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乙個也都按30天算,休息4天,2600每天100元。休息2天,給2800元,每天也是100元,老闆應該沒有虧待你吧。
2樓:南曼衍
差不多就行了,給2800應該,太認真了也不好,老闆也沒虧待你,所以你看發多少就要多少,不差上,下都行
3樓:相信自己
這個沒到乙個月的看老闆怎麼給你算了,大氣的老闆會給你算28天小氣點就算27天
4樓:走進新時代
你在**上班,是公務員一星期工作五天每天八小時,一月二千六到二千八,節假日高溫費及其它福利另外補就不少,是到長三角務工的農民工拿這點工資就不多,在其他地區務工的工資標準不太了解!
5樓:
按月算,—年12個月哪個老闆給得高,合你心意就可以了
6樓:235哦默默
不太清楚,可能要算一算,這個工程比較大,還是不知道怎麼算。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稱工資,你用工性質應該是籤勞動合同的,一般是以月工資為結算依據,月出勤全勤,拿全月工資,請假一天扣一天平均工資,但這平均是按雙休、還單休,這個現實中差距蠻大。
月休4天=365-(12*4)=317/12=26.42(天/月出勤)。
2600/26.42=98.41(天平均)。
月休2天=365-(12*2)=341/12=28.42(天/月出勤)
2800/28.48=98.52(天平均)。
平均日工資差=98.52-98.41=0.11元。
1,月工資是全勤全工資,休一天扣一天均工資。
2,日工資是出勤一天拿一天均工資。
8樓:司馬晟宇老師
2600/24=108 108*1.5=162 2600+162*2=2924
一月工資3000,月休4天,上了20天,休息兩天,工資應該怎麼算
9樓:九天仙女下凡塵
按照乙個月30天算,休息四天乙個月工作26天,也就是說平均一天115.38的工資。按照一天115元人民幣計算,這次上了二十天班,那就是2300元,所以這個月該領取2300元的工資。
不排除公司規定曠班,請假會扣工資的情況。
10樓:滴水大神
公司財務的演算法:
3000/(30-4)*20=2307.69237四捨五入,應發工資為2308元。
國家標準演算法(北京為例):
3000/21.5*20=2790.69767四捨五入,應發工資為2791元。
11樓:微風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一月工資3000,月休4天,上了20天,休息兩天,勞動者實際工資=月工資÷21.75×實際出勤天數,用人單位按照工作天數折算工資實際是逃避加班費等內容,屬於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 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援和幫助。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一、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 工 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如果用人單位工作拖欠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
2、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3.勞動者有欠條的,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1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一月工資3000,月休4天,上了20天,休息兩天,工資計算:
公司財務的演算法:3000/(30-4)*20=2307.69237四捨五入,應發工資為2308元。
國家標準演算法(北京為例):3000/21.5*20=2790.69767四捨五入,應發工資為2791元
但是每個公司可能有不同的規定,不排除公司規定曠班,請假會扣工資的情況。
13樓:匿名使用者
月休4天的話,那麼每天工資就是3000/26=115元。你上了20天班,就是115*20=2307元
14樓:海浬玉子
乙個月工資3000,月休四天,上了20天,休息四天,工資應該怎麼算
15樓:成心誠
按慣例這樣算
20÷26×3000=2307
乙個月發工資按28天計算。每個月規定休息2天,我請了兩天假,那麼工資怎麼演算法
16樓:匿名使用者
我們這個月按31天算,扣去超休兩天,應該按29天計發吧,可是老闆說29天不足30天,只能帶薪休假1天,按28天發工資
17樓:打不死的靳小強
按你的這種說法,如果你只請了兩天假,那應該是全額的工資。如果除了規定的休息日,你另外請了兩天假,應該扣除兩天的工資。
18樓:wang永成
乙個月如果有三十天,月休兩天。按照月工資3000計算的話。用3000\應出勤
專28天=107.1428571428571這是單日出勤工資 再乘以實際出勤天
屬數26天=2,785.714285714286 而不會是你想象中的一天100休一天扣100。如果是那樣計算的話是不是乙個月只上一天班老闆需要開3天的工資給你呢?應該不難想通的
19樓:5無欲則剛
比如你工資是3000/月,這個月28天上班,那麼每天的工資=3000/28=107.14元/天。但是你請了兩天假,也就是說只上了26天,那麼你這個月的工資=107.
14*26=2785元。
20樓:匿名使用者
不應該扣你工資,國家法定是月休8天
乙個月發工資按28天計算,每個月規定休息2天,請兩天假,工資怎麼算?
21樓:哎喲帶你看娛樂
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乙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乙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22樓:
請假兩天的工資=月工資÷28×2(天),那麼剩餘工資為:月工資-月工資÷28×2(天)。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那麼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不剔除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那麼折合下來,實際的上班天數按照28天計算,而員工請假2天的,工資計算應該是:月工資-月工資÷28×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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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紅的媽媽工作4天休息一天,小紅的爸爸工作2天休息一天,小紅星期六和星期天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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