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性質為出讓或劃撥是什麼意思,房屋的土地使用證使用性質出讓和劃撥是什麼意思

2021-03-20 20:52:55 字數 1500 閱讀 4988

1樓:匿名使用者

出讓是指土地的所有權不變,所有者將土地的經營管理權以合約的形勢出讓給另一方經營管理,合約期限屆滿,受讓方應當將土地的經營管理權歸還所有權者。

劃撥是指將土地的所有權劃撥給另一方所有,這就意味著原土地所有者將土地劃撥給另一方後,已經永久失去土地的所有權。

2樓:匿名使用者

土地性質為出讓是指土地(使用權)是花錢買來的;劃撥是沒花錢由國家直接撥給的。

3樓:匿名使用者

簡單點說:出讓就是你租賃的國家的土地,國家給你乙個期限讓你使用,如果在期限內,國家想收回你的土地,你有2個選擇:1.

和國家協商,補償你土地和地上附著物的費用;2.不願意讓國家收回,繼續使用;

劃撥就是一般指公益事業性質的才能享受劃撥,一般是免費使用的,沒有期限,但是,當國家收回土地時,你就要無條件的讓出該宗土地,國家會補償給你地上附著物的費用,土地費用不補償。

4樓:匿名使用者

兩種不同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方式而已:

劃撥建設用地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在用地單位交納土地拆遷補償以後,免費(不收取土地出讓金)將土地交給其使用的方式。

而出讓一般是建設用地協議出讓的簡稱,是指國土部門直接與用地方商定土地出讓金後,將土地交給其使用的方式。

定義背得不大清楚了,基本一是這個意思。

簡單說劃撥不交土地出讓金,協議要交。

現在經營性房地產開發中已經很少見到劃撥和出讓了,基本上都是招拍掛。

房屋的土地使用證使用性質出讓和劃撥是什麼意思

關於房屋拆遷時土地性質為「出讓」和「劃撥」的區別

土地使用證的性質「劃撥」和「出讓」有什麼區別和意義?

5樓:超潔

1,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主要有租賃、入股、授權經營、出讓、劃拔等幾種。土地劃拔和土地出讓是房地產開發的主要形式,兩種形式都可以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但也有一些差別。

2,出讓土地上的房屋有具體的使用年限,住宅用地到期後將自動續期,但到期後是否需要繼續交費、如何交費等問題目前尚未最終確定。如果國家徵用此類土地上的房屋,將根據土地出讓的剩餘年限,結合當時的地段價值,做相應補償。而劃拔土地在國家徵用時,沒有土地補償費用。

出讓土地上的房屋轉讓時,土地證直接更名即可,只需交納0.5元/平方公尺的手續費,無需交納土地出讓金。另外劃撥土地證的房屋在二次交易的時候,如果做個人抵押按揭時需要擔保,但出讓的土地證就不需要。

3,以划拔方式取得的土地,沒有具體的使用年限,只要地上物不滅失、國家不徵用,土地使用權就存在。但劃拔土地上的房屋在轉讓時,需要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轉讓審批手續,補交手續費。目前,此類情況均為房改房、集資房、解困房等政策性房屋。

6樓:百度使用者

房屋沒有任何證件你花30萬元買下???那恭喜你,你買的只是一堆磚頭加水泥,腦子進水了吧???

辦土地使用證跟你買什麼房子有什麼關係呢?這八竿子也打不出關係來哦

土地性質劃撥和出讓有什麼區別

具體區別如下 1.性質不同 劃撥土地是在交納補償後無償取得的。出讓土地是國家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與土地使用者。2.取得方式不同 土地劃撥是需要縣級以上人民 依法批准。土地出讓是建設用地原則上應該以招標 拍賣 掛牌的有償方式取得。1 性質不同 劃撥土地是在交納補償 安置等費用後無償取得的,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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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房產證上的土地使用權型別為「出讓」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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