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做法是否正確

2021-06-12 11:05:19 字數 519 閱讀 9773

1樓:

怎麼去問派出所要錢呢……派出所說白了是抓人的,沒有義務給你錢看病啊要錢麼找加害人呀。要向實施加害的人要求民事賠償呀。

不管要不要得到賠償,都跟派出所沒關係。派出所不管醫藥費報銷。

如何伸冤麼,報案,積極配合警察調查工作,然後公安局可能立案偵查,可能報檢察院逮捕嫌疑人,檢察院可能提起公訴。如果提起公訴的話,只要跟在檢察院後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就可以了

如果公安局不立案、或者最後檢查院沒公訴的話麼,可以自己提出刑事自訴,告到法院。

注意保留證據

2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說作為肇事者應該為傷者支付藥費,但是事實上很多情況並非如此,都是傷者自己先墊付,然後再找肇事者要求賠償。

建議:1、積極提供線索,配合警察破案,看傷情應該是構成輕傷害,公安機關應該以故意傷害罪交檢察院,由檢察院提起公訴。

2、整理儲存相關票據,醫療費票據,就醫交通費,營養費(有醫療證明),護理費(醫療證明)等。在檢察院提起公訴後,附帶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

親戚幫我找了份工作,去派出所做文員,自己不太感興趣,但家人都

文職工作一般來說都是比較清閒。不用動什麼腦子,心細,能按時完成各類雜事就行版。如果你在派出所是權 個臨時工的話,那就沒什麼必要了,正式的還好,因為臨時和正式的薪資待遇都會相差很多,這會讓你有很大的落差感。乙個男孩子,頭腦聰明,反映特快,我感覺你的溝通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該都比較強。如果想讓自己的生活...

被警察帶進派出所做筆錄,人是已經放了,但是把手機給扣下了,說

竟然警bai察跟你說了,讓你乙個星期du之後去領,你直接去領就zhi可以了,他現dao在是通 回過技術手段把你手機裡面的違法信答息給拷貝清理掉,只要自己沒有做違法的事情就可以了,你筆錄都已經做好,應該是沒有什麼事情了,他們留你手機主要就是,把手機裡面的違法資訊給拷貝下了,如果裡面有什麼線索,他們會按...

在派出所做筆錄當天,沒被拘留是不是日後就沒事了

行為人在看守所羈押37天 刑事拘留最多應為37天,不會是38天,否則就是超期羈押。當然,如果被逮捕,羈押的時間更長 說明行為人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 或者被逮捕 了,但只要沒有被法院判決有罪,不存在案底問題。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