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性質是什麼,土地性質有哪些?按照不同的分類方法,請詳細闡述一下

2021-03-04 08:54:16 字數 5719 閱讀 6410

1樓:雲彩飛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代表國家行使。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土地性質有哪些?按照不同的分類方法,請詳細闡述一下

2樓:中顧法律網

一、我國土地性質有哪幾種?

兩種,一種是國有入地,另一種是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有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出資、抵押和繼承。

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則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可分為農用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農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興辦鄉(鎮)企業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的使用權。

在我國,土地使用權的主體廣泛,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權,成為土地使用權的主體。

收回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後的收回《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1條第2款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請續期,以及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未批准其續期申請,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1)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國家是國有土地的所有者,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相對獨立的財產權,它只是以通過出讓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內由國家讓渡於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取得在該年期內使用土地的權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權。當出讓年期屆滿,土地使用者就不在擁有該土地使用權。

因此,國家收回其土地使用權應當是無償的,不應附加任何條件。

(2)國家在無償收回起土地使用權的同時,無償取得該土地上的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

綜上所述,我國的土地性質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國有土地,另一種是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土地使用權在期限滿之後,如果沒有得到國家的批准續期申請,土地使用權是會被國家收回的。土地使用的範圍也非常廣泛,但也要合法的使用。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我國的土地性質有兩種:

一種是國有入地,另一種是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有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出資、抵押和繼承。

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則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土地性質分五類:

商業用地、綜合用地、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和其他用地。

在我國,土地使用權的主體廣泛,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權,成為土地使用權的主體。

4樓:夏日絕

可以按照如下分類方法:

1、按所有權性質,分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

2、按獲得途徑,有出讓土地和劃撥土地;

3、按利用現狀三大類分類,有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

4、按利用現狀八大類分類,有耕地、園地、林地、草地、其他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

5、按城市規劃用途分類,有住宅用地、商業用地、工業用地、倉儲用地、交通用地、水利用地、綠地等。

5樓:不是苦瓜是什麼

土地性質分為居住用地

r、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a、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b、工業用地m、物流倉儲用地w、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s、公用設施用地u、綠地與廣場用地g。

土地具有一定的生產力,即可以生產出人類某種需要的植物產品和動物產品,這是土地的本質特徵之一。土地生產力按其性質可分為自然生產力和勞動生產力。前者是自然形成的,即土地資源本身的性質。

後者是施加人工影響而產生的,即人類生產的技術水平,主要表現為對土地限制因素的克服、改造能力和土地利用的集約程度。

由於土地的兩重性,所以決定了土地不僅具有自然屬性,還有社會經濟屬性。這些特性對評價土地的生產能力、配置各行各業生產用地、正確解決和處理土地開發利用和環境因素之間的矛盾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對農業生產和建設也有直接的影響和作用,並進而影響土地利用的效益。

中國的土地性質目前大致有三種:

1.按土地的自然屬性分類:地貌、植被、土壤等進行分類。

2.按土地的經濟屬性分類,如按土地的生產水平、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等進行分類。

3.按土地的自然和經濟屬性以 及其他因素進行的綜合分類,如土地利用現狀分類 。

6樓:demon陌

1、土地出讓一般分五類:商業用地、綜合用地、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各類用地出讓的最高年限為:

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

2、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代表行使。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土地分類(land classification)是土地科學的基本任務和重要內容之一,也是土地資源評價、土地資產評估和土地利用規劃研究的基礎和前期性工作。土地分類是土地型別的劃分,其理論是建立在型別學基礎上。其分類單位是從區域土地個體單位所具有的相似屬性中歸納出來的,具有抽象性和概括性。

單位級別愈低,分類標誌的共同性或相似性則愈多,級別愈高則共同性愈少。

土地是規劃工作的載體,土地分類是城市規劃編制和土地開發管理中最重要的工作方法和技術依據。土地分類是服務於城市規劃行為的,帶有很強的目的性。不同的規劃目的,土地分類有不同的劃分標準。

法律上,我國的土地分類主要按土地的用途和利益性質兩個標準進行。按照用途,土地被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土地。依土地利益的性質,土地被分為公益性用地和經營性用地。

7樓:匿名使用者

按所有權性質,分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

按獲得途徑,有出讓土地和劃撥土地

按利用現狀三大類分類,有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按利用現狀八大類分類,有耕地、園地、林地、草地、其他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

按城市規劃用途分類,有住宅用地、商業用地、工業用地、倉儲用地、交通用地、水利用地、綠地等

太多了,也就這樣吧

8樓:匿名使用者

土地性質分類

2010-03-28 17:22

土地出讓一般分五類:商業用地、綜合用地、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和其他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各類用地出

讓的最高年限為:居住用地

70年;工業用地

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

體育用地

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

40年;綜合或其他用地

50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

制。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代表行使。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

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

屬於農民集體

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土地使用性質

一、關於改變土地使用性質

土地使用性質由城市規劃控制,要改變土地的使用性質通常是這樣的:

1、所取得的土地為出讓土地,通常可直接向**土地部門申請變更用地性質,

**土地部門會徵詢規劃等部門的意見,

決定是否同意,

如果同意,

需補交土地

出讓金;

2、所取得土地為劃撥土地,按現行規定,則應通過招投標方式或者拍賣方式取

得,並繳納土地出讓金。

二、關於閒置土地

1、什麼是閒置土地?

根據2003

年修訂的《廣州市閒置土地處理辦法》(廣州市人民**令第5號)

第五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為閒置土地:

①超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約定或《建設用地批准書》

規定的動工開發

期限未動工開發的;

②《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未約定或者

《建設用地批准書》

未規定動工開發

建設日期,

自《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門

《建設用

地批准書》頒發之日起滿

1年未動工開發建設的;

③已動工開發建設但開發建設的面積佔應當動工開發建設總面積不足

1/3,

或者已投資額不足

25%且未經批准中止開發建設連續滿

1年的;

④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幾種情形俗稱「批准書階段」的閒置土地。

另外,超過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核發通知用地單位辦理建設用地手續各類檔案的有

效期或規定期限,用地單位未取得《建設用地批准書》的,也視為閒置土地。這

種情形俗稱「通知書階段」的閒置土地。

2、改變國有土地建設用途由誰批准?

建設用地單位使用國有土地,

應按照原依法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如果確實需要

改變土地的建設用途,

必須按照法定程式辦理審批手續,

即經有關人民**土地

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批准。在城市規劃區內改變用途,

在報批前,應先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3、閒置土地收回來後,原徵地拆遷遺留問題由誰負責?

名人堂:眾名人帶你感受他們的驅動人生

馬雲任志強李嘉誠柳傳志史玉柱

根據《廣州市閒置土地處理辦法》

第十六條、

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

閒置土地

被收回後,其原有的經濟責任仍由原用地單位承擔,包括徵地拆遷遺留問題。

已實施房屋拆遷,

尚未完成補償安置的,

由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責令原拆遷人在

限期內償付臨遷費並補償安置被拆遷人。

4、閒置土地收回來後,前期投入是否予以償還?

根據《廣州市閒置土地處理辦法》

第十六條規定,

閒置土地被收回後,

前期投入

將不予償還。

5、根據廣州市國土房管局

2023年3

月31日出台的《廣州市土地閒置費徵收使

用管理辦法》

(以下簡稱《辦法》

),已經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閒

置土地,如是經營性房地產用地,每月將按合同出讓金總額的

1.2%

支付土地閒

置費;未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未辦理劃撥用地手續的閒置土地,

屬於中心區的經營性房地產用地,閒置費的徵收標準為每月

26元/平方公尺。該

規定從2023年5

月1日起實施。

土地的性質有幾種,土地性質分為哪幾種?

我國的土地性質有兩種 一種是國有土地,另一種是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 出讓 出租 入股等,有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出資 抵押和繼承。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則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並取得...

農村土地是什麼用地性質,農村土地性質怎麼劃分?

農村土地的用地性質分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農民只是擁有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農業用地是直接或間接為農業生產所利用的土地。又稱農用地。包括耕地 園地 林地 牧草地 養捕水面 農田水利設施用地,以及田間道路和其他一切農業生產性建築物佔用的土地等。1985年,世界農業用地約佔世界陸地總面積 不包括南極洲 的...

土地性質為出讓或劃撥是什麼意思,房屋的土地使用證使用性質出讓和劃撥是什麼意思

出讓是指土地的所有權不變,所有者將土地的經營管理權以合約的形勢出讓給另一方經營管理,合約期限屆滿,受讓方應當將土地的經營管理權歸還所有權者。劃撥是指將土地的所有權劃撥給另一方所有,這就意味著原土地所有者將土地劃撥給另一方後,已經永久失去土地的所有權。土地性質為出讓是指土地 使用權 是花錢買來的 劃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