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內汽車玻璃被砸,物業有責任賠償嗎

2021-06-01 13:46:30 字數 5700 閱讀 2511

1樓:禎祥福祉

這個責任物業是有的,再者就是如果高空掉物砸的就連整棟樓一起告。

在小區 車輛被砸玻璃 但前提是沒有繳納停車費 物業公司承擔責任嗎?

2樓:匿名使用者

在小區車輛被砸玻璃,小區物業是不承擔責任的,這屬於第三方惡意損壞他人財物,由第三方負責賠償,小區物業有配合調查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3樓:奔跑中的四兒

這樣,這個問題這麼看

1,你的過失方面,沒有繳納停車費,但是注意,一般物業公司的停車費不等同於管理費,物業公司不會對你的車輛損失進行保管,收取的費用只是服務費,用於停車場照明、保潔等開支。

2.物業過失方面,既然你沒有繳納停車費,車輛是如何進入小區的,如果物業公司同意進入小區的話,那麼物業公司是沒有執行物業服務合同的(前提是您家小區是封閉小區,並有正規物業公司)

綜上,在對於車輛受損的情況下,如物業公司能夠提供監控錄影,並且配合業主報案的話,是盡到了服務義務的。

那麼樓主的問題,糾結物業的過失的話,個人覺得從車輛沒交費卻能夠進入小區及是否能夠提供當時的監控錄影為主要節點,當然前提是您繳納了物業費。

4樓:我願意高興

你沒有繳納停車費,玻璃被砸,照理說,物業公司是不應該承擔責任的。但是如果你交了物管費,還是可以和物業公司「扯扯皮」的。因為物業公司收了你的物管費,就要對你在小區裡的財產安全負責,你的車輛是屬於你的財產嘛。

5樓:匿名使用者

物業公司不承擔責任.沒有繳納停車費是重要原因.

6樓:匿名使用者

停車服務有沒有與物業簽訂書面協議 合同等東西,如果有,看看有沒有相關條款。如果沒有,物業不負責。

7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形成保管關係,如果不是侵權人,可以不承擔責任

停在小區裡車子被砸,物業有沒有責任

8樓:墨陌沫默漠末

一般情況下物業是有一定責任的,具體要看你們在物業管理合同中怎麼約定的,一般正規的合同中對業主的財產安全保護進行約定,是要承擔一定責任的,問題是你需要證明你的財產損失,有無證據。

第一,總體上講,物業服務企業是否應對業主人身、財產受到損害予以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就要看物業服務企業是否履行了物業合同約定的服務義務。如果物業合同裡面有約定,而物業公司未履行義務的,應當負賠償責任。

第二,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中,停車服務是物業服務中的乙個子項,物業公司有義務維護物業管理區域秩序,對小區內停放車輛進行管理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我國《物業管理條例》亦明確規定了物業公司在協助維護小區治安秩序,保護業主人身、財產安全方面的義務。物業公司保管業主車輛的義務既**於合同的約定,又**於法律的規定。

業主將車輛停放在小區內,如果由於物業公司管理方面存在重大過失導致發生損失,業主有權利向物業公司要求賠償。

物業既可以一次性**,也可以通過出租的方式零星**,邊流通邊消費;其價值可以一次性收回,也可以在較長的時期中多次收回。根據中國《物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業主大會有權決定選聘、解聘物業管理企業。

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管理企業之前,建設單位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的,應當簽訂書面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可以約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滿、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應予終止。

9樓:鑽誠投資擔保****

要看你們簽訂的停車管理協議。裡面是否有保管義務的約定。如果沒有簽訂,那就看物業收的這個是什麼費用。

可以實話告訴你,上面回答你問題說物業有責任的都不是很了解物業管理條列或者物業這個行業的人。有無責任要看你們簽訂的協議和合同,不是車停在小區裡,物業公司就有義務保管你的車輛和私人財產。如果你能證明是物業公司違約造成你車輛受損,那就是物業公司的責任,但你是要舉證說明是物業公司違約了。

停車費是通俗的叫法,但不是車輛保管費,而是車位管理費。物業公司只有管理公共區域和場地的義務,沒有保管車輛和業主私人財產的義務,這是很明確的。你們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裡面有明確說明。

10樓:奔跑中的四兒

物業在下面情況下有管理責

任,:1,車輛停放處在監控區域內,但由於監控功能性問題導致司法機關物業確認的;2,車輛停放處在門崗或車場崗視線範圍內的。

車輛停放處未處在監控或門崗、車場崗視線內的,物業公司原則上不承擔賠償責任,由於在物業服務合同中一般會規定,物業保安只是協調秩序等,不負責車輛管理、丟失、損壞及看管。

聽著不近人情,但實際上在物業費分配及使用中缺失沒有財產保管這項的,物業公司無執法權力,當然在合同中規定的監控喪失功能,人員未按照配置完整或人員空崗等情況下,物業公司是有責任的,但不是全部責任。

11樓:匿名使用者

正規停放,且繳納了停車費用的,物業有監管責任,應當負責賠償。

非正常停放,也沒繳納停車費的,這個單說。

12樓:張夕黎

如果你是這個小區的業主,繳納了物業費和停車費,就應該享受安全的服務,物業負有完全的責任,但是一般物業不會給你賠償現金,你可以要求減免物業費或者停車費。滿意請採納

13樓:

你好,物業有監管責任,應配合.公.安.破.案。

小區住戶車輛玻璃被砸,請問小區物業有無賠償責任?

14樓:匿名使用者

原有監控,實際不用。如是物業責任,就應當賠償。小區內車輛停放,物業當有巡查保護車輛安全的責任。所以,物業應當承擔與其未盡管理責任相應的責任!以上解釋可以嗎?

15樓:匿名使用者

物業費不等同於停車費!如果不能證明小區物業有過錯,不應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小區給你指定車位並收費,那麼應當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但你所說的小區門口的攝像頭損壞並不能證明對砸車有過錯!

16樓:匿名使用者

沒可能 只有報玻璃險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交仃車費就得賠,沒交不賠,

車玻璃在小區被砸物業有沒有責任

18樓:鑽誠投資擔保****

有的!物業收了管理費就理應維護您的居家安全和保護您的合法財產不受侵害.如果物業不肯負責任,你可以停繳物業費。

可以要求物業公司承擔相應的責任,為此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物業公司不能證明其盡到秩序維護和保護物業小區內財產的責任,那麼物業企業就要承擔相應賠償義務,賠償金額要根據其責任的大小而定。

當然,你還要在起訴之前,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鑑定事件,由保險公司鑑定損失。

19樓:幹可軒轅蕙

物業在下面情況下有管理責任:

1,車輛停放處在

監控區域內,但由於監控功能性問題導致司法機關物業確認的;

2,車輛停放處在門崗或車場崗視線範圍內的。

車輛停放處未處在監控或門崗、車場崗視線內的,物業公司原則上不承擔賠償責任,由於在物業服務合同中一般會規定,物業保安只是協調秩序等,不負責車輛管理、丟失、損壞及看管。

車停小區,玻璃被砸,物業有責任嗎

20樓:夙榮花寧子

看車是否停在停車位上,是否有人看管的,還有砸車的玻璃是否**於公共部分的玻璃?滿足以上三個條件,業主可以向物業管理公司申請玻璃所屬的該棟樓宇業主共同分攤賠償車被玻璃砸所損壞的費用

車停在小區內被高空墜物砸壞了,物業公司需要承擔責任嗎?大神們幫幫忙

21樓:匿名使用者

物業不需要承擔責任。

根據《侵權責任法》

第八十五條 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小區建築物屬業主所有,物業服務企業顯然並非小區建築物的所有人。物業服務企業根據與業主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負責對物業的管理、服務,並不佔有建築物本身,顯然亦不屬於建築物的使用人。

第八十七條 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已有明確規定,即為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承擔的責任亦僅為補償責任而已,一般建立在重大損失之上。因此李某只能起訴該樓房可能侵權的所有業主,而不能要求物業公司賠償。

擴充套件資料

案例:2023年下半年。市民李某將自家轎車停放在市區某高層住宅樓下的停車場內。

突然,該樓30層的一房屋北面窗戶的玻璃突然墜落,砸在李某的轎車上。經檢修,轎車的車身及漆面產生了多處損害,花費巨大。

事發後,李某找到屋主王某、小區物業協商賠償問題,但各方均不認為自己需擔責。協商無果,李某將王某、小區物業及開發商共同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賠償車輛維修費等損失近6萬元。

庭審過程中,屋主王某認為,自己僅僅是住戶,玻璃掉落屬於開發商建築出現的問題,不應由自己擔責。王某向法庭提交了證據,其中包括兩張玻璃的**,用來證明自己是合理使用了門窗,從來沒有進行改造過。同時,開發商尚沒有對房屋進行綜合驗收,也是開發商的過錯。

對於王某的質疑,李某提供了當地**出具的證明,以證實自己是在公安部門勘查現場後才駕車駛離現場。

開發商方面則表示,已將涉案的房屋**給了王某,雖然涉案的房屋未辦理過戶手續,但該房屋已實際交由王某管理使用至事發。開發商還向法院提供了乙份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以證明房屋本身不存在問題。

開發商方面還認為,李某未將車輛停放至安全地帶,本身也需負一定責任。李某對此存有質疑,他認為該竣工驗收報告中沒有包括窗戶的驗收,且該證據與自己所訴請事項無關。物業公司方面則沒有出庭。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它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此案中,涉案房屋玻璃作為建築物的附屬設施,其墜落造成的損害賠償應當適用過錯推定責任原則。

中的房產商、物業、王某三個被告均未提供證據證明其對於玻璃脫落不存在過錯,依法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當天,事發樓下便是停車場,車主李某將車輛停放在此處並不存在任何過錯,並且他也無法預見損害的發生,所以開發商認為車主也未盡到謹慎保管車輛的義務、存在過錯的辯解並不能成立。因物業公司經法院合法傳喚後,沒有正當理由拒不到庭,視為對其訴訟權利的放棄,可予缺席判決。

最終,當地法院判決房產商、物業公司和王某三方於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賠償車主車輛損失共計3萬餘元,由三方互負連帶賠償責任。判決生效後,物業公司、房產公司均提起上訴。最終,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了原判。

22樓:手機使用者

這事只能找物業公司,找其他住戶是沒用的,就算把別人告了,他們只要證明自己不在場或者找幾個證人,一點責任都沒有,這裡面複雜的很,講不清。就上面那個例子,磚頭砸壞天窗,要我是住戶的話,我就要求車主先證明自己的天窗在停車前是完好無損的。另外現在房子挨的近,扔磚頭的地方不一定是最近的那棟樓,還有站在平地一樣可以用磚頭砸車,把磚頭扔高點,讓它自己落下來,這算誰的。

所以這事如發生在小區,最後還是物業公司倒霉,如果多裝幾個監控,還有可能找到人。 檢視原帖》

小區內停車被劃,物業是否有責任,車子在小區被劃傷 物業是否負責任

這樣的問題每個小區都會遇到,也是每天在發生的,車輛的停車費非業主理解的車輛保管費,車輛屬於業主私有財產。物業管理條例中,物業費及包含需管理的內容為公共設施裝置及區域的衛生 秩序管理。國家將保安的名詞在物業中進行更改為秩序維護員,你也可以知道為什麼進行更改,就是因為保安業主會理解為保護安全。在車輛管理...

車輛在小區內被盜,被損壞,物業該不該賠

此類事件,物業公司要不要承擔賠償責任,注意以下6點 1 物業公司在合理履行安全保障義務後,對業主遭受的損失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2.物業公司未盡對轄區內居民人身 財產安全的注意 保護義務造成業主車輛丟失,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3.物業公司在履行對小區車輛管理 安全防範和保衛義務時有瑕疵和疏漏,造成業主財...

車停小區裡,高空拋物被砸,物業是否有責任

物業只是收取的停車佔道費沒有義務去看管你的車輛安全,如出現高空墜物對你的財產造成損失,物業有義務去幫助檢視調取監控,如監控無法拍攝到,你可以對高空墜物相關樓宇進行法律維權 根據國家物權法等規定,高空拋物是違法行為。遇上這樣的情況,首先應第一時間向社群所在物業管理公司反映。如果發生了高空拋物,造成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