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葛姥爺
先向村copy民委員會反映,傾聽村委會解bai釋。如事實屬實請村du委會出面處理。如zhi果村委
會不採納又不能dao給出合理解釋。
建議採集村民書面意見或書面認可。申請法律援助,請律師出面調解(鄉里鄉親)調解不成。則報案,(這個屬於經濟犯罪)同時提出訴訟請求上告法院。
2樓:匿名使用者
村小組的土地徵收款經村民小組集體討論後可以做為小組的集體公費支出費用來使用,也可以分給小組的全體為民,如果個人領取不上交小組且一佔用了2年,這明顯是**集體財物,是違法的。
3樓:熱心網友
看你們有沒有證據和法律依據啊!怎麼證明是集體土地徵收補償款,怎麼證明被個人認領了,凡事都要有法律依據,尤其是這樣的事情都兩年了,可以先找村委會解決啊!有依據才好逐級反應!
4樓:匿名使用者
還有這樣的事 且都兩年了 於情於法都講不過去
5樓:翱翔敏之鷹
肯定要拿出來,不拿出來舉報他
農村徵地款分配是不是沒有法律規定的?
徵地補償款歸誰,徵地補償費用歸誰所有,如何發放
村民自治與法院判決 村民該走哪條路?2007年1月,因開發薊縣旅遊集散地專案,西井峪村被徵用土地748.886畝,村里共得土地補償款等費用3000餘萬元。據西井峪村黨支部書記周榮華介紹,該村原有三個生產隊,此次被徵用的土地,除了有0.54畝屬於原來第一生產隊的外,大部分屬於是原第二生產隊和第三生產隊...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中承包人死亡徵地補償款可以作為遺產繼承嗎
根據 繼承法 第三條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中承包人死亡徵地補償款不可以作為遺產繼承。繼承法第三條規定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標的是農地,其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承包人不享有所有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屬於個人財產,故不發生繼承問題。這裡必須區分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
我村土地徵收補償款被村委會截留,我們該怎麼辦
根據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規定,涉及徵收拆遷補償款使用 分配和處分的重要問回 題,並不是村答委會或者個別人就可以私自決定,一定要通過由全體村民參加的村民會議,讓大家充分知曉 民主決定才可以。如果沒有履行這些基本程式就做出決定,那麼就是違法的。其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第三十一條 村民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