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球酋
從民事權利能力來看,兩者的權利能力都是享受權利、承擔義務的資格,都是從出生或成立時發生,從死亡或停止存在時消滅。但是它們也有許多不同之處。
公民的行為能力與法人的行為能力都是以自己的行為參加民事法律關係,從而享受權利、承擔義務的資格。但是兩者也存在一些不同之處:
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同時發生,同時消滅。自然人則由於年齡的精神狀態的不同,其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可以分開。如不滿十歲的兒童,具有全部民事權利能力,卻沒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自然人的行為能力一般分為三種:無行為能力的人,限制行為為能力的人,完全行為能力人;
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與民事行為能力總是一致的,這是它的又乙個特點。上面我們已談到,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則不具有這一特點;
法人與自然人不同。法人是組織,因此法人的與事行為能力是由法人的機關來行使的。而自然人則由其本人行使。
1.公司的民事權利能力具有廣泛性,即可以享有法律規定的一切權利。而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則具有限制性,也就是說只能享有從事特定範圍活動的權利;
2.公民之間權利能力是絕對平等的,而法人與法人之間,由於它成立時的經營範圍規定不同,因此權利能力也就不一樣。例如,乙個兒童他與成年人一樣享有一切法律所賦予的權利。
法人則不然,乙個商業法人同乙個企業法人所享有的權利是不一樣的,做為商業法人可以有經營銷售權,做為企業法人就沒有經營銷售權;
3.自然人與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在內容上也不相同。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的某些內容,法人是不能享有的,如財產繼承權。
而法人所享有的某些權利能力,自然人也同樣不能享有,如銀行業務經營權,在我國就不允許自然人享有。
試述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與法人民事權利能力的區別
2樓:
論述題您就給0分?誰給你好好弄?有點誠意啊!
簡單給你提示一下:
權利能力就是一種民事活動的參與資格,沒有資格就不能擁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比法人的要廣泛的多。
首先,自然人的人格權法人無法享有,如配偶權,健康權。
其次,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與民事行為能力同時產生,同時消滅,自然人不是,自然人出生就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不具有民事行為能。……
公民與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有何區別
3樓:水果和沙拉
從民事權利能力來看,兩者的權利能力都是享受權利、承擔義務的資格,都是從出生或成立時發生,從死亡或停止存在時消滅。但是它們也有許多不同之處。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公司的民事權利能力具有廣泛性,即可以享有法律規定的一切權利。而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則具有限制性,也就是說只能享有從事特定範圍活動的權利。
2、公民之間權利能力是絕對平等的,而法人與法人之間,由於它成立時的經營範圍規定不同,因此權利能力也就不一樣。例如,乙個兒童他與成年人一樣享有一切法律所賦予的權利。法人則不然,乙個商業法人同乙個企業法人所享有的權利是不一樣的,做為商業法人可以有經營銷售權,做為企業法人就沒有經營銷售權。
3、自然人與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在內容上也不相同。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的某些內容,法人是不能享有的,如財產繼承權。而法人所享有的某些權利能力,自然人也同樣不能享有,如銀行業務經營權,在我國就不允許自然人享有。
公民的行為能力與法人的行為能力都是以自己的行為參加民事法律關係,從而享受權利、承擔義務的資格。但是兩者也存在一些不同之處:
1、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同時發生,同時消滅。自然人則由於年齡的精神狀態的不同,其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可以分開。如不滿十歲的兒
童,具有全部民事權利能力,卻沒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自然人的行為能力一般分為三種:無行為能力的人,限制行為為能力的人,完全行為能力人。
2、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與民事行為能力總是一致的,這是它的又乙個特點。上面我們已談到,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則不具有這一特點。
3、法人與自然人不同。法人是組織,因此法人的與事行為能力是由法人的機關來行使的。而自然人則由其本人行使。
婚姻自由權是不是民事權利
是民事權利 民事權利是民事主體依法享有並受法律保護的利益範圍或者實施某一行為 作為或不作為 以實現某種利益的可能性。以權利所體現的利益的不同,民事權利可分為人身權和財產權兩大類。一 人身權 人身權又稱非財產權利,是指不直接具有財產的內容,與主體人身不可分離的權利。人身權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一 人格權...
法人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有哪些,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體現在哪些方面
法人即來法律擬制的人自,法人的一生始終離不開工商部門。法人的設立是需要經過工商登記,營業執照即出生證。上面載明起止日期,到期後需要繼續經營的,還需辦理延長期限的手續。反之,結束經營的話,按照我國 公司法 的規定,進行清算,再向工商登出登記。法人的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參照我國 公司法 的法定條款,但另...
民事法律事實的構成,民事法律事實和民事法律行為的區別?
民事法律事實構成 簡稱 事實構成 是指乙個民事法律關係的產生 變更或消滅,必須因兩個以上的民事法律事實的出現才能發生。民事法律事實和民事法律行為的區別?民事法律事實和民事法律行為的區別在於 法律行為與事實行為劃分的 標準時刻 不是行為做出時,而是其效力確定時 只有這時才是穩定狀態 如果可以產生完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