢看她。
「要說實話……是不是拿出去賣啦?」媽媽變得十分嚴厲。
「沒有賣……我送人了。」我覺得自己的聲音有些發抖。
「送給誰了?告訴我。」媽媽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
「送給萬芳了,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你現在就去把它要回來!」媽媽堅定地說,「那麼貴重的東西怎麼能隨便送人呢?要不我和你一起去」。「不!」我哭著喊了起來。
爸爸走了進來,聽媽媽講完事情的經過,他靜靜地點燃一支煙,慢慢地對我說:"小朋友之間不是不可以送東西,但是,要看什麼樣的東西。這樣貴重的東西不像一塊點心一盒糖,怎麼能自作主張呢?
"爸爸的聲音一直很平靜,不過帶著一種不可抗拒的力量。
「您已經給我了。」
「是的,這是爸爸給你的,可並沒有允許你拿去送人啊?」
我沒有理由了。我想到他們馬上會逼我去向萬芳要回羚羊,心裡難過極了。他們不知道,萬芳是個多麼仗義的好朋友。
上幼兒園的時候我們就在一起。她學習很好,人一點也不自私。我們倆形影不離,語文老師管我倆叫「合二而一」。
上星期一次體育課,我們全班都穿上剛買的新運動衣。跳完山羊,我們圍著小樹逮著玩。一不小心,我的褲子被樹權劃了一道長長的口子。
我坐在樹底下偷偷地抹眼淚,又心疼褲子,又怕回家挨說。萬芳也不玩了,坐在我旁邊乙個勁地嘆氣。忽然,她跳起來拍著屁股說:
"咱倆先換過來,我媽是高階裁縫,她能把褲子上的大口子縫得一點兒都看不出來。
當時,我覺得自己得救了,就把褲子和萬芳換了。後來,我聽說為了這件事,她媽媽讓她對著牆站了乙個鐘頭。
"為什麼你不說褲子是我的?"她嘿嘿地笑著:"我媽是婆婆嘴,她要是知道,早晚也會讓你媽知道。"
我要把褲子換過來。她卻滿不在乎地說:"算了吧,反正我已經站了乙個鐘頭,要是再換過來,你還得站兩個鐘頭……"直到現在,我身上還穿著她的運動褲。
每次上體育課,看見她褲子上的那條長長的傷疤,我就覺得對不住她。
昨天,萬芳到我家來玩。我見她特別喜歡我桌上的羚羊,就拿起來遞到她的手上說:「送給你,咱倆永遠是好朋友……永遠?」她也挺激動,從兜裡掏出一把彎彎的小藏刀對送給我。
不知什麼時候,奶奶站在門口。她一定想說什麼,可是,她沒有說。這時,媽媽從櫃子裡拿出一鐵盒糖果對我說:
「不是媽媽不懂道理,你把這盒糖送給你的好朋友,那只羚羊,就是爸爸媽媽也捨不得送人啊!」我從媽媽的眼睛裡看出了羚羊的貴重。她和爸爸一起看著我,像是在等待著什麼。
我知道事情已經無可挽回了,眼淚順著我的臉頰流下來。屋子裡靜極了。奶奶突然說:
「算了吧,這樣多不好。」媽媽一邊遞過糖盒一邊說:「您不知道那是多麼名貴的木雕,我再也受不了了,推開媽媽的糖盒,冒著雨飛快地跑出門去。
」我手裡摸著萬芳送給我的小刀一路走一路想,叫我怎麼說呢?她還會像以前一樣和我要好麼?一定不會了。
我輕輕地敲了敲門。門開了,萬芳伸出頭來,一把拉了我進去。
「萬芳……」我站在過道裡不肯再往前走。
「你怎麼啦?也不打傘,是不是挨揍了?」萬芳奇怪地看著我。
「沒有……」我慢慢從口袋裡掏出小刀,「你能不能把羚羊還我……」我幾乎聽不見自己的聲音。
萬芳愣了一下,沒有接小刀,只是咬著嘴唇看著我,我垂下眼睛不敢看她。
「昨天不是說得好好的,你怎麼能這樣呢?」我努力不讓自己哭出來。這時,她的媽媽從屋裡出來了。
看見我手裡的小刀,又看看我們的樣子,立刻明白了:「萬芳,你是不是拿了人家什麼東西?」
萬芳看了我一眼,跑進屋去。過了一會兒,她拿著那只羚羊出來了。她媽媽接過來一看說:
「哎呀!你怎麼能拿人家這麼貴重的東西呢!」她把羚羊遞到我的手上,「好好拿著,別難受,看我呆會兒揍她!
」我把小刀遞到她的手上說:「阿姨!羚羊是我送她的,都怪我……」當我抬起頭來的時候,萬芳已經不見了,她不會再跟我好了…… 我乙個人慢慢地走在路上。
月亮出來了,冷冷的,我不禁打了個寒顫。路上一點聲音也沒有。忽然,我聽見有人在喊我的名字,我回過頭,只見萬芳跑了過來。
她把小刀塞到我的手裡說:「你拿著,咱倆還是好朋友……」我呆呆地望著她,止不住流下了眼淚。我覺得我是世界上最傷心的人!
因為我對朋友反悔了。我做了一件多麼不光彩的事呀!
可是,這能全怪我嗎?
2樓:匿名使用者
1.母親 重財輕義 簡單生硬 不尊重孩子的友誼 父親 安靜 不可抗拒 重財輕義 2. 因為萬芳是我最好的朋友我送給她木雕是為了使我們的友誼更好
羚羊木雕 原文
3樓:猴猴炒猴猴
短篇**《羚羊木雕》寫於2023年,發表在同年第10期的《東方少年》上面。作品發表時的名稱叫做《反悔》,選編到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七年級上冊語文課本第三課時被改名叫《羚羊木雕》,同時作者對**也進行了一些修改。課文如下:
「那只羚羊哪兒去啦?」媽媽突然問我。
媽媽說的羚羊是乙隻用黑色硬木雕成的工藝品。那是爸爸從非洲帶回來送給我的。它一直放在我桌子角上。 這會兒,我的心怦怦地跳了起來,因為昨天我已經把它送給我的好朋友萬 芳了。
「爸爸不是說給我了嗎?」我小聲地說。
「我知道給你了,可是現在它在哪兒?」媽媽的目光緊緊地盯著我。我發現事情不像我想的那麼簡單。
「我把它收起來了。」
「放在哪兒了?拿來我看看。」媽媽好像看出我在撒謊。因為我站在那兒一動不動,低著頭不敢看她。
「要說實話……是不是拿出去賣啦?」媽媽變得十分嚴厲。
「沒有賣……我送人了。」我覺得自己的聲音有些發抖。
「送給誰了?告訴我。」媽媽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
「送給萬芳了,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你現在就去把它要回來!」媽媽堅定地說,「那麼貴重的東西怎麼能隨便送人呢?要不我和你一起去!」
「不!」我哭著喊了起來。
爸爸走了進來,聽媽媽講完事情的經過,他靜靜地點燃一支煙,慢慢地對我說:「小朋友之間不是不可以送東西,但是,要看什麼樣的東西。這樣貴重的東西不像一塊點心一盒糖,怎麼能自作主張呢?
」爸爸的聲音一直很平靜,不過帶著一種不可抗拒的力量。
「您已經給我了。」
「是的,這是爸爸給你的,可並沒有允許你拿去送人啊!」
我沒有理由了。我想到他們馬上會逼我去向萬芳要回羚羊,心裡難過極了。他們不知道,萬芳是個多麼仗義的好朋友。
上幼兒園的時候我們就在一起。她學習很好,人一點也不自私。我們倆形影不離,語文老師管我倆叫「合二而一」。
上星期一次體育課,我們全班都穿上剛買的新運動衣。跳完山羊,我們圍著小樹逮著玩。一不小心,我的褲子被樹杈劃了一道長長的口子。
我坐在樹底下偷偷地抹眼淚,又心疼褲子,又怕回家挨說。萬芳也不玩了,坐在我旁邊乙個勁地嘆氣。忽然,她跳起來拍著屁股說:
「咱倆先換過來,我媽是高階裁縫,她能把褲子上的大口子縫得一點兒都看不出來。」
當時,我覺得自己得救了,就把褲子和萬芳換了。後來,我聽說為了這件事,她媽媽讓她對著牆站了乙個鐘頭。
「為什麼你不說褲子是我的?」
她嘿嘿地笑著:「我媽是婆婆嘴,她要是知道,早晚也會讓你媽知道。」
我要把褲子換過來。她卻滿不在乎地說:「算了吧,反正我已經站了乙個鐘頭,要是再換過來,你還得站兩個鐘頭……」直到現在,我身上還穿著她的運動褲。
每次上體育課,看見她褲子上的那條長長的傷疤,我就覺得對不住她。
昨天,萬芳到我家來玩。我見她特別喜歡我桌上的羚羊,就拿起來遞到她的手上說:「送給你,咱倆永遠是好朋友……永遠!」她也挺激動,從兜裡掏出一把彎彎的小藏刀送給我。
不知什麼時候,奶奶站在門口。她一定想說什麼,可是,她沒有說。這時,媽媽從櫃子裡拿出一鐵盒糖果對我說:
「不是媽媽不懂道理,你把這盒糖送給你的好朋友,那只羚羊,就是爸爸媽媽也捨不得送人啊!」我從媽媽的眼睛裡看出了羚羊的貴重。她和爸爸一起看著我,像是在等待著什麼。
我知道事情已經無可挽回了,眼淚順著我的臉頰流下來。屋子裡靜極了。奶奶突然說:
「算了吧,這樣多不好。」媽媽一邊遞過糖盒一邊說:「您不知道那是多麼名貴的木雕!
」我再也受不了了,推開媽媽的糖盒,冒著雨飛快地跑出門去。
我手裡攥著萬芳送給我的小刀一路走一路想,叫我怎麼說呢?她還會像以前一樣和我要好嗎?一定不會了。
我輕輕地敲了敲門。門開了,萬芳伸出頭來,一把拉了我進去。
「萬芳……」我站在過道裡不肯再往前走。
「你怎麼啦?也不打傘,是不是挨揍了?」萬芳奇怪地看著我。
「沒有……」我慢慢從口袋裡掏出小刀,「你能不能把羚羊還我……」我幾乎聽不見自己的聲音。
萬芳愣了一下,沒有接小刀,只是咬著嘴唇看著我,我垂下眼睛不敢看她。
「昨天不是說得好好的,你怎麼能這樣呢?」
我努力不讓自己哭出來。這時,她的媽媽從屋裡出來了。看見我手裡的小刀,又看看我們的樣子,立刻明白了:「萬芳,你是不是拿了人家什麼東西?」
萬芳看了我一眼,跑進屋去。過了一會兒,她拿著那只羚羊出來了。她媽媽接過來一看說:
「哎呀!你怎麼能拿人家這麼貴重的東西哪!」她把羚羊遞到我的手上:
「好好拿著,別難受,看我呆會兒揍她!」
我把小刀遞到她的手上說:「阿姨!羚羊是我送她的,都怪我……」當我抬起頭來的時候,萬芳已經不見了,我知道她不會再跟我好了……
我乙個人慢慢地走在路上。月亮出來了,冷冷的,我不禁打了個寒戰。路上一點聲音也沒有。
忽然,我聽見有人在喊我的名字,我回過頭,只見萬芳跑了過來。她把小刀塞到我的手裡說:「你拿著,咱倆還是好朋友……」
我呆呆地望著她,止不住流下了眼淚。我覺得我是世界上最傷心的人!因為我對朋友反悔了。我做了一件多麼不光彩的事呀!
可是,這能全怪我嗎?
《羚羊木雕》是九年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人教版)語文七年級上冊第一單元的第三篇課文(2023年改版後已刪除 ),也是九年義務教育課程標準試驗教科書(滬教版)語文第六年級下冊第二單元中的第五課。本文通過平凡的家庭瑣事,讚美了孩子間的真誠的友誼,提出了如何尊重孩子情感的社會大問題,發人深省。也寫出了孩子間最純潔的友誼。
作者張之路簡介:
張之路,2023年生於北京。祖籍山東諸城。2023年畢業於北京師範學院物理系後,曾在中學執教十年。
2023年開始發表作品。現為中國兒童電影製片廠編劇兼文學部主任。中國作家協會兒童文學委員會委員。
主要有電影文學劇本《霹靂貝貝》《魔錶》《傻鴨子歐巴兒》《暗號》及同名中篇**,短篇**集《題王》《懲罰》《空箱子》《在樓梯拐角》《靜靜的石竹花》,中篇**《螳螂》《有老鼠牌鉛筆嗎》,中篇童話《還魂記》《我和我的影子》,長篇**《第三軍團》《坎坷學校》等。《第三軍團》先後獲中國圖書獎、宋慶齡兒童文學獎、中國作家協會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冰心兒童圖書獎。
和初一的《羚羊木雕》的課文內容意思差不多的作文
其實你可以將內容更改一下嘛 對不起,沒能幫你的忙!複述 羚羊木雕 的主要內容 該文講述的是子女和父母之間發生的一場小矛盾。我 把羚羊木雕送給了最要好的朋友萬芳,父母發覺了,逼 我 去要回來,我 被逼無奈,只得硬著頭皮開口,讓萬芳把羚羊還 我 我 對朋友這樣反悔,傷心極了。我 和萬芳是好朋友,在 我 ...
羚羊木雕父母辯論詞,急,15分鐘 分
同意父母的 父母掙錢不容易,孩子怎能就隨隨便便就把珍貴的木雕送人,就算真的很想送給萬芳也因該跟父母商量一下。送東西給朋友不是不可以,但如果太貴重的話對家庭有一定影響的話我想朋友也一定不希望這樣!而且這根那拿父母的錢給同學過生日,買禮物沒什麼區別!自己的零用錢不算在內!父母送給自己的東西怎能那樣不愛護...
木雕問題。手工木雕和機器木雕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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