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陌染
「物權法司法」的解釋有兩個:
1、《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物權法司法」:
2023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社會正式通報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當中對不動產物權與登記、按份共有人優先購買權、善意取得等問題作出了相應規定,這部司法解釋將於2023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
1、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2023年3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4次會議通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23年3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4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2] 。
2、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2023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6次會議通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23年4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6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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