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人買房子時合同寫的是以出讓的形式獲得土地的使用權,但是剛

2021-03-22 14:38:18 字數 6270 閱讀 9820

1樓:君同法律**諮詢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開發商違約不辦理房產證,住戶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拆遷安置協議上寫的是劃撥,房產產權證上寫的是出讓,吃虧了嗎?如果吃虧了,該怎麼辦?

我買的房子,合同上寫土地立項是辦公,但是房產證上確變成了客房,這是不對呀?

2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你要明確的是。你買的不是商品房。而是商業性用房。

第二,房屋的定性,基於土地出讓立項的型別。辦公用地,規劃局審批的規劃,對房屋建築物的本質定性,絕對是商業類。這個特徵就是水電等建築施工均按商業標準。

即通常說的商業用電和商業用水。

第三,客房這個名稱是安慰不明真相的購房者的。現在全國的商業用地,普遍都開發成了酒店公寓之類的房產,然後偽裝成商品住宅樓,混淆概念進行買賣。只有你和開發商簽定的購房合同不是商品住房用房的合同。

那開發商就不違約。

你只能看開發商是否在宣傳中有虛假宣傳和誤導的行為。

3樓:匿名使用者

什麼意思?沒看明白,辦公,應該是說土地性質屬於商業用地。客房是什麼?是住在用地嗎?重慶的房產證沒見過「客房」。

我家人買房子時合同寫的是以出讓的形式獲得土地的使用權,但是剛剛拿到的房產證上寫的卻是劃撥,找開發商

4樓:君同法律**諮詢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開發商違約不辦理房產證,住戶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剛拿到買二手房的房產證,上面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是 劃撥,使用年限也沒有 不知道有啥問題沒有,對以後賣

5樓:匿名使用者

逐一回答你的問題,呵呵~

第一,定義說明一下:劃撥土地是指國土資源局裡並沒有將此地塊賣給開發商或企業,只是國家由於某種原因將此地塊無償給某企業或單位使用,一旦國家需要徵用此地塊,土地使用者需要無償將此地塊交還給國家,但個人或企業所有的地面附屬物國家會給予補償,但金額相比較出讓性質的土地會少很多,如果用來自住則不受任何影響。

第二,如果拆遷或者賠償,國家規定劃撥性質的土地確實比出讓或轉讓性質的土地給予的補償標準低一些,但是現在國家新出台了拆遷補償法,規定:不經過業主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行拆遷,也就是說,只要您不同意拆遷,天王老子也沒權利動您的房子,(只要在拆遷時您要的價碼不太離譜,拆遷房會答應您的條件的,這個時候誰還管什麼土地性質?,您說呢。

第三,您的房子可以賣,但是跟廚房或者轉讓性質的土地不同的是,在前者的所有繳納稅費的基礎上,您房產的下家,也就是買受人要多交一部分的土地出讓金,這個出讓金各省市不同,例如我們安徽省就是總房款的1%。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呵呵~

6樓:青春主力

您好!據我的了解,劃撥土地也沒有關係,您已經取得房產證,可以對房屋進行買賣。您目前應該了解的是:既然是劃撥土地上的房屋,那麼原房主在賣房子的時候,是否交納過土地出讓金呢?

不妨和原房主聯絡下,我想有些必要。

7樓:匿名使用者

好多長篇大論啊.有中介辦理下面說下簡單的流程,各地也許不是很一樣.

1。買賣雙方先簽訂正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裡面詳細寫好違約責任、房屋面積、地理位置、價錢。。。)交付賣方定金。(自己感覺合理就可以)

2。買賣雙方約好週一至周五到當地過戶大廳辦理過戶手續。(需要帶上身份證(夫妻雙方)產權證。

當初她買房時的購房合同)以上都是原件!另各影印2份。購房合同除外 (這些中介都會幫你辦理)

3。到過戶大廳地稅處核稅。(再簽訂乙個購房合同,這個合同可以少寫點房價,可以少交點稅費)商品房在購買五年內需要交納總房款的:

營業稅:5.5%

契稅:1.5%(140平公尺以上的非普通住宅3%)

印花稅:0.1% 買賣雙方各0.05%

個人所得稅:1% 或房屋差價的20%

土地增值稅:1%(這個不同,也有的不用交)

如果購買的商品房是標準價、***、成本價房 應交納土地出讓金

標準價 每平公尺補63元

*** 每平公尺補63元

成本價 每平公尺補9元

買賣超過5年就只有契稅和印花稅。

(一般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出讓金國家規定都由賣方交。但現在好多賣方根本不交,或直接加到房價裡面)

4。核稅完後拿上契**和產權證、購房合同到房管局過戶專檯辦理過戶就可以了。一般房產證收回3天後由新房產證持有者到房管局領取。

5。如果不貸款就可以把全款給賣方了。

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在簽定合同看清合同條款,另外給賣房錢最好過戶完當天再給,不要給現金,到銀行轉帳.這樣銀行有記錄.

補充:國家規定營業稅、個稅都由賣方交納,所以只能開具賣方的收據。對你沒有影響。

8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一、劃撥土地指你的房屋下的土地使用權未交納過土地出讓金,屬於無償享受土地使用權,劃撥土地沒有使用年限限制。

二、賣房一般不受影響,但是涉及的補交土地出讓金問題,買賣房屋前往房管部門辦理手續時要求補交。拆遷時,補償款中不存在土地使用權的補償,但房子還是要補償的。

9樓:

1、你已經拿到房產證了,房子的所有權就是你的了 !你就是房子的主人!

2、拆遷錢賠的肯定會少!

3、房子可以自由買賣!

4、要交土地出讓金

5、哈哈勇敢的釘子戶祝你好運,你懂得

10樓:匿名使用者

劃撥,使用年限小於70年。並無任何影響。如果涉及拆遷,土地補償金比出讓的就少很多。如果不拆遷,並無兩樣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沒太大問題,看看是不是房改房,一般以前單位的房改房這些都是劃撥土地,交易也沒什麼問題的,如果不放心的話,到房管局詢問一下。

只有購房合同沒有房產證和土地證的房子能不能買

12樓:墨汁諾

2、如果堅持要買,最好經過公證或律師見證,並找到原合同的簽訂單位重新簽訂乙份新合同,同時將所有的相關手續如水、電、物業、暖、天然氣、**、戶口等全部變更到你名下後,再將房屋款項結清。

3、要在合同中與賣方約定違約責任,並讓鄰居知道,以免其反悔。

擴充套件資料:

房產買賣是房地產交易的典型型別,房地產交易是實現房地產商品價值與使用價值的經濟過程,房產買賣不僅包含了房產佔有的轉移,也包括了房產處分權的轉移。包括國有房產的買賣、集體房產的買賣和私有房產的買賣。

房產交易市場

房產交易市場是一種沒有櫃檯的交易市場,買賣的過程沒有物流過程,只是貨幣與房產權利的轉移過程,不發生房產物質實體的空間移位。

房產交易市場是乙個供給稀缺、壟斷與競爭並存的市場,因而這是乙個既佈滿希望又佈滿了欺詐與陷阱的市場。

房產買賣的特徵

一、買賣的物件是房產的所有權

在民商事法律理論中,買賣是一種極為廣泛和較為重要的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約定一方轉移財產所有權於他方,他方支付價款的行為。出讓財產所有權的人稱為出賣人,依約支付價款並取得約定之物的所有權的人稱為買受人。

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房產買賣就是房產所有權人將房屋所有權及其與之相關的土地使用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依約支付房產價金的行為。

需要在此申明的是房產交易市場包括買賣、租賃、抵押、信託等交易行為,租賃是處分其使用權的行為,抵押是一種擔保物權的設定行為,信託是讓渡處分權而保留受益支配權的行為。

區分這幾種行為在法律上的概念是很重要的。在房地產交易市場上,有人就魚目混珠將使用權轉讓混同於買賣,俗稱「買使用權的房屋」,極易引起法律上的「重大誤解」而影響交易安全。

切記買賣的標的物是「所有權」,是包含佔有、使用、受益、處分在內的所有權,而不是租賃關係中的不包含處分權的承租權。

二、出賣人須有處分權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出賣的標的物應當屬於出賣人所有,或者出賣人有權處分。

在房產這個特定的買賣中,與種類物買賣不同,特定物具有唯一性,而可替代性有限,種類物則不具備唯一性而具備替代性,特定物的主人往往具有唯一性,這是物權的一物一權主義原則決定的。雖然房產這個特定物的主人們之間可能存在共有關係,但所有權只能有乙個。

出賣人須有處分權,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一種是出賣人本身就是房產所有權人,並且其所有權並沒有受到如優先購買權、共有權、抵押權等對處分權的限制;

第二種是出賣人是待售房產的實際權利人,但這個房產因為沒有或尚不具備初始登記的條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取得了預售的合法許可,也可以作為有權處分的出賣人,主要指正在開發樓盤或未竣工樓盤的房地產開發商;

第三種是前兩種出賣人所委託授權的**人或行紀人。

13樓:大鬍子說房

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千萬別買:1、沒有產權;2、無法申請銀行貸款;3、如果拆遷,業主無法獲得賠償;4、房子可能被拿來抵開發商的債。

14樓:發了瘋的大榴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

如果購房者在入住後不能取得房地產權證,其所購的房屋所有權尚處在一種不確定的狀態,購房者將不能取得如下權利:

1、不能進行買賣、贈與、置換、繼承、出租等活動,即使簽定相關合同也均為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2、在房屋被拆遷時無法按國家政策及相關拆遷法規獲得拆遷補償。

3、無法設定抵押權、典權等他項權利,購房者無法通過房屋抵押來獲得貸款或承擔其它民事責任。

4、如因專案非法開發而無法辦理房產證,則購房者所購房屋有被強制拆除或被拍賣的風險。

5、開發商因債務糾紛被強制執行時,沒有辦理過戶的房地產仍屬於開發商的財產,可以被開發商的債權人依法強制執行;

6、在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無法申請繼續使用該土地。

15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房產證的房

子可以買嗎?買沒有房產證的房子要

注意什麼?

首先,從國家法律政策來講,沒有產權證的房產是不允許交易的。因為我國規定,房產買賣以辦理權屬轉移登記(也就是所謂的「過戶」)為準,沒有產權證的房產是不可以辦理過戶的,國家不保護不過戶的房產交易。

其次, 我們也建議大家不要購買這類房子,因為沒有產權證將不能貸款、不能過戶、也不能辦理公證,所簽署的協議也是無效的。

第三, 沒有產權證不能辦理過戶的話,那麼其中隱藏的風險將會很大,不過戶的話房產的所有權還是原業主的。例如,如果原業主離異的話房產將會被分割,如果他有債務被起訴的話,那麼這套房產將會被法院列入可執行的財產。

目前存在好多公司打著公證的旗號在進行操作,但這實際上對買方來說,存在的風險特別大。一般公證書的方式主要是以委託公證出現的。其實,這樣的公證書,業主(委託方)是可以單方面撤消的!

所以存在風險。

但是做什麼事都不能太絕對,沒有房產證對你有沒有影響,有什麼影響,要看房子的具體情況而定,房子是城市的還是農村的,是商品房還是農民自有的房子,這些都會影響到你買房子的效力,如果是城市商品房,沒有房產證當然是個很嚴重的問題,但農村的房子,沒有證是很正常的。當然,無論是哪兒的房子,對方既然沒有房產證,買給你房子,對方肯定是要付出代價的,所以你在權衡利弊後,作出是否要買這個房子時,一定要想清楚,以後會出什麼樣的問題,出了這樣的問題,如何去解決,你應當把你所想到的,都在合同上明確約定。以後即使買賣合同無效,那爭議的解決方式的約定還是有效的。

因此,建議,如果房子對你實在是很有**,不防買下來,但在買房子之前,一定要好好想想,以後會出什麼問題,把這些問題以及問題的解決辦法都在合同裡明確約定,對你以後出現糾紛是很有用的。當然最好是不要約定你明知道房子沒有房產證,而只是約定你們買賣房子的時候沒有房產證,以後要賣房人協助你辦理房產正就可以了,如果明知道沒有房產正,以後也不可能有房產正,那就是你的過錯了。

房屋沒有產權證有哪些危害?

如果購房者在入住後不能取得房地產權證,其所購的房屋所有權尚處在一種不確定的狀態,購房者將不能取得如下權利:

1、不能進行買賣、贈與、置換、繼承、出租等活動,即使簽定相關合同也均為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2、在房屋被拆遷時無法按國家政策及相關拆遷法規獲得拆遷補償。

3、無法設定抵押權、典權等他項權利,購房者無法通過房屋抵押來獲得貸款或承擔其它民事責任。

4、如因專案非法開發而無法辦理房產證,則購房者所購房屋有被強制拆除或被拍賣的風險。

5、開發商因債務糾紛被強制執行時,沒有辦理過戶的房地產仍屬於開發商的財產,可以被開發商的債權人依法強制執行;

6、在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無法申請繼續使用該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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