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我們這邊習俗也是一樣,不要退,這事讓他決定嗎,要就要不要就不要啊,他媽也太當自己是什麼了,不要退,法律會站在你這邊的,人民也是。
2樓:大童言無忌
女方當事人不在場。又沒有授權,應該訂婚無效。既然兩個人沒有感情都同意退婚,退彩禮也合情合理。
為了不必要的煩惱,退還彩禮為好。跟著誰都有彩禮,不缺這乙份。按法律也該退還。
3樓:浪桃星辰
送出禮物男方無權退還,相反男方要賠償承諾精神損失費,
4樓:點亮幸運
風俗不是法律,退吧,靠這種男人錢做什麼?
男方到女方家提親,是女方先提出聘禮,還是男方先提出來的!
5樓:熱心網友
有關這個聘禮是沒有規定的,都是民間自己定的,至於誰先開口要還是給,都可以進行協商然後再定,沒有統一標準。一般的邏輯是女方家長先開口是聘禮這個事的,男方家長聽後,感覺能接受,也就ok了,如果開的條件男方接受不了,只能雙方協商到彼此可以接受的條件為止。
6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是女方家提出的,女方只需要和媒人說一下,讓媒人傳達就可以了,男方同意的話就能成,男方不同意直接就拜拜。我們這邊就是這樣的,僅供參考。
7樓:匿名使用者
聘禮的多少應該是女方提出,大家商量好的,等到提親的時候只是走過場。
8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到女方家提親,那女方的家長會先提出聘禮的,與男方而同意,而不同意只有討價還價的談到達成協議就是用意的。
9樓:張
我覺得應該是女方提出來的吧,因為是男方向女方家下聘禮,所以要尊重女方的意見,感覺這非常的對
10樓:孤獨何處不在
這個應該是由女方家裡開口說,男方不好問的,因為是男方送到女方家!
11樓:辛苦不流淚
男方到女方提親,聘禮是女方提出的,男方只有同意還是不同意的選擇。說少不同意女方不結婚啊
12樓:雪絨花
這個還有這麼多說道嗎?我只知道聘禮不都是男方賞多少就是多少嗎?還帶女方提出然後男方還價嗎?真是陋習啊
13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不必以前了 其實聘禮這個問題哪方先提出來 都沒什麼大的問題 都是為了兩家人以後更好 凡事兩家商量著來就好 不用必須遵循一些老規矩 只要兩家都能接受 雙方坐下來慢慢商量就好
14樓:清新淘
應該是男方先提出來吧。應該由男方以委婉的方式,向女方徵求意見,問問看看要多少合適,然後再跟據實際情況來,商量一下是否能少一點。直到雙方達成一致。
15樓:庭院深深喔
提親就是帶著聘禮去吧,難道什麼都不帶就去嗎,什麼情況,要事先商量好啊,
16樓:王大臭
這肯定是由男方提出的,首先男方先問女方都有什麼民俗習慣和聘禮多少。
17樓:失敗哥彬
婚禮之前男方要選擇乙個合適的時間給女方「下聘禮」是我國幾千年來的傳統習俗,雖然說對於傳統習俗我們要秉著「取其精華,去其糟粕」的態度,但是彩禮這種頗具爭議的婚前習俗無論受到多少詬病,男方多多少少還是要有所表示的,即使女方提出不需要男方也不可以完全不上心,選擇乙個合適的時間表達自己的心意也是十分重要的,拒絕天價彩禮,從你我做起
通過媒人定婚 先交了五萬彩禮女方就說什麼時候都可以結婚過了乙個月男方不同意了 請問錢還能要回來嗎
18樓:匿名使用者
從法律上講訂婚後結婚前解除婚約的,彩禮要退還的,不管哪一方提出的都是這樣,你有彩禮方面的人證物證之類的話,打官司是能贏的。不過考慮具體情況和習俗,估計會讓你們先協商一下的,如果你和她有啥親密接觸了的話,退個部分吧。
19樓:李麗
如果當初女方沒有如實告訴男方家女方不能自理、婚後無法正常生活的情況,說明女方隱瞞了事實。這筆彩禮錢是可以要回來的。而且女方這種情況是不適合結婚的。打官司能贏。
20樓:我不夠壞
撕破臉,不打官司應該也能要回來。如果對方是要臉的人的話。
打官司估計也是庭外和解的比較多,你可以諮詢一下當地的法院。
21樓:匿名使用者
像這樣的一般不好要回了,如果是遇到那種大氣,有錢,"我不稀罕你的人,更不稀罕你的錢的的女人,有可能要回,但是很少。如果男方不中意女方,為何還要交彩禮,後面又把人甩開了,這對女方會造成精神和名譽上的傷害,人家自然不願退還了。
22樓:
要看是否符合退還彩禮的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如果實際情況符合上述一條,可以。如果都不符合,一般很難得到法院支援。
23樓:匿名使用者
得舉證有沒有欺詐行為,是你自願的,這個比較困難
2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通過法律法規來要回自己送出的彩禮錢,畢竟沒有結婚,如果結了婚是沒辦法要回了,如果是騙婚還是可以要回的。
2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因為還沒有結婚。
26樓:匿名使用者
要回4萬元的可能性很大
27樓:籬笆牆的影子
如果照人之常情來講,應該可以退回4萬元彩禮錢的,畢竟是事先並不知曉女方的具體情況是怎樣的,並不存在違背感情的忠誠度。
28樓:匿名使用者
要不回來 即使能也要不全的
29樓:孤身在天涯
我覺得只要女方願意跟你和解,應該可以要回彩禮。畢竟沒有結婚,彩禮不受損失
30樓:wm藍梅
這個不好定論,不如你們先協商解決
31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呢?這應該叫訂金吧?訂金能退嗎?你以為是押金啊?
32樓:思奇
如果男方悔婚,彩禮應該是要不回來,如果打官司除非你有女方騙婚的證據有可能贏。
3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退的,婚姻不是買賣,但這也是人的誠信問題。
34樓:驚火驚火驚火
可以的,彩禮錢應退回
35樓:判處雍少
7.甲戌本存十六回(1-8回、13-16回、25-28回),此本脂批說曹雪芹死於「壬午除夕」。初由鹹同年間大興藏書家劉銓福收藏,胡適2023年得之於上海,後存
定親的風俗習慣
第一次相親,而且是直接去女方家裡!
36樓:匿名使用者
像這種直接去家裡相親的也不再少數,我們那相親就
是男方直接去女方家裡的。要說準備吧,其實不需要買禮品什麼的,畢竟是第一次見面,去的時候身上帶著煙行了,因為到女方家裡她的那些親屬什麼的禮貌上是要讓煙的。說話的時候注意禮貌,別的嘛就自己隨即應變了
37樓:
各地方的風俗不同,最好是去問媒人
38樓:千畝地
我們那兒的風俗也是男方到女方家裡的,反正又不是相了就要娶了,沒事的,先去看看,如果不喜歡跟親戚說就行了。禮物呢買點水果就行了,如果太貴重,你又不喜歡人家,對方家裡也會不好意思的。
39樓:
禮物是一方面,言語談吐禮貌是更重要的,盡量聊些輕鬆的話題,聊點對方感興趣的,不懂的就不要隨便說,也不要一直死死地沉默
40樓:愛上
首先,你要買兩份禮物。乙份是女生的,乙份是她媽的。送她媽的可以是補品類的,至於那女的,什麼都可以,太貴了也不好,因為她會覺得你很浪費,最好是有誠意的東西。
化妝品也行。第二,要有禮貌,家務事你可以幫下忙,留個好印象。最後,祝你好運!
41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是單親家庭,她媽媽肯定希望你作為家裡唯一男人,直接挑起大樑,他們母女需要的是乙個有責任心得男人,能夠承擔生活壓力的男人,你自己估摸著不行早點撤退,不然就得早點成熟起來吧
42樓:匿名使用者
禮品:水果、保健品適量即可
分析:主要是她們家人向看你
人靈活點,口甜點即可
最近我父母託人給我介紹物件,可是沒想到的是,媒人去到女方家一說女方就直接推出來了,人家直接不同意,
43樓:一起走的路上
我是女生,我理解的,以
前相親時,媒人一上門,我就會很反感,不想去想,連對方什麼樣都不想去了解,可能就是因為這個年齡段還排斥相親吧!覺得相親不會有什麼好男人去或者對對方不了解什麼的,反正就是不想去相親就對了
44樓:進擊
對方家裡自己沒談好,應該是她父母想給她要物件,但是女兒不同意。
45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換一家唄,光一家不同意也說明不了什麼。
46樓:漂泊的雲
人家知道你這人。不喜歡你,甚至討厭。
47樓:色戒and戒色
可能女孩喜歡自由戀愛
48樓:百度使用者
或許聽到了你啥子影響不好的風聲
49樓:匿名使用者
很有可能是女方已經有了男朋友了,所以才會有這麼強烈的反應
50樓:
人家有物件了唄,只是別人不知道
51樓:安徽愛之侶婚戀中心
詩經:匪我愆期,子無良媒(不是我在延誤時辰哪,是您沒有委託美好的媒人來撮合)-----
婚姻大事通過婚介機構介紹的方式是全世界單身人士的非常重要的選項之一,日本南韓台灣東南亞等地區尤盛。近25年來國內也非常紅火。相信選擇正規的婚介機構相親是單身朋友們婚配的捷徑。
凡創立時間久,資源豐富,收費適中,價效比高的大型正規婚介相親機構,一般來說都比較可信可靠,成功率也不低。
不過需要提醒的是,去徵婚相親的朋友主要的還是要保持一顆平常心,對另一半的要求不要過高,否則會增加匹配的難度。徵婚相親正如考大學看大病,都是勞心事,每個人情況不同,最後結果也不一樣。但見面就是硬道理。
雖說世上總有守株得兔的幸運人,但絕大多數人的滿意或較為滿意的姻緣,只有在以各種方式,不斷約見的對接中才能實現。祝早日夢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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