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你瞅啥
1、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
2、根據道路條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劃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行人路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行人路的,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
3、道路劃設專用車道的,在專用車道內,只准許規定的車輛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專用車道內行駛。
4、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訊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5、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採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眾性活動、大範圍施工等情況,需要採取限制交通的措施。
2樓:匿名使用者
(一)、道路交通安全常識
指揮燈訊號的含義:
(1)綠燈亮時,准許車輛、行人通行;
(2)紅燈亮時,不准車輛、行人通行;
(3)黃燈亮時,不准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超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4)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行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須在行人路內行走,沒有行人路的,須靠邊行走;
(2)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
(3)不准穿越、倚坐道口護攔。
(4)不准在道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5)列隊通過道路時,每橫列不准超過2人。兒童的佇列須在行人路上行進。
乘車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乘坐公共電、汽車須在站台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後,先下後上。
(2)不准在車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車。
(3)不准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公共汽車、電廠、出租汽車和長途汽車。
(4)機動汽車行駛中,不准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准跳車。
(5)乘坐貨運機動車時,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車廂攔板上。
騎自行車、三輪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轉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2)通過陡坡,橫穿四條以上機動車道或途中車閘失效時,須下車推行。
(3)不准雙手離把,攀扶其它車輛或手中持物。
(4)不准牽引車輛或被其它車輛牽引。
(5)不准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6)騎三輪車不准並行。
(7)未滿16周歲的人,不准在道路上趕畜力車。
(8)未滿12周歲的兒童,不准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
(二)水上交通安全常識
1、不乘坐無牌無證船舶。
2、不乘坐客船、客渡船以外的船舶。
3、不乘坐超載船舶或人貨混裝的船舶。
4、不乘坐超冒險航行的船舶。
5、集體乘船應注意:要有老師帶隊,指揮,上下船要排成隊,不得打鬧、走動;要順從船上工作人員指揮,維護好船上秩序。
(三)鐵路交通安全常識
行人和車輛通過鐵路道口時應注意:
(1)行人和車輛在鐵路道口、人行過道及平過道處,發現或聽到有火車開來時,應立即躲避到距鐵路鋼軌2公尺以外處,嚴禁停留在鐵路上,嚴禁搶行超過鐵路。
(2)車輛和行人通過鐵路道口,必須聽從道口看守人員和道口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
(3)凡遇到道口欄杆(欄門)關閉、音響器發出報警、道口訊號顯示紅色燈光,或道口看守人員示意火車即將通過時,車輛、行人嚴禁搶行,必須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距最外股鋼軌5公尺(欄門或報警器等應設在這裡)以外,不得影響道口欄杆(欄門)的關閉,不得撞、鑽、爬越道口欄杆(欄門)。
(4)設有訊號機的鐵路道口,兩個紅燈交替閃爍或紅燈穩定亮時,表示火車接近道口,禁止車輛、行人通行。
(5)紅燈熄白燈亮時,表示道口開通,准許車輛、行人通行。
(6)遇有道口訊號紅燈和白燈同時熄滅時,需停車和止步瞭望,確認安全後,方準通過。
(7)車輛、行人通過設有道口訊號機的無人看守道口以及人行過道時,必須停車或止步瞭望,確認兩端均無列車開來時,方準通行。
嚴禁在鐵路路基上行走,乘涼、坐臥鋼軌。嚴禁在站內或區間內鐵路上逗留、遊逛、穿越或撿拾物品。
禁嚴扒車、鑽車、跳車和無票乘車。鐵路橋樑和鐵路隧洞禁止一切行人通過。
(四)文明行路常識
行路五要:
1、 行人要走行人路,沒有行人路的靠路邊行走;
2、 過馬路要看清訊號燈和來往車輛,從人行橫道、人行天橋或地道內通過;
3、通過行人訊號燈控制的路口,要做到紅燈停,綠燈行;
4、學齡前兒童上馬路要有成年人帶領;
5、高齡老人上街要有人攙扶陪同。
行路**要:
1、 不要圖方便,走「捷徑」,亂穿馬路;
2、 不要在車前,車後急穿馬路,在車行道內坐臥、停留、嬉鬧;
3、不要鑽越、跨越、倚坐人行護欄或道路隔離設施,扒車、強行攔車;
4、不要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5、不要進入高架道路、高速公路以及其他禁止行人進入的道路。
(五)文明騎車常識
騎車十要:
1、 要了解車輛效能,做到車輛的車閘、車鈴齊全有效;
2、 要熟悉和遵守道路交通法規;
3、 要掛好車輛牌照,隨身攜帶行車執照;
4、 要依次行駛,不搶道,不佔道;
5、 要在規定的非機動車道內行車;
6、 要集中精力,騎車不戴耳機、耳塞,不聽錄音、廣播;
7、 要在轉彎前,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
8、 要按規定停放車輛;
9、 要聽從交警指揮,服從管理;
10、在遇到紅燈時,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線以外。
騎車十不准:
1、不准闖紅燈或推行、繞行闖越紅燈;
2、不准雙手離把、攀附其他車輛或手中持物;
3、不准在市區或城鎮道路上騎車帶人;
4、不准在機動車道、行人路上騎車;
5、不准在道路上學習駕駛騎車;
6、不准醉酒騎行、扶肩並行、互相追逐、曲折競駛、突然猛拐;
7、不准牽引車輛或被其它車輛牽引;
8、不准擅自在自行車、三輪車上加裝動力裝置;
9、不准違反規定載物;
10、不准未滿十二歲的兒童在道路上騎自行車。
3樓:匿名使用者
)綠燈亮
時,准許車輛、行人通行;
(2)紅燈亮時,不准車輛、行人通行;
(3)黃燈亮時,不准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超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4)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行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須在行人路內行走,沒有行人路的,須靠邊行走;
(2)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
(3)不准穿越、倚坐道口護攔。
(4)不准在道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5)列隊通過道路時,每橫列不准超過2人。兒童的佇列須在行人路上行進。
乘車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乘坐公共電、汽車須在站台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後,先下後上。
(2)不准在車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車。
(3)不准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公共汽車、電廠、出租汽車和長途汽車。
(4)機動汽車行駛中,不准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准跳車。
(5)乘坐貨運機動車時,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車廂攔板上。
騎自行車、三輪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轉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2)通過陡坡,橫穿四條以上機動車道或途中車閘失效時,須下車推行。
(3)不准雙手離把,攀扶其它車輛或手中持物。
(4)不准牽引車輛或被其它車輛牽引。
(5)不准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6)騎三輪車不准並行。
(7)未滿16周歲的人,不准在道路上趕畜力車。
(8)未滿12周歲的兒童,不准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
(二)水上交通安全常識
1、不乘坐無牌無證船舶。
2、不乘坐客船、客渡船以外的船舶。
3、不乘坐超載船舶或人貨混裝的船舶。
4、不乘坐超冒險航行的船舶。
5、集體乘船應注意:要有老師帶隊,指揮,上下船要排成隊,不得打鬧、走動;要順從船上工作人員指揮,維護好船上秩序。
(三)鐵路交通安全常識
行人和車輛通過鐵路道口時應注意:
(1)行人和車輛在鐵路道口、人行過道及平過道處,發現或聽到有火車開來時,應立即躲避到距鐵路鋼軌2公尺以外處,嚴禁停留在鐵路上,嚴禁搶行超過鐵路。
(2)車輛和行人通過鐵路道口,必須聽從道口看守人員和道口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
(3)凡遇到道口欄杆(欄門)關閉、音響器發出報警、道口訊號顯示紅色燈光,或道口看守人員示意火車即將通過時,車輛、行人嚴禁搶行,必須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距最外股鋼軌5公尺(欄門或報警器等應設在這裡)以外,不得影響道口欄杆(欄門)的關閉,不得撞、鑽、爬越道口欄杆(欄門)。
(4)設有訊號機的鐵路道口,兩個紅燈交替閃爍或紅燈穩定亮時,表示火車接近道口,禁止車輛、行人通行。
(5)紅燈熄白燈亮時,表示道口開通,准許車輛、行人通行。
(6)遇有道口訊號紅燈和白燈同時熄滅時,需停車和止步瞭望,確認安全後,方準通過。
(7)車輛、行人通過設有道口訊號機的無人看守道口以及人行過道時,必須停車或止步瞭望,確認兩端均無列車開來時,方準通行。
嚴禁在鐵路路基上行走,乘涼、坐臥鋼軌。嚴禁在站內或區間內鐵路上逗留、遊逛、穿越或撿拾物品。
禁嚴扒車、鑽車、跳車和無票乘車。鐵路橋樑和鐵路隧洞禁止一切行人通過。
(四)文明行路常識
行路五要:
1、 行人要走行人路,沒有行人路的靠路邊行走;
2、 過馬路要看清訊號燈和來往車輛,從人行橫道、人行天橋或地道內通過;
3、通過行人訊號燈控制的路口,要做到紅燈停,綠燈行;
4、學齡前兒童上馬路要有成年人帶領;
5、高齡老人上街要有人攙扶陪同。
行路**要:
1、 不要圖方便,走「捷徑」,亂穿馬路;
2、 不要在車前,車後急穿馬路,在車行道內坐臥、停留、嬉鬧;
3、不要鑽越、跨越、倚坐人行護欄或道路隔離設施,扒車、強行攔車;
4、不要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5、不要進入高架道路、高速公路以及其他禁止行人進入的道路。
(五)文明騎車常識
騎車十要:
1、 要了解車輛效能,做到車輛的車閘、車鈴齊全有效;
2、 要熟悉和遵守道路交通法規;
3、 要掛好車輛牌照,隨身攜帶行車執照;
4、 要依次行駛,不搶道,不佔道;
5、 要在規定的非機動車道內行車;
6、 要集中精力,騎車不戴耳機、耳塞,不聽錄音、廣播;
7、 要在轉彎前,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
8、 要按規定停放車輛;
9、 要聽從交警指揮,服從管理;
10、在遇到紅燈時,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線以外。
騎車十不准:
1、不准闖紅燈或推行、繞行闖越紅燈;
2、不准雙手離把、攀附其他車輛或手中持物;
3、不准在市區或城鎮道路上騎車帶人;
4、不准在機動車道、行人路上騎車;
5、不准在道路上學習駕駛騎車;
6、不准醉酒騎行、扶肩並行、互相追逐、曲折競駛、突然猛拐;
7、不准牽引車輛或被其它車輛牽引;
8、不准擅自在自行車、三輪車上加裝動力裝置;
9、不准違反規定載物;
10、不准未滿十二歲的兒童在道路上騎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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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規則有哪些寫出簡單的幾條來常用的交通規則有哪些?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的車輛,是指在道路上行駛的下列機動車和非機動車 一 機動車是各種汽車 電車 電瓶車 電單車 拖拉機 輪式專用機械車 二 非機動車是指自行車 三輪車 人力車 畜力車 殘疾人專用車。第七條 車輛 行人必須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行人,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遇到本條...
關於交通規則的問題,幾個交通規則問題
交通規則條例。1.騎自行車應走右側自行車道。2.過馬路應走行人路 或天橋 地下通道 遇紅燈止步,見綠燈前行。3.乘坐公共汽車應先下後上,勿爭先恐後,勿擠逼搶位。4.遵守交通規則應成為我們的行為規範。5.在行人路內行走,沒有行人路的靠路邊行走。6.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通過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
香港的交通規則是什麼香港的交通規則
駕駛車輛靠左行駛,轉彎是順時針,內地是逆時針。香港交通燈轉紅時,一定不准前行,內地部分紅燈卻允許右轉,且交通燈亦有計時,有些更長達逾200秒。若行人違反交通規則而出車禍,自己負全責,涉及車輛無責任。除了香港的 交通法規定外,注意香港的交通法嚴謹,行人闖紅燈罰款400港幣,並記下身份證,若行人違反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