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13862590347林
行政許可法頒布之前, 我國的行政許可制度存在哪些問題? 答: ①需要行政許可的事項範圍不清; ②行政許可的設定權不明確; ③行政許可沒有明確的條件(如圖)
行政許可法出台之前的行政行為、許可違法的話是否可以撤銷其行政行為或行政許可,有依據嗎?
2樓:樂於助人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這一原
則要求新的法律(注意這裡的新法通常是指實體法)對其生效前的行為不發生效力,「老的按老規矩辦、新的按新規矩辦」,不能搞「秋後算賬」。
【舉例】10年前做a事件不受任何限制,此時則不存在違法之說.但是10年後的今天法律規定了,誰做了a事件就必須要拘留15天.這個時候,如果我以前做過a事件是沒罪,但是如果我在該項法律條文生效後做了a事件,那我就是要被拘留了。
不適用行政許可法,但使用行政訴訟法,可以具體諮詢。
3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可以的,《行政許可法》 第八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取得的行政許可受法律保護,行政機關不得擅自改變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行政許可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修改或者廢止,或者准予行政許可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機關可以依法變更或者撤回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由此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造成財產損失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4樓:
應該是有的。
《行政許可法》第八十三條 本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法施行前有關行政許可的規定,制定機關應當依照本法規定予以清理;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停止執行。
5樓:匿名使用者
本法施行前有關行政許可的規定,制定機關應當依照本法規定予以清理;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停止執行。
行政許可法對頒布實施前的**行政行為有朔及力嗎?
6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有的。
《行政許可法》第八十三條 本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法施行前有關行政許可的規定,制定機關應當依照本法規定予以清理;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停止執行。
7樓:逍遙海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二條、第十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九條,《民用航空企業機場聯合重組改制管理規定》第十六條、《民用航空企業機場聯合重組改制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第二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規定,實施民用航空企業行政許可,對相對行為人實施重組民用航空企業行政許可行政許可活動、重組結果的檢查、監督「有效監督」、「及時糾正」其違法行為是貴局法定職責,據此,為了維護民用航空業的健康、有序、安全、持續、合法發展,預防、懲治利用民用航空企業重組騙取國家、公司、企業資產的違法犯罪行為,請求依法查處、糾正海航、山西航、祥鵬航利用虛假鉅額出資、騙取申請人在內的石林旅遊航股東經營管理的三千餘萬元的民用航空企業股東股權重組行政許可活動違法行為。
什麼是行政許可證,什麼是行政許可證?
行政許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況下,行政主體根據行政相對方的申請,經依法審查,通過頒發許可證 執照等形式,賦予或確認行政相對方從事某種活動的法律資格或法律權利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行政許可證有很多種類,公安,工商,衛生,消防等都有相應的行政許可證頒發 行政許可指的是什麼 行政許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
關於行政許可審查,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應當告知申請人 利害關係人享有 要求聽證的權利。依據 中華人民共回和國行政許可法 第四十答七條規定,行政許可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係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申請人 利害關係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 申請人 利害關係人在告知聽證權利之日起五日內提出聽證申請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二...
行政許可決定的期限有哪些規定
政機關自受理行政許可申請後,必須在法定時間內辦理完畢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行政許可的期限以下作日計算,不含法定節假日。1 由乙個行政機關實施作出許可決定的期限。除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以外,行政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不能在20日內作出決定的,經本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1...