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星幣騎士
一般原則上來說copy,如果公司經營過程中,涉嫌違法違紀的行為而被查處的話,法人是首當其衝要擔責的。但是並不意味著其他的股東就可以置身其外,真出了什麼事,乙個也跑不了。其實,只要是正當經營的話,不會有什麼問題。
外面還有不少公司的法人只不過掛個名而已,實際並不參與公司的任何事務,真正的老闆另有其人。再說,你們私下裡的協議又不具備法律效應,要看《公司法》。
我和朋友合夥開公司,現在公司法人代表寫的是我,公司註冊時股東也寫的我乙個人,我門們沒有簽了協議,我
2樓:麥迪麥無敵
如果公司對外負債,你需要補足公司的註冊資金。
我和朋友註冊了乙個公司,法人代表是他,我是監事,現在公司又有新的合夥人入股成為大股東,我跟他出資比
3樓:匿名使用者
有新股東入股,應該要去工商作變更處理,備案。你害怕利益無法保障,就在變更時大家重新討論分配好自己的股權這樣以後就好分了。公司變更,註冊時股東都必須到場簽字!
我跟朋友合夥開公司,註冊****法人代表是朋友的名。然後我們私下簽訂了一分股東協議,是否有法律效率
4樓:匿名使用者
是有法律效率的,只要是蓋了你們自己的章的合同或協議是有法律效率的
5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註冊的時候要求提供乙份章程,你們可以把你們簽訂的股份比例在章程中體現,這份章程在工商局備案了,是有法律效應的.
6樓:匿名使用者
股東協議在不違背法律的前提下是有效的,你大可放心。
7樓:匿名使用者
兄弟!你們的做法bai很普遍du,正常。
找他人zhi做法人目的就是規避dao
風險。至於你跟朋回
友簽訂的協議,最好到律
答師事務所找人幫忙看下公正下是否合法。(一般都沒事)為了以防萬一麼,畢竟法人不是自己,為了以後長遠打算,找他們看下也花不了幾個錢。另外產權明晰對自己朋友也沒壞處。
你說呢朋友,希望對你能有所幫助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如果你們註冊是股份制,有一**東分配的協議,就是你說的股東協議、
或者給你另外乙個簡單的方法,
你和你朋友一起到國家公證處去,把你們的協議書公正下,這個絕對有法律效益
9樓:匿名使用者
****就是這樣子的啊,股東按照持股比例承擔風險和利益。公司成立的時候在章程裡都會體現的,這個要在工商局備案乙份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那意思就是公司章程有的話 這個不簽也沒事
10樓:尚抒豐鶴
合夥協議的法律基礎是「合夥企業法」。
與朋友合夥開公司,簽了合夥協議,而工商註冊為個體戶,朋友為法人。
那你們的行為違反了「合夥企業法」,所以你的股東權利不受法律保護。
我和朋友合夥註冊乙個公司,他是法人,我是股東,現在我想退出來要怎麼樣把股份退出來?
11樓:夏道萌
我估計你們的公司註冊資本應該至少30萬元。如果你要退出,按照公司法的規定,應當辦理減少註冊資本和變更股東兩項變更登記。先說減少註冊資本。
如果你退出,公司減少註冊資本後至少有十萬元的註冊資本,這樣,你的朋友可以變更成個人獨資的****(法律規定至少十萬)。再說股東變更。你的股權可以轉讓給你的朋友或者轉讓給其他人,轉讓後你可以直接得到現金,但是,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公司減少登錄檔資本的手續或者程式比較複雜(詳見公司法178條),但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股權轉讓的手續或者程式相對簡單一些,但是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總之,還是把賬算清為好,朋友還可以繼續做。
希望採納
12樓:匿名使用者
股份轉讓給對方也行或者找乙個人認購 找中介吧 省心啊
註冊公司法人的好處(為什麼要註冊公司法人)
一般來說,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會有一定的股份和分紅,除此之外,法定代表人還有以下的權利 1 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國家法律 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行使職權 履行義務,代表企業法人參加民事活動,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全面負責,並接受本企業全體成員和有關機關的監督。2 企業法定代表人可以委託他人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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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可以去別的公司上班嗎 乙個人可以是乙個企業的法人,同時又是另一家企業的員工嗎?20 1 作為乙個公司的職員,出任其他公司的法人代表,這涉及到到 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 1999年修訂 和 勞動合同法 2 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 1999年修訂 第五條共明確了8種不適合擔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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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都將受到信用懲戒,在 採購 招標投標 行政審批 扶持 融資信貸 市場准入 資質認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失信被執行人的社會生存空間將大幅度縮小。公司法定代表人進黑名單 那他名下其他公司肯定受影響。現在計算機網路發達,國家工商總局已經建立起了全國範圍內的黑名單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