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vr蒼井空
基本權利就是影響生存的權利,比如身體健康權、生命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這些和你的生存生活密切相關的權利就是最基本的,如果得不到保障,那就是生存受到威脅。
一般性權利就是那些作為社會人所具有的行為能力,也就是你可以合法去做的事,比如言論權、集會自由、發行權等等,這些權利即便沒有也不會立馬危及你的生命財產。但是會讓你社會人的狀態受到限制。
公民權利與公民基本權利的區別
2樓:匿名使用者
公民權利: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權力和利益(與義務相對),著重強調其具有法律上的資格.公民基本權利是公民權利的重要方面,現代民主國家公民權利分為四類:
⑴法律權利,指基本人權,大多是自由權,和法律程式性權利。
⑵政治權利,指公民參與政治生活的基本權利。
⑶社會權利,指公民維持其社會存在的基本權利。
⑷參與權利,公民參與市場和公共生活的基本權利。
公民基本權利:是在龐大的權力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並為公民所必不可少的權利 ;鑑於其重要性世界各國一般都以憲法的形式對公民的基本權利予以確認和保護 ,並加以實施和保障 ,因此 ,個公民基本權利往往被稱為"憲法權利"; 分為平等權 政治權力和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人身自由等
根據《憲法》
規定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與人格權,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受法律保護;
5.監督權,包括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並依法取得賠償的權利;
6.社會經濟權利,包括勞動權利,勞動者休息權利,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權利,因年老、疾病、殘疾或喪失勞動能力時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社會保障與物質幫助的權利;
7.社會文化權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權利,進行科研、文藝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8.婦女保護權,包括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權利;
9.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
10.華僑、歸僑和僑眷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受國家保護
如何理解公民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之間的關係
3樓:匿名使用者
(1)政治權利和自由; (2)宗教信仰自由; (3)人身自由; (4)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和取得賠償權; (5)社會經濟權利; (6)文化教育權利; (7)婦女、老人、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8)保護華僑、歸僑和僑譽的權利和利益。我國公民的五大基本義務:
(1)維護國家統一和各民族團結的義務; (2)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
,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3)維護****、榮譽和利益; (4)保衛祖國,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 (5)依法納稅。基本權利是由憲法律規範所確定的一種綜合性的權利體系,所謂基本權利是指憲法賦予的、表明權利主體在權利體系中重要地位的權利。基本權利作為憲法調整的權利形態,在整個權利體系中處於核心與基礎地位。
基本義務是指憲法規定的公民必須履行的法律責任。在社會生活中公民需要履行不同形式的法律義務,其中對於國家來說具有首要意義的義務,即對公民生活產生重大影響的義務構成憲法規定功義務。公民的基本義務決定著公民在國家生活中的政治與法律地位。
基本權力與基本義務之間的關係在不同層次上既有同一性,又有差異性。 (1)基本權利與基本義務的辨證統一關係 關於公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的關係,馬克思主義認為:"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
人人在行使他的權利和自由的時候,只受法律所確定的限制,而確定該限制的唯一目的就在於保證對他人的權利和自由給予應有的承認和尊重。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性,由公民基本權利的社會屬性所決定。因為人的權利只能在人與人的社會關係中存在。
在個人與個人、群體與群體、個人與群體及社會之間的相互關係之中,某一主體享有某項權利,就意味著要求其他主體有尊重並不得侵犯這項權利的義務。否則,任何人的權利都無法實現和得到保障。但是,權利和義務又有可分性的一面。
因為權利和義務是兩個相對獨立的概念與範疇。在實際行使當中,有的主體可能只享有權利而不承擔義務,有的主體則可能只承擔義務而不享有權利。 (2)基本權利與基本義務的價值主次關係 權利和義務是法的核心問題,兩者之間不存在以誰為本位的問題,撇開法律賦予誰以權利和加給誰以義務這一本質問題,討論誰為本位是沒有意義的。
權利本位說把權利和義務之間的關係絕對化,將權利的主導地位固定化,事實上不存在固定的和普遍的權利本位和義務本位,作為矛盾統一體的各方的地位是依條件變化的。從法律規範的構成上看,權利和義務是保護和約束人們行為的兩個方面,其質的規定性由具體行為的主導方面是保護還是約束所決定。由於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單獨存在,故而根本就無固定的權利或義務本位。
從法的關係的構成要素看,權利和義務是人們一定關係的定型化。
4樓:在傷心裡找快樂
義務是每個公民都應該做到的,只有做到,你才可以享受公民基本權利。
公民權利和公民基本權利怎麼理解
5樓:永夜
公民權利是為公民所擁有、為**所保障的合法權利。簡稱民權。例如投票權。它是根據憲法、法律的規定公民享有參與公共社會生活的權利。現代民主國家公民權利分為四類:
⑴法律權利,指基本人權,大多是自由權,和法律程式性權利。
⑵政治權利,指公民參與政治生活的基本權利。
⑶社會權利,指公民維持其社會存在的基本權利。
⑷參與權利,公民參與市場和公共生活的基本權利。
公民權中基本的、主要的部分。通常由憲法加以明確規定。我國憲法對公民基本權利的規定,體現了廣泛性、平等性、真實性以及權利和義務的一致性。
一國憲法確認的公民在政治、經濟、文化、人身等方面所享有的基本權利。資產階級國家稱為人權、公民權。公民權中基本的、主要的部分。
通常由憲法加以明確規定。我國憲法對公民基本權利的規定,體現了廣泛性、平等性、真實性以及權利和義務的一致性。
基本權利
憲法《憲法》
規定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與人格權,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受法律保護;
5.監督權,包括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並依法取得賠償的權利;
6.社會經濟權利,包括勞動權利,勞動者休息權利,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權利,因年老、疾病、殘疾或喪失勞動能力時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社會保障與物質幫助的權利;
7.社會文化權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權利,進行科研、文藝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8.婦女保護權,包括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權利;
9.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
10.華僑、歸僑和僑眷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受國家保護[
6樓:樂題庫知道問答
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具有廣泛性
、平等性、現實性和一致性四大特點
一、公民基本權利和自由的廣泛性第
一、享有基本權利和自由的主體非常廣泛;第
二、公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的範圍非常廣泛。
二、公民基本權利與義務的平等性第
一、公民在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方面一律平等;第二、司法機關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三、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現實性第
一、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內容具有現實性;第二、憲法對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規定,既有物質保障又有法律保障,因而是可以實現的;
四、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一致性第
一、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主體是一致的;第
二、公民的某些權利和義務是相互結合的;第
三、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相互促進,相輔相成。
公民權利與公民基本權利的區別?
7樓:匿名使用者
公民權利很多,但基本權利在憲法中,由憲法規定,由基本權利衍生出其他權利
公民基本權利與一般權利的區別和聯絡?
8樓:匿名使用者
公民的基本權利,是指由憲法規定的公民享有的最主要的權利和履行的最主要的義務,又稱憲法權利和憲法義務。它同公民的一般權利相比,具有以下特性:
(1)它決定著公民在國家中的法律地位;
(2)它是公民在社會和國家生活中最主要、最根本和不可缺少的權利和義務;
(3)它能派生出公民的一般權利;
(4)它具有穩定性和排他性,與人的公民資格不可分,與公民的法律平等地位不可分。
9樓:匿名使用者
公民的基本權利由憲法規定,屬於公民根本性的法定權利;公民的一般權利由專門法律規定,屬公民的具體性權利。共同點即權利的法定性;區別,權利的性質不同,主體不同。
10樓:匿名使用者
自然權利,是人根據自然法則所有的權利,如生存、安全等,與天賦人權含義基本相同。
自然權利對應的是法律權利,兩者有重合也有差異,部分自然權利作為基本權利被法律確認,部分自然權利則被法律限制甚至剝奪,如自力救濟權被法律限制,私力復仇的權利被法律剝奪。另外法律也會確認一些自然權利之外的權利,如生產經營權等,這些權利不是人作為生物生而具有的,而是在特定社會關係中產生的。
憲法權利,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一般通過憲法確認的都屬於基本權利範疇,但各國憲法所確認的基本權利的範圍是不同的,有的國家作為公民基本權利在憲法中確認的權利,有的國家則不認為屬於必須確認的基本權利。如自由遷徙的權利在美國憲法性檔案中確認,而我國則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未予確認。
道德權利是在特定的民族文化下,社會普遍認可的權利,它可能為法律所確認或認可(如父母要求子女贍養的權利),也可能尚未取得法律保護(如目前婚外性關係如未構成同居或重婚的話不會受到法律制裁,但這顯然是侵害配偶道德權利的行為)。
宗教權利是在宗教信徒內部根據宗教教義所享有的權利,在政教合一的體制下,宗教權利可以等同於法律權利,在政教分離的體制下,宗教權利沒有法律約束力,且不得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但在教徒之間經常成為重要的行為規則。
公民權利。公民基本權利區別和聯絡
11樓:鎖邊界
聯絡:公民權利包含公民基本權利,公民基本權利是最基本的公民權利,是其他公民權利的基礎和保障。
區別:範圍不同、重要程度不同、地位不同
公民權利與公民的基本權利的關係區別
公民權利是為公民所擁有 為 所保障的合法權利,簡稱民權,例如投票權等,它是根據憲法 法律的規定公民享有參與公共社會生活的權利。現代民主國家公民權利分為四類 法律權利,指基本人權,大多是自由權,和法律程式性權利。政治權利,指公民參與政治生活的基本權利。社會權利,指公民維持其社會存在的基本權利。參與權利...
公民的權利與義務,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公民的基本義務就是憲法規定的公民必須履行的義務,是公民對國家和社會的義務。按照權利和義務相平衡的原則,公民既然享有憲法規定的基本權利,也就應當履行憲法規定的基本義務。憲法第三十三條第四款規定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我國憲法在規定公民基本權利的同時,也規定...
我國憲法賦予公民哪些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 國憲法 第二章權利與義務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第三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 種族 性別 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